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政府的开支,特别是社会福利开支,已经增加了并且还在继续增加。要应付这些开支就需要加税,但这种增加部分的税负却大部分落在土地身上。课税所起的作用有两种:它是为政府获得岁入的工具;它是控制财产使用的工具。地税是政府收入的历史最久的来源之一;在欧洲各国,地税一般已成为一种土地收益税,但在美国则已成为一般财产税的一部分,而对不动产所征收的财产税却特别苛重。
特别征税的制度只有美国才在广泛地推行,这种税是向不动产征收,并用以支持公共设施的费用的一部分,因为该项不动产被认为是受到了那些设施的特别好处。虽则这个制度有不少的优点,但在执行方面应当特别慎重。某些国家已试行增值税,但其利少害多。单一税就是用租税把土地所有的纯收益都拿走,使地价全部归公,但这种税不会象它的倡导者所说的那样,能够提供足够的收入来应付政府的一切支出。对于一般财产税,有下面几种批
评:(1)它把不公平的重负放在不动产上;(2)没有把课税对象分类;(3) 不科学的估税方法;(4)没有使这种方式的课税适应社会的政策。对于这些缺点,已经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补救方法,其中有些方法已在试行,并获得了或多或少的成绩。应当细致地制订一个土地课税的政策,要注意到课税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并应按下述几方面修改税则:(1)把在财产税制度下的财产加以分类;(2)酌减现行财产税;(3)发展所得税和业务税;(4)扩大课税范围,把细心选择出来的各种间接消费税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