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的书院教育

北宋初期,朝廷无力广设州县学校,故士子往往择胜地,立精舍,以为群居讲习之所,书院开始兴盛起来。书院代表了宋代初期书院教育的最高水平,并且在宋代初期教育领域占有重要的地位。

当时的著名书院,或有四大书院之称,为白鹿洞、岳麓、睢阳、嵩阳书院;或有“八大书院”之称,即上述四大书院外,再加石鼓、茅山、华林、雷塘书院。

白鹿洞书院位于今江西省庐山五老峰下,始建于唐代贞元年间。977年,知江州周述疏请朝廷赐国子监印本“九经”,得准,学徒已达数百人之多。宋代初期任教于白鹿洞书院的学者多为名儒,如刘涣、陈舜俞、陈瑾等,故其造就的学子也多出大才,吸引四方学者辐辏造访,门庭盈盛。

岳麓书院位于今湖南长沙岳麓山抱黄洞下,976年,知潭州朱洞建讲堂书斋共50余间,初具规模。其后屡经扩建,又经朝廷赐书赐额,山长周式又于1016年被任为国子监主簿、兼书院教授,故而书院兼有半官半私的性质。

睢阳书院也叫“应天府书院”,位于今河南省商丘西北。1009年,府民曹诚捐款在宋代初期名儒戚同文故居处扩建而成。此后朝廷委官赐田,逐步纳入官学的范围,并一度称“南都府学”。宋仁宗时期,范仲淹主持南都府学教席,吸引和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学子,为北宋时期教育的兴盛和庆历兴学作出了特殊贡献。

嵩阳书院位于今河南登封县太室山麓。后周时期始建,996年,朝廷赐“太室书院”额和监本“九经”。1035年重修,更名为“嵩阳书院”,朝廷赐田一顷供膳。此书院初建时影响虽大,但以后渐趋无闻。

石鼓书院位于今湖南衡阳县北石鼓山回雁峰下。唐代本为道观,997年建为书院,1035年赐书院匾额及学田,得朝廷赞助而趋于兴盛。

此外,位于浙江江宁的茅山书院、江西奉新的华林书院、江西安义的雷塘书院,在宋代初期的书院教育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办学风格也颇具特色。如华林、雷塘书院即是一种家族式的学塾,与前述白鹿洞、应天府诸多官方色彩颇浓的书院相比,完全是另外一种类型。华林书院的宗旨即是胡氏家族聚居,数代承传经史、诗书、礼仪。

从上述几个著名书院的地域分布来看,宋代初期书院教育普及范围较为广泛,但影响较大、数量较多的者,还是主要集中在北宋时期首都东京开封的周围和江西、湖南一带的书院。

集中于东京周围的书院如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官学色彩较浓,反映了这类书院在宋代初期的兴起,与朝廷的关联较为深厚。

集中于江西一带的书院如华林书院、雷塘书院、浔阳陈氏东佳书堂,则显示了唐末五代时期至宋代初期深厚的家族文化渊源。

北宋末年,随着朝廷历次大规模兴学,官办的州县学校渐起,书院沦入沉寂,达百年之久。进入南宋时期,书院教育逐步恢复,书院教育达到鼎盛。

南宋时期书院数量大幅度增加,规模和分布范围扩大,就连边远的黎州,即今四川汉源北也有书院创办。至于书院的规模和设置,更较北宋时期完善,办学条件也多有改进。

南宋时期书院的内容和功能有所扩大。南宋时期书院藏书、讲学的规模远远超过北宋时期,供祀的礼仪也较北宋时期完备;同时,形成了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其内容涉及书院的教学内容、方法、教学目的、培养学生的方向,以及书院的日常行政管理条规。

宋代书院实行教学与行政合一的体制。书院的“洞主”、“山长”,既是书院最高的行政首脑,又是主要的讲席教师,多由当时著名的学者担任。

诸如:范仲淹曾为睢阳书院山长,主持讲席的同时,也为书院制订了一系列新的课业和管理规程;朱熹先后主持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的教务,并为白鹿洞书院制订了学规;其余如南宋时期著名的学者胡宏主持岳麓书院教席,陆九渊创办和主教象山书院,吕祖谦主教丽泽书院等均属此类。

书院的经费大多采用学田供养制。北宋仁宗朝曾赐给部分书院学田。书院将学田租给附近农民耕种,岁收租廪充为养费。南宋时期书院经费多为自我筹措,来源为私人捐助,或经官方允准,拨归寺观绝产和闲地充为经费。

书院除讲学和藏书之外,供奉先圣、先师、先贤的祀典,也是重要的职能。宋代书院除祀孔子之外,北宋时期书院多祀本院的初创者,如白鹿洞书院供祖李渤、石鼓书院供祀李宽、睢阳书院供奉戚同文等。南宋时期书院由于多由理学家创办,故其祀典也多奉北宋时期周敦颐、张载、“二程”诸子,以彰明尊崇道统的含义。某一学派创办的书院也往往供祀本学派的宗师。

由此可见,书院祀典的供设,既有表明对先圣先师先贤或先辈的尊敬之意,又具有标明本院教育宗旨的象征性作用,同时也是为了彰明本书院的办学特色及其师门承传的系谱。

宋代书院的教学内容与官学不尽相同,但北宋时期书院鼎盛时期,官学并未设置,书院与家学同样都是讲授科举之学。南宋时期书院因理学家的倡导,大多讲理学,注重学生道德伦理的训练和涵养,而不着意追求功名利禄。

宋代书院大多由著名学者主持教学,并往往成为某一学派的渊薮之地,故其教学水平远高于一般官学,具有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双重功能。同时,由于书院实行自由讨论学术的教学方式,因而办学风格较为开放,气氛活跃。

学规是宋代书院综合治校的立法依据。学规不仅制订书院教学的宗旨、培养学生的目标,限定学生的行为准则,在观念上具有塑造学行思维模式的作用。

以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教条》为例。它首先规定了书院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明了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间的封建伦理关系法则,要求学生必须遵行这“五伦”;其次规定为学的次序,即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再次规定修身、处世、接物之要,大体不过是忠恕仁义、改过迁善、明道非利之类的伦理说教。朱熹规定的书院教育的目的、宗旨、内容和方式,成为以后历代书院制度模拟的范本。

宋代书院的兴起,一方面满足了广大士子读书求学的愿望;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朝廷教力不足的矛盾,为朝廷培养了大批文治人才。

宋代书院构成了完整的书院教育模式。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组织形式,其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灵活多变的办学形式,为以后历朝书院所袭用;其相对完整的规章制度和办学特色,为历代教育家所取鉴。宋代书院教育传统所包蕴的丰富内涵是古代教育的宝贵历史财产。

[旁注]

书院 是以私人创办和主持为主,将图书的收藏和校对、教学与研究合为一体,是相对独立于官学之外的民间性学术研究和教育机构。它肇始于唐代,但未成定制。唐末五代时期,士儒穷居草野,潜心讲学之事,书院应运而生,进入了书院职能全面转入讲学读书的初级阶段。

学田 是指书院和州县官办学校所用的田地,是古代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经济支柱。设学田以赡学的制度,创始于宋代,延续至清代。学田的管理方式各地不一,朝廷也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学校通常设有专门机构或派专人管理学田,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学官管理;二是由乡绅地主管理;三是由学校生员管理。

五伦 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5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君臣之间有忠,父子之间有孝,兄弟手足之间有悌,夫妻之间有忍,朋友之间有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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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书院实行自由讨论学术的教学方式,风格开放,学生可自由择师,来去自由。学生的思路也比较活跃,眼界也更加开阔。这种相对自由开放式的教学制度,使得书院往往成为名师荟萃的学术中心。

比如:浙东奉化舒磷少从张拭在书院问学,以后又先后追随陆九渊、朱熹、吕祖谦求学,终成大器,被丞相留正誉为“当今第一教官”;信州五山人汪应辰少从吕居仁读书,以后历拜胡安国、张拭、吕祖谦为师,求得“造道之方”,终成殿试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