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曲式”

音乐具有自己特殊的语言,并具有自己特定的“写作章法”。在作曲理论中,称这种章法为“曲式”。曲式在音乐创作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一部作品的外在形式,也是决定一部作品性质的主要标准。对于这个形式的标准,在不同作曲家和不同作品中是个性与共性的并存。所谓个性,是作曲家在不同作品中所运用的具有独特特点的形式,而共性则是指在音乐创作的

漫长历史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形成的一些合乎逻辑的具有共同规律的典型结构形式,这种共性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历史继承性,被一代又一代的广大作曲家所采用。

作曲家在创作一部大型作品时,首先要做出一个主题,也就是乐曲中具有比较独立的结构形式的、意义比较完整的、能体现乐曲基本格调的段落,而后对其进行发展与变化。其中主要手段有:重复即原材料再出现一次;变奏即把原材料在旋律上、节奏上、和声上等加以装饰变化;模进即在不同音高上对原材料的模拟;分裂即把完整的旋律逐渐依次减少;更新即把原材料变成一种新的对比材料;再现即原材料经过一段变化发展而再次原样出现。在运用以上技巧基础上,按照不同曲式,作曲家对作品进行结构安排。

曲式有二段式、三段式、复三段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混合曲式、套曲形式等等。

奏鸣曲式通常用于交响曲、协奏曲和奏鸣曲的第一乐章,在贝多芬《命运交响曲》的第一乐章中,我们就可以具体看到奏鸣曲的应用:

这个乐章没有引子,第一主题开门见山地奏出:这是命运的威胁在英雄心中掀起了波澜,严峻的考验没有把他吓倒而是激起了他奋起反抗与斗争的决心。经过一个连接句,由它派生出抒情的第二主题,显示了英雄内心另一面——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接着,号角声又把主人公带回到严酷的现实中,似乎在暗示主人公不得不把一切美好的幻想搁在一边,集中力量去扼住命运的喉咙,现在这场斗争在主部主题内部展开,木管乐器和弦乐器你争我夺地演奏同一个主题,反映了主人公的内心激烈冲突。

回旋曲式起源于欧洲民间的伦巴舞曲,由同一个基本主题和几个不同的插部相互交替构成。基本主题至少出现三次。回旋曲式适合表现活跃欢腾的情绪,交响曲、奏鸣曲的末乐章常使用它,如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第五乐章,韦伯的《邀舞》则是一首回旋曲式的圆舞曲。

变奏曲式是用变奏方法发展一个主题,使它能得到多方面的表现和发挥,结构是:主题——变奏 1——变奏 2——变奏 3⋯⋯变奏次数不定,方法是在速度、力度、节奏、音色和伴奏音型上加以变化。奏鸣曲的慢板乐章常使用变奏曲式,如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