二、矿地
矿业的特性——矿地基本上不同于农地和林地,因为从矿地取出的物资是无法补充的。采矿业是一种继续不断的收获;它纯粹是抽取性的。如果有很长的时间,即使是森林也可以再生产和自行补充起来,但矿物则不然。因此,矿地的收益和其它土地的收益不同,在制定矿地利用政策时,应当承认这一事实。
再说,矿山的宝藏一般是埋藏在地下的。要找到它们,平常是通过偶然的发现或者通过艰苦的勘探——即要在很多地方挖掘钻探然后才能发现矿物或油的所在。只要运气好发现了某种宝藏,就常常会有发财的机会,而对矿山的投资也反映了此项事业的这一特色。有些矿山的矿藏多少已经知道有一定的储藏量,但即使把资本投入象这样已经充分开发了的矿山,如果矿坑继续深入,将来仍有出现更多丰富的矿藏的希望。用胡佛的话来说,这就唤起了那些富于冒险性的、缺乏教养的,头脑不清楚的群众,连同一伙想利用无知愚民图侥幸的天性,以便从中渔利的冒险家一起去从事这项事业。①许多矿业投资的投机性质在金融界中是尽人皆知的。
虽则对于个人来说,矿业有一个机会的因素,对于某些投资者来说也会有大利可图,但就整个产业而论,其利润并不会超过一般的利润率。例如, 在一个矿业区内,有些矿山由于煤层厚,开采易,地点好或其它的原因而产生了高额利润,但在同一区内,那些没有具备这样有利条件的矿山则刚好不赚也不亏,而有的甚至还要蚀本,在这方面,矿业和其他产业是没有差别的。
不象农业那样,矿业需要大规模地进行开采。当然,也有些小型煤矿和其他小规模的矿业,但较大的矿山企业都需要重型机械,很深的竖井,大建筑物和很花钱的设备。这就要求很大一笔钱的投资。这样大规模的设施和资金的准备对于有效生产是那样需要,以致有人提议对于把矿产资源所有权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公司的手里的一切限制都应加以取消。
采矿业的另一特色是随同这一产业发展起来的独特的劳工情况。这是因为地处荒僻的那些矿山里,需要很多的粗工。专门发展起来的矿村多半是由矿主建立的,他们也控制着村中的商店,娱乐场所,以前还控制着酒吧间—
—实际上就是控制了他们雇工的全部生活。在那里工人不可能离开他的工作环境,除非他完全辞工不干。在这方面,矿工的生活是和城市工厂工人的生活完全不同的。
矿产的重要性——矿地是一个广泛的名词,因为这种地是多种多样的产品的来源。它不但生产金属,如金、银、铁等等,而且也生产煤,天然气, 石油和建筑石料,有价值的土层,类如漂白土、石灰、沙等等。要使用这些东西,得剥离地层本身的一部分。这些产品对于文明生活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因此历史学家时常提到某某时期为煤的时代、铁的时代、铜的时代。现在我们似乎是从煤的时代过渡到石油的时代。家庭用烧油炉灶已在市上出现。烧油的海船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了。
自从 1890 年以来,从地下开采出来的矿产特别是煤,石油和天然气,比
① 赫伯特·胡佛(HerbertHoover):《采矿原理》1909 年,第 180 和 184 页。
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多,这就说明矿产变得越来越重要了。由于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发展,因此,在确定一个处理生产这些宝藏的土地的正确政策时, 我们没有前例可援,这就增加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矿产资源在国际关系中也很重要。矿产的丰富或缺乏往往是战争的基本原因,并且各国的外交政策大半是集中于获得这些资源的充分供应。这是目前为了控制美索不达米亚油田的国际竞争的背景;德法两国对鲁尔区的争夺很显然是为了煤和铁;美国资本家在墨西哥的石油利益成为美墨两国之间的摩擦的根源,已经有好多年了。这些以及其它的国际纠纷的发生,是由于矿产资源在各国之间的分布很不均匀。有些国家简直垄断了某些矿产的供应。每个国家却必须进口某些矿产品,而大多数的国家又总有其他某些过多的矿产品。因此,每个国家都采取了关税、征课和禁运等办法来维护有关本国矿产资源方面的利益。
燃料问题——和利用矿产资源有关的重要问题之一是获得满意的燃料供应。正如营造业由于建筑材料的昂贵而深深地感到森林的耗竭一样,燃料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尖锐,这倒不是因为煤和油的实际缺乏,而是因为适合于家庭取暖的、理想的燃料的缺乏。这种燃料必须是清洁的、无烟的,必须热力高并且绝对不致于使室内的人遭到危险。适合这种用途的燃料有无烟煤、油、焦炭和煤气。
自从开始使用煤一直到最近的时期,无烟煤一直是美国家庭使用的主要燃料。不过,无烟煤的储备量是有限的;据估计,到目前为止,这种资源未开采的部分按人口计算是每人一百九十吨,而已开采的部分则是每人二十八吨。未开采的烟煤是每人一万五千吨,已开采的是每人九十二吨。专门消耗这种存量少而又日益缺乏的无烟煤是不应该的,我们可用一种适当的烟煤副产品来代替它的使用。
由于地史形成的特点,无烟煤实际上并不含有任何副产品。另一方面, 烟煤则可分成为五种产品和副产品:焦炭、煤气、阿摩尼亚、苯和沥青。为炼铁工业使用而制成的焦炭,目前是在高温下用烟煤蒸馏制成的。如果把这种方法制成的焦炭拿来作为家庭燃料是有缺点的,但现在正采取步骤来生产一种从低温蒸馏出来的焦炭,这种产品比较适宜于家庭使用。
当无烟煤已成为一种奢侈品的时候,市参议会还在通过法令要求各家使用无烟煤,这是无效的。在这件事情上,愿意怎么干就怎么干的家庭,就一定会转而用合理的代价购买烟煤作为适当的和满意的燃料使用。在邻近焦炭制造厂的地区和在天然气的产区,用天然气来作家庭燃料是有可能的。石油也是很好的家庭燃料,虽然它的成本和煤比较孰优孰劣,至今尚未准确地算出来。但从社会观点来看,还是保存石油的好,因为在目前石油是润滑剂的唯一来源。
家庭燃料由无烟煤改为烟煤就连东部诸州也已开始了。战争有助于加速这种改变;将来会要求更完全的改变。烟煤的优点是大家都知道的——价格比较贱、分布的范围很广泛、储量很丰富并有改良使用方法的可能。但它有一个严重的缺点,那就是脏。这是一个真正的缺点。这种原煤烧起来的时候, 发出浓密的黑烟,把室内和邻居洗晒的衣物弄得很脏。它把空气变坏,成了整顿市容的障碍物并妨害市民的健康。
象这样的结果是不能容许的;也并不是必不可免的。一种相当于无烟煤的代用品可以从烟煤中提炼出来。这项工作只须制定一种方法,用人造无烟
煤的形式把烟煤中的固体燃料那一部分游离出来就能成功,然后还能从其余部分中制出许多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可能足够补偿这项提炼工作的费用而有余。到目前为止,对于解决这个问题,尚少进行有组织的研究。其实,与其说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倒不如说它是一个经济问题。等到大家都体会到人造无烟煤的需要时,一个制造它的适当方法就会出现的。
私有制下矿产资源利用上的浪费——关于矿产资源的利用,我们目前的政策是以私人经营的效能为基础的。但漫无限制的私有制往往引起经营上的浪费。石油就是说明这一点最好不过的一个例子。石油是一个有流动性的矿产,并且朝着压力低的方向移动。小小一块土地的业主,或者甚至一个租户能够把整块油田的资源抽尽。其他的每一个业主必须马上打井取油,否则就会丧失其油田的全部价值。纵然经营者愿意延缓开采,或者限制产量,他也不能这样做,因为他有一个对手就在邻近的井里采油,那个对手是会把他脚底下的油取尽的。开采的人也喜欢把他们的油井打在尽可能接近他们各人油田边界的地方,以便吸取周围其它油田的油。石油的这种特性促使开采者狂热地争取在发现石油、或者认为有石油存在的每一个地区开凿尽量多的油井。这样做的结果可以从加利福尼亚州油田的异乎寻常的发展中看出,因为那里产出的油充斥市面,大大地超过了需求,成了 1923 年原油跌价的主要原因。
石油的流动性,并不是它在私有制度下形成过分扩张趋势的唯一原因。另外还可以举出两个原因。首先是,财产权的现行制度认为地面所有权也包括无限制地向下伸到地心和无限制地向上伸到天空的所有权。油、煤和其它的矿产存在于水平的而不存在于垂直的地层。开采者能够从旁人的地面下吸取到自己的地面下来的任何东西都是他的财产。在某些情况中,已不讲求对地层的垂直所有权而只讲水平所有权。要紧的是把地面下的土地和适于农业使用的地面土地分别开来而予以法律的认可。这在蒙大拿州比尤特市的矿地方面已经实行了。在威斯康星州的北部、密执安州、得克萨斯州东部和加拿大出卖土地时,都把地下的矿权保留下来。美国各处不同的煤层现在都属于各个公司。近来对于平面方面矿权的承认,部分地是由于政府处理公有土地的政策所造成的。把土地分成小块出卖给个别私人而对地下的矿层则不加任何考虑。以小块的土地出售的用意,显然是认为很多私人业主的存在就能导致企业上的竞争;但这却完全忽视了这个事实:有效能的矿业需要大规模的开采和很大的土地面积。
矿业的过分扩张的第二个原因是,矿地在它提供使用之前需要很大一笔维持费。这笔费用含有三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投入资本的利息。无烟煤产地起初要缴每英亩二元和四元的特许费;在上世纪的中叶,这种地的价值曾经涨到五十元一英亩;在 1875 年是五百元一英亩,而在今天一部分这样的地要卖三千元一英亩。按照私人投资矿地每英亩三千元计算,单是利息就要付出上亿元。第二个因素是租用矿地的公司向业主缴付的矿区租用费,这当然只有在开采的矿地是租来的那种情况下,才有这笔费用。这样的租费有的竟等于煤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七。这就是说,从每吨煤的零售价中缴纳一元与矿主。这自然是不常有的事情,但把所有的租用费加在一起,这个数目就很可观。第三个费用巨大的因素是纳税。根据所有已开采和未开采的矿床的全部售价计算的税款确是一个巨大的数目。不管矿藏是否采掘,这些税款都非缴纳不可。因此,采矿公司为了筹款来应付这笔费用,只有立刻着手开矿,
不管市场是不是真正能够容纳这些产品。
矿地的课税——矿地似乎特别适宜于作为课以重税的对象。矿产资源是自然形成的,它们落到私人手里往往由于偶然的发现。并且根据一般人的看法,它们又是能够产生高额利润的。这些高额利润应由公众来分享,难道还有比这个看法更自然的吗?事实上,总的说来,采矿业所能获得的利润并不比平均利润多,因此,重税就意味着提高价格,或者意味着浪费的经营,二者必居其一。
一般的矿税是按值征收。这种课税是以私人所有的一切矿产资源的估计价值为基础,不管那些资源是看得见的或是看不见的,是已开采的或是未开采的。这种课税的结果是增加了维持的费用。采矿者不愿意把他们的一切矿产资源都报出来,因为那样做就意味着他们在二十年或者二十多年内还不能开采出来的那些矿产都会一律课以同样的税。凡是征收这种税的地方,开矿的人专致力于开采那些最容易到手的矿产,并用最快的而不是最经济的方法来采掘。其目的是为了把他们的产品尽速地供应到市场去以便减少作为课税基础的矿藏储量。这种过程非常类似那些受到森林课税过重的木材商人的办法。
另一方面,若不按估计价值课税,那就容易助长矿主把矿藏保留起来, 等到矿产短缺的时候再抬高价格出售的企图。与其说这是在采矿,倒不如说这是在剥削人民。为了对付这种局面屡次有人提议的那种税叫作吨税,就是在矿产开采出来之后按吨计税。这种税虽然有可能鼓励对矿源的合理的保存,但它每每不能满足当地政府稳定岁入的需要,因为在经济衰退和生产低落的时期,矿产开采的数量很少,税收也因而下降。这样一来,当地政府为了保持它的经常岁入,就非对它种财产加重课税不可。
矿地合理课税方法的难得,说明需要对这个问题加以极其缜密的研究。我们所需要的是把能够产生下面三种效果的税统一起来:(1)鼓励采矿的经济方法;(2)维持现在和将来对矿产品的需要的合理均衡;(3)给矿源所在地的行政当局带来稳定的岁入。
林、矿资源利用的公共政策——来自森林和矿山的建筑材料对城市居民的关系既然如此重大,如果对于以上所提出的问题漠不关心,那就违反了他自己的最大利益,同时也违反了他所在社会的利益。然而,这些问题是那么重大,如果单靠个别私人的主动性是远不能解决问题的。这就得要求联邦政府、每一个州或市都要采取措施,作为一个市民的每一个城市居住者,和其他的市民联合起来,就有力量促成一个全面的林矿土地利用的公共政策的实现。这样一个公共政策应当把最大的重点放在对使用林矿土地的经济问题的研究上,放在一个保护这些资源的政策的需要上,和放在作为达到这个目标的一种手段的公有制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