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下半旗”

应该还会有人记得发生在几年前的这个悲惨故事——

新疆的克拉玛依,一个普通的影剧院,数百个小学生和他们的老师、教育局等有关领导一起,兴高采烈地看演出。

突然,火灾发生了!孩子们在越来越浓的烟中不知所措。有一个声音在说:“让领导先走!

孩子们听话地静立着,领导们狼狈地夺路而逃。他们逃出去后甚至没有想到打一个电话叫救火车!

宝贵的时间就这样一分钟一分钟地流逝。

终于有人叫来了救火车,但是,已经太晚了!无情的大铁门在火焰中轰然落下,关住了绝大多数孩子和老师的生路。

一位老师、同时又是里面一个小女孩的妈妈,她先将一个学生推出门外,一回身,铁门落下,残忍地将她和她的女儿隔开——生与死就在这一门之隔。这位老师、这位妈妈,听到她的独生女儿在门内的浓烟与烈焰中哭喊着:

“妈妈,救救我!我要出去!!”哭声撕心裂肺,妈妈心痛欲狂,她疯狂地用手捶、用头撞,想以血肉之躯撞开大铁门。她的头撞破了,手也在流血, 但是,大铁门纹丝不动。女儿的哭声越来越弱、铁门变得越来越烫手⋯⋯

终于,女儿的哭声消失了,妈妈悲恸地哭倒在烧红的铁门上,两只手掌被炙烤得皮焦肉绽,她已经浑然不觉⋯⋯

几百个花朵一样的小生命,就这样被烈焰夺走了!几百个家庭,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全都痛不欲生。那几天,死一般寂静的克拉玛依时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一些侥幸活着的孩子还昏迷不醒,等待他们的是毁容、目盲、肢体残缺⋯⋯

而那些从火海中扔下孩子们逃生的所谓”领导”,再也抬不起曾经趾高气扬的头颅,他们成了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卑鄙小人,被死去孩子的家长们切齿痛恨。

有人建议,在大火的废墟上立两座碑——一是祭奠孩子的纪念碑,刻上在大火中丧生的孩子们的名字;一是记录所谓“领导”的卑鄙行为的耻辱碑, 也刻上他们的名字,让他们活着也受到良心的谴责,更让站在它面前的后人警醒、反思。

有人在报纸上撰文,沉痛地建议,为这些枉死的孩子降一次国旗。是啊, 为什么在中国,只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去世才能降国旗?领导不是公仆吗? 孩子们不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吗?他们戴着的红领巾不是红旗的一角吗?这么多孩子们的生命,由于几个官僚的无耻而丧生,难道不值得庄严的五星红旗为之缓缓落下?生命的天平究竟应该向哪一面倾斜?

遗憾的是,这两项建议最终都未能实现。

事实上,令人遗憾的事情,当然还不止这些。唐山大地震,一下子夺走了几十万人的生命,尸骨如山,整整一座城市从地球上消失了,我们也没有为之降过国旗——是的,我们没有这个习惯,没有这种习俗。甚至,当时的报纸上充斥着的,不是对生命的悲戚与悼亡,不是对城市如此不堪一震、以致酿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反思,而是对抢救人员的颂扬、是对人定胜天的礼赞、是对冒着余震的生命危险跑进危房抢出领袖画像的推崇⋯⋯

当时的一些记者,脚下踩着死难者的尸骨,他们却把镜头对准抢救现场的红旗和革命标语。有的人回想起来,痛悔莫及,恨不得打自己的耳光。

我们为什么会这样?排除“文革”极左思潮的干扰,这是不是也和我们头脑深处对生命的漠视息息相关?是不是和“君重民轻”、“民命如草芥”、“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类官尊民卑的封建残余息息相关?我们不免想到,也许克拉玛依那几位夺路而逃的“领导”心里还在大呼冤枉——他们一直以为这些观念天经地义,自己的生命价值远高于那几百个孩子,他们在翻卷的火舌面前根本就不曾想过应该有其他选择,他们认为所做的一切都理所应当!

够了!

我们已经付出了太过惨重的生命代价,这一切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警醒吗?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一座大楼被恐怖分子炸塌,数百人丧生,美国总统克林顿主持了国葬仪式,在电视镜头中,他泪光闪烁,整个美国仿佛都在哭泣⋯⋯

看着电视的我,也禁不住悲从中来,为美国的死难者,更为中国曾经默默弃世的无数枉死生灵!什么时候,我们也会为他们举行这样的国葬?!

对唐山大地震的牺牲者、对克拉玛依大火中惨死的孩子,我们心中自有一座祭奠他们的纪念碑。我们更希望,“君重民轻”的观念在我们这一代能够彻底被埋葬。终有一天,“下半旗致哀”不再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专利, 鲜艳的、洒满烈士鲜血的五星红旗,会为着平民百姓的牺牲而缓缓降下,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隆重葬仪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