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实现民族和人民的根本
利益为奋斗目标。因此,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就成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毛泽东说得非常明白:“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
合作。毛泽东在说明这一问题时指出:“这是因为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还说:“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还有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是一贯地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 那末,人民和人民的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周恩来也指出:我们党的寿命有多长,民主党派的寿命就有多长,一直共存到将来社会的发展不要政党的时候为止。这些论述, 都阐明了长期共存的政治基础。
其二,互相监督很有必要。互相监督,就是在共同的政治准则基础上, 统一战线内部的各政党、团体和各界人士,互相提意见、作批评。这种监督有利于共产党和统一战线各方面坚持正确的方向,以保证不同时期统一战线的共同政治纲领顺利实现。所谓互相监督是双向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毛泽东指出:“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特别是当共产党处于执政党地位,很容易使共产党的某些组织和某些党员滋长居功骄傲、唯我正确的思想,沾染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等不正之风和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上述这些,虽说首要的是靠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来解决。但是,来自广大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也是极端必要的,尤其是党外民主人士能给党提供一种靠党员所不易提供的监督。
二、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在统战工作中进行了全面的 790 页。 拨乱反正,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1982 年,在中国共产党
“十二大”报告中,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后面加上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八个字。报告指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这十六字方针,不仅是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而且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基本方针。在新的历史时期,采取这个方针有它的客观依据。表现在:
其一,它反映了国内阶级状况和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发生根本变化的实际情况。在新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复存在,民主党派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这样,统一战线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一致性大为增强。这就为十六字方针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也是新时期加强统一战线的基本出发点。
其二,它体现了共产党同党外人士长期合作的思想。我们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是一项长期的坚定不移的方针。共产党员在全国各族人民中间,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是少数。共产党人必须善于团结党外人士和广大非党群众。这就决定了我们的事业不但需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而且决定了需要同党外人士长期合作共事。事实证明,要实现四个现代化、祖国完成统一、
保卫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三大任务,没有共产党和党外人士的长期亲密合作是绝对不行的。
其三,它体现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思想。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国家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同党的领导正确与否有着直接关系。党的领导需要接受来自人民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监督。而党同党外民主人士合作共事,就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之一。诚然,互相监督是双方的,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体现在政治上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通过正确的政策方针和民主协商的方法来实现的,目的在于发挥各民主党派、各界民主人士的积极性,不妨碍各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 就是对共产党提意见、作批评,使党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各项工作能够集思广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其四,它重申了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基本方针。国内阶级状况发生根本变化后,在统一战线内部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有的属于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物质利益的矛盾,有的属于总目标一致基础上的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的思想认识矛盾,有的属于科学、艺术方面的不同学派、流派的矛盾,等等,这些方面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不具有对抗性质。这种深刻变化,就要求党对民主党派和党外民主人士在政治上充分信任, 工作上放手使用、思想上经常沟通,同他们真诚地合作共事。“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就是指一种挚友、诤友的关系。
总之,我国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就是要在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根本利益和奋斗目标一致的基础上, 真正做到推心置腹,以诚相见,同甘苦共命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携手前进。
三、坚持十六字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深刻指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共处于执政党的地位,领导着拥着十一亿人口的国家政权,非常需要听到各种意见和批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文件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是要坚持和加强四项基本原则,特别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绝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二是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及履行监督的职责。这是发扬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决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应当说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究竟应如何加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使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呢?
首先,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要法律化。具有充分法律保护的民主政治是各党派与执政党合作的重要保障,发挥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必须赋予权力和权利,实行民主监督时,要有法律(合法)的渠道和手段,因此,有必要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问题写迸将来的宪法,
对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必要的规定。这样做,有利于调动民主党派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增强民主党派自身社会责任感和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也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在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下,增强民主意识,少犯或不犯重大的错误。
其次,民主党派直接参政议政要制度化。要进一步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作用,必须安排一定的民主党派的成员到行政领导岗位上,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的协商决定;同时,围绕着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重要问题,组织民主党派参加商议和讨论,一些重大问题, 在决策前也要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使民主党派真正做到有职有权。
再次,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协商要经常化。对于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坚持同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进行民主协商,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体现我国多党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还是社会协商对话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已将这种会议正式命名为“民主协商会”。有了固定的组织形式,才不至使协商、监督成为空话。除了“民主协商会” 外,还逐步摸索出多种多样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形式,如“双周座谈会”、“双月座谈会”、“民主党派联合会”等等。民主党派还可以以党派或个人身份直接给共产党或政府提意见、建议或作批评等。
最后,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要完善化。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 是贯彻十六字方针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最重要保证,也是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民主党派的职能已由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增加了参政议政的职能,这样,对民主党派的要求就更高了, 要进一步发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就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加强对成员的教育,才能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我国的新型政党关系,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有机重要组成部分,要使这种多党合作的优点充分发扬出来,就必须改善和加强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逐步使我国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以使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一道担负起历史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