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三要素

音乐表现人的情感和思想并不单纯依靠旋律,还有节奏与和声,它们与旋律一起被称为构成音乐的三要素。节奏是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由于不同高低的音同时也是不同长短和不同强弱的音,因此旋律中必然包含节奏这一要素。节奏包括拍子(音乐进行时强弱规律)和快慢(音乐进行时长短、急缓规律)两层意思。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听到轻快的圆舞曲时,便会想到人们翩翩起舞的场面;听到有力的进行曲,就仿佛看到军人在雄赳赳、气昂昂行进。生活中充满着节奏,快而轻捷的节奏使人产生愉快、活跃的感觉,缓慢、呆板的节奏则会带来沉重压抑的感觉。

和声是两个以上的音按一定规律结合起来同时发出,在听觉上能产生一种特定效果。组合在一起给人以和谐、协调感觉的叫“协和和弦”,相反, 乐音组合给人以不协调,刺耳,不安,压抑,纷扰的感觉的叫“不协和和弦”。和声的功能作用,直接影响到音乐力度的强弱,节奏的松紧等。此外,和声的音响效果还有明暗和疏密谈浓之分,从而使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