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学说是一个创造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是我们党和毛泽东领导我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内容有一个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过程。

一、历史和现实的基本经验

追溯历史,可以看出,早在 1939 年 5 月 4 日,毛泽东就提出了“人民民

主共和国”的口号。同年 11 月,他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要“造成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专政。”此后不久,他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中相继提出,新中国应当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这些论述,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初步形成。

1949 年 3 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又指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这些是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同年 6 月,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进一步把“人民民主专政”当作党的历史经验加以总结。他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很显然,提出人民民主专政是毛泽东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观察国家命运所得出的准确鲜明的结论。

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这又证明,我们的国家政权是按照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组成的,一直延续了下来,并为宪法所确认。

从 1956 年起,在党和国家的文件中、对我国的国家政权开始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但人民民主专政一词也继续沿用,例如;1956 年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报告中,两种提法同时使用。 1962 年,毛泽东在扩大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仍然如此。他说,我们的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人民民主专政。”

1982 年,全国五届人大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新宪法中,再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建国 40 年来的实践也证明,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才有国家的富强、生活的改善、国际地位的提高。同时,也告诉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为我们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

想的指导提供了国家政权的有力保证。舍此,就没有国家的独立,人民的幸福,也就不可能有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在概念表述中也是科学的。它比较明晰、确切地表达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内容、职能和特点,并易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所接受、掌握和理解,因此,把它看成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的国家学说是适当的。

那么,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呢?按照毛泽东的解释:“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这种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结合。比资产阶级所谓的民主自由高出千万倍。人们知道,在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只有少数资产阶级剥削分子享有民主,而对绝大多数的工农劳动大众实行专政。而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恰正相反,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对少数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二者既对立又统一。所谓对立,表现为两者的对象不同、范围不同、方法也不同。如果不加区别,就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甚至颠倒敌我关系。所谓统一,是因为民主与专政是相互联系、互为前提,不可分割的。只有对敌人专政才能保障人民民主;只有对人民民主,才能更有效地对敌人专政。对敌人的专政越坚决,人民的民主就越有保障;对人民的民主越充分,对敌人的专政就越彻底,这就是民主与专政的辩证法。毛泽东用极为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写道:对反动派必须“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而“对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后来,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又对民主与专政的辩证法做了进一步发挥。

国内外的反动派历来极端仇视我国的人民政权,他们极力攻击和诬蔑它是“独裁”、“专制”、“极权主义”等等。其实早在 40 年前,毛泽东就针锋相对地指出:“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儿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还说: “为什么理由要这样做?大家很清楚。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

二、人民民主政权必须依靠人民

新的政权究竟靠什么来维持呢?这是毛泽东长期思索并试图加以解决的一个问题。

还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即 1945 年 7 月间,毛泽东在同黄炎培等人的谈话里,便开始触及这一问题。当时,黄炎培坦率地提出了自己长期思索而未解决的历史周期律问题。他说: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总有一个周期律,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他问毛泽东, 共产党能不能找出一条新路,跳出周期律的支配。毛泽东充满信心地回答, 中国共产党已经找到新路,这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至“人亡政息”。黄炎培认为这一回答一语道破了他长期被困扰的周期律问题。他写道:用民主来打破周期律,怕是有效的。他在访问延安的日记中,记述了解放区的民土建设:“中共军队每到一地方,必首先争

取民众⋯⋯让他府自由投票选出他们所认为满意的人,做这一地方的乡长或其他公职。军队绝对不参加意见,地方政治,就让这地方民众去监督。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老百姓兴奋地出心出力。”

毛泽东之所以提出用民主的方法避免中国共产党重受周期律的支配,也是基于他对于中国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人们记得,就在黄炎培提出上面问题的前一年,即 1944 年 3 月 10 日,郭沫若为纪念李自成领导农民起义 300

周年,写了一篇有名的《甲申三百年祭》的文章,3 月 19 日至 22 日在重庆

《新华日报》连载后,立即引起重视。郭沫若在这篇文章里,扼要阐述了李自成起义军的崛起、发展和失败的过程,总结了其中的历史教训:一是骄做自满,由于“在短的时期内获得了过大的成功”,领袖们“似乎都沉沦进了过分的陶醉去了”;二是不能保持革命队伍起初时的优良作风;三是“屠戮功臣”,这个“自汉以来每次改朝换代的公例”,农民起义的领袖们同样没有例外,以致领导集团核心解体,终于酿成了“一场大悲剧”。文章发表后, 受到延安中共方面的赞赏与欢迎。毛泽东建议除了延安《解放日报》全文连载外,还在延安和各解放区印成单行本。毛泽东谈到印行此文的目的是为了“叫同志们引为鉴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做的错误”1944 年 11 月 21 日,毛泽东致函郭沫若,再次讲到这个问题:“小胜即骄做、大胜更骄做,一次又一次吃亏,如何避免此种毛病,实在值得注意。”毛泽东之所以如此看重这篇文章,是因为它深刻揭示一条真理,任何在历史上取得过重大胜利的阶级或个人,如果骄做自大和脱离群众,就难逃“人亡政息”、“求荣取辱”等恶性周期律的支配。

建国以后,毛泽东对于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的民主政治建设,历来异常关注。1949 年 9 月 30 日,毛泽东在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起草的宣言里就提出:“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用伟大的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拥护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的新中国。”这里把依靠群众进行民主建设提到非常突出的地位。由于建国初期尚不具备进行普选和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第一届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决定,此时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过渡形式)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毛泽东部署了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工作,强调这样的会议不但要在有 3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召开,新解放区的县也要召开, 区和乡则可以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但应吸收革命知识分子参加。毛泽东还指出:“必须认真地开好足以团结各界人民共同进行工作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应交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他最后强调:“必须使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有充分的发言权,任何压制人民代表发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

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毛泽东尤其对各级干部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等行为深恶痛绝,认为这是同人民民主的原则直接对立的。他指出:对于不了解人民群众的痛苦,不了解离开自己工作机关稍为远一点的下情,不了解县区乡三级干部中存在着许多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或者虽有一些了解,但熟视无睹,不引起义愤,不感觉问题的严重,不采取积极办法去支持好人、惩治坏人,发扬好事,消灭坏事等现象,还相当地普遍。并举例说以处理人民来信一事,据报,有的省人民政府就积压了七万多件没有处理,省以下各级党政组织积压了多少人民来信,我们尚不得知,

可以想象是不少的,而“这些人民来信大都是有问题要求我们给他们解决的, 其中许多是控告干部无法无天的罪行而应当迅速处理的。”1956 年,当我国的经济战线上的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以后,毛泽东更是强调人民政权必须妥善解决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他说:“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

总之,在毛泽东看来,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建立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上,它的生命力来源于人民群众。

三、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

1956 年 7 月,周恩来在一次讲话中指出:“现在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是:专政要继续,民主要扩大。”这一论断准确地反映了毛泽东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思想,也为新时期的政权建设指明了方向。

“专政要继续”,这是同我们对于当时阶级斗争的形势的估计密切联系着的。建国以后,我们有计划地进行了肃清反革命的工作,先是在农村中进行了清匪反霸斗争,然后在全国城乡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清除五种反革命分子,使反革命分子活动的余地越来越小。同时,由于在镇反和肃反斗争中,实行了镇压和改造相结合的方针,使得反革命分子中不可救药、无法改造的极少数人被孤立起来。这样,总的来看,专政的威力把反革命打垮了, 如同毛泽东所说:“还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这是一个基本的估计。

然而,反革命分子的数量减少不等于它们的完全消失。从国内说,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井没有完全肃清;从国外说,帝国主义者还敌视中国,还经常派遣特务到我们这里来进行破坏活动。况且,原有的反革命分子肃清了,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反革命分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丧失警惕性,那就会上大当,吃大亏。因此,专啤这一手段是不可轻易放弃的。有人认为,反革命已经没有了,天下太平了,可以把枕头塞得高高地睡觉了,毛泽东认为这不合乎客观事实。

“民主要扩大”,这也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提出来的。首先是国内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前,我国存在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样四个属于革命力量的阶级。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进行及深入展开,使原有的个体农民变成了集体农民,他们不再是徘徊于资本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之间的中间力量,而成为拥护和支持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由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使数百万大体属于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小手工业者变成了集体经济的体现者;由于我们采取了适合于中国特点的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改造方针,顺利地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转移,使得大多数资本家由原来的对企业的支配者,剥削者变成在党的领导和工人监督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者;由于对原有的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采取了正确的改造政策,其中绝大多数人已经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所有这一切,都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基础的范围, 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权力。

其次,国内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也发生了变化。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前,属于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

时期。在那个时期,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是剥削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因此,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两条道路的斗争是主要矛盾,主要任务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解放生产力。当过渡时期结束以后,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剥削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最根本的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换言之,即是要依靠已经获得解放和已经组织起来的几亿劳动人民,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对我们有利的条件,尽可能迅速地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在说明这一主要任务的变化时说:“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在 1957 年 3 月,他在南京、上海党员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提纲中又明确说过,现在处在转变时期: 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他井表示,愿意和全国人民一道,上半个世纪搞革命,下半个世纪搞建设。

应当说,毛泽东关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的思想是十分明确的。而这一转移与扩大民主又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正由于主要任务发生变化,更应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万众一心, 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再次,同正确总结苏联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经验教训也有关系。

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在严酷的战争环境里产生的。国际帝国主义势力的包围,国内阶级斗争的异常尖锐,饥饿、战争、经济封锁等时刻威胁着年轻的社会主义共和国。为了打破封锁和包围,战胜饥饿,赢得战争的胜利, 实行一定的集权是必要的,也难以避免。否则,就会连政权也保不住。但问题是:当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后,如果不及时调整自己的政权运行机制, 就会使积极的作用愈来愈减弱,消极作用则愈来愈明显。斯大林逝世以后, 它的政治管理体制方面的弊端逐步地暴露了出来,其中最主要的是权力过于集中,公民权力集中于国家,国家权力集中于党,党的权力集中于领导集团, 领导集团的权力集中于领袖个人。这样,势必形成个人崇拜、个人专断。它限制了社会主义民主潜力的发挥,抑制了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结果造成民主不健全、法制不完备;机构庞大臃肿,官僚主义现象严重等。毛泽东在谈到苏联发生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一事时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周恩来在总结这一教训时也说:“专政的权力虽然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但这个权力是相当集中相当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忽视民主。”又说:“苏联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所以我们要时常警惕,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这一点更带有本质的意义。”他并且提出,使人大代表经常去接触人民;把所有人大代表的发言,包括批评政府工作的发言,无论对的、部分对的和错的,全部发表出来;人大代表要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的工作,包括检查公安、司法工作等,目的在于经常地沟通人民与政府的联系,使扩大民主不流于表面。

实际上,专政要继续和民主要扩大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专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扩大民主便成为一句空话: 反过来,如果不使人民享受充分的民主,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不到发挥,专政也就没有力量。不过,从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角度看,应

当更重视发扬民主,这是因为权力过分集中时就会有偏向。“特别是因为我们搞社会主义,为最大多数人民谋最大利益,集中最大权力,做最大的好事, 人民比较满意,在这样的情况下做错了一点事情,容易为人民谅解,这就使我们很容易忽视发扬民主而犯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上述论断都十分正确和深刻,可惜的是,由于后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这些重要论断未能真正付诸实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邓小平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关于人民民主专政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把“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确定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并且指出,“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在于忽视了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中共中央在《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又说:“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主要历史教训,一是没有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二是没有切实建设民主政治。”邓小平也说:“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他还指出,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应当明确地指出,民主与集中、民主与专政、发扬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决不是对立的。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为此,我们宣传民主时,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区别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律、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