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怎样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对此,在相当长期间里很多人的认识是糊涂的、混乱的,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创造性地提供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学说,为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提出及其发展
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的学说,是毛泽东在本世纪 50 年代明确地提出来的;然而,在此以前,有一个长期的酝酿和形成过程。
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没有亲身经历过社会主义的实践,但他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有过一些预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因此它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等著作中,探讨过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矛盾及其解决办法。
列宁生活在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时期,社会主义正在兴起。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等著作中,论述了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长期性和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分析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和局限性等问题。十月革命胜利后,他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等著作中,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工人阶级同农民的矛盾、社会主义制度和官僚主义的矛盾等,作过一些具体分析和探讨。这些都为人
们所熟知。不过,他对于这一重大的理论课题,没有可能全面的研究。
斯大林在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人民内部矛盾逐渐显露和突出出来,两类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斯大林对此也作过一些概括说明。1930 年,斯大林在一封信中,曾把苏联国内矛盾区分为“结合内部的矛盾”(即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和“结合外部的矛盾”
(即工农劳动群众同国内富农阶级之间的矛盾)。他还对两种矛盾的区别、联系以及处理方法作过一些分析,提出过一些有益见解,但是,1936 年苏联主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斯大林在相当长时期内认为,苏联国内没有矛盾了,只有政治上、道义上的和谐一致,一旦社会上出现了矛盾和问题,就认为是外国资产阶级走狗、代理人的破坏。这样,就必然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党内和人民内部的许多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导致肃反扩大化的严重错误。
毛泽东对于两类不同的社会矛盾也有一个形成过程。还在民主革命时期他就注意到对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要严格区别。他强调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准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提出要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1942 年,在延安整风中,他批判了“左”倾教条主义者在党内搞“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一再指出:对于党内的错误和缺点,只能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则说,对于人民的缺点的批评必须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满腔热情来说话,决不能把同志当作敌人来对待。1944 年 9 月, 他在中央招待留守兵团学习代表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军队一向就有两条方针:第一对敌人要狠,要压倒它,要消灭它;第二对自己人、对人民、对同志、对官长、对部下要和,要团结,1949 年 3 月,他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要划清两种界限,第一是革命还是反革命?是延安还是西安?第二是在革命队伍中划清正确和错误、成绩和缺点的界限。同年 6 月,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又指出:对反动派要实行专政,对人民内部要实行民主。这表明,毛泽东实际上把社会矛盾已经明确划分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建国以后,毛泽东又多次把专政的方法和民主的方法加以区别,例如, 1955 年 5 月,他提出要分清“人民的内部和外部两个不同的范畴”,指出: “在人民内部,允许先进的人们和落后的人们自由利用我们的报纸、刊物、讲坛等等去竞赛,以期先进的人们以民主和说服的方法去教育落后的人们, 克服落后的思想和制度。⋯⋯在人民与反革命之间的矛盾,则是人民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之下对于反革命的专政。”
1956 年 12 月,经毛泽东修改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首次明确指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对概念,并正式作为两类社会矛盾问题进行论述,只是在这里,主要讲的是国际范围的两类社会矛盾,还不是专讲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社会矛盾问题,而且把敌我矛盾放在首位,还没有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1957 年 1 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对立统一的,有人民内部的对立统一,有敌我之间的对立统一。”还说:“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我们要在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内,认真取得处理这个问题的经验。”
1957 年 2 月,毛泽东科学地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经验,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著名讲话,深刻阐述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方法,系统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理论,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二、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学说的主要内容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申学说,其内容极为丰富。主要方面有: 1.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
毛泽东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又说:“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当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 什么是敌人。”他具体地历史地考察了人民和敌人两个概念的内涵,指出它们是一对历史的范畴,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分清人民和敌人,也就是分清人民内部和敌我之间这两类社会矛盾,这是正确处理表现在人与人关系上的社会矛盾的前提。
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眉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毛泽东指出:“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从总体上说,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
2.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存在的根源。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之所以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在不同的基础上产生的。
敌我矛盾是人民同各种敌对分子之间根本对立基础上的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继续存在,就一定会有少数的敌对分子从各方面进行捣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罪恶活动。这里包括反革命分子、敌特分子,各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贪污盗窃、投机诈骗、走私贩私的新剥削分子,以及极少数进行破坏活动的旧剥削分子。产生这类分子除了上述阶级根源外,还有社会根源,如在新社会的肌体上滋生出来的某些腐化堕落分子;以及在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及敌视我国社会主义势力的策动和收买下,某些为攫取金钱,向外国间谍出卖国家各类情报,机密文件的人,或直接为国外间谍机关收买,充当间谍、特务的人;用各种手法煽动、蛊惑人们反对政府和制造人民与政府问对立情绪的人;所有这些人的活动,其目的都在于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也属于敌我矛盾的性质。
总之,如邓小平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实践经验时指出: “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敌特分子,
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
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范围内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内部以及他们相互间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其矛盾双方的一致性是主要的基本的。
但为什么人民内部矛盾还会大量地存在呢?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具体说来,其一,是经济根源。毛泽东说,社会主义社会“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着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有些人甚至还会因为“有一些物质上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闹事。刘少奇也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大量地表现在分配问题上, 其中包括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矛盾,积累与消费之间的矛盾,生产与生活之间的矛盾,等等。
其二,是政治思想根源。由于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的存在,这种影响除了旧社会影响的遗留,更主要的是受当今世界上资产阶级的影响。毛泽东特别指出过一些人受西方资产阶级宣传的影响时指出:“他们以为在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下自由太少了,不如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自由多。他们要求实行西方的两党制,这一党在台上,那一党在台下”。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动摇, “是因为他们 不懂得世界上的具体情况。”邓小平指出:“在思想政治方面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同时,决不能丝毫放松和忽视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对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批判。”又说:“必须把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工作,同对于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思想和其他腐化思想的批判结合起本。”
这也说明,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存在,是产主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政治根源。
其三,是认识根源。毛泽东认为,产主人民内部矛盾的认识上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各种物质利益关系的认识不同。他说:“有些群众往往容易注意当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而不了解或者不很了解长远的、全国性的、集体的利益。”二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程度不同。他说:“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我们主观认识之间的矛盾,这需要在实践中去解决。这个矛盾,也将表现为人同人之间的矛盾,即比较正确地反映客观规律的一些人同比较不正确地反映客观规律的一些人之间的矛盾, 因此也是人民内部的矛盾。”3.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毛泽东认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但他们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这里,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两类矛盾就不会转化。他进而指出,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好,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
至于人民内部矛盾是否可能由非对抗转化为对抗。他认为也是可能的。指出:“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正因为有这种可能, 因而必须预先防范。
敌我矛盾可不可以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不可能;但也不可一概而论。例如,“由于我们采取了正确的政策,现在就有不少反革命被改造成不反革命了,有些人还做了一些有益的事。”就是说,敌我矛盾向人民内部矛盾转变了。4.阐明了正确处理两类社会矛盾的方针和方法。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有多种类型、多种层次、错综复杂关系的庞大矛盾群体。毛泽东把不同性质的矛盾要用不同方法解决的原理运用于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科学地提出了正确处理两类社会矛盾的方针和方法。他指出:“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
简单他说起来,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他还说: “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所谓专政的方法,是指镇压和强制的方法,就是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依照法律的程序,对敌视和蓄意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种敌对分子、反革命分子、严重犯罪分子等,依法治罪,剥夺其政治权利等等,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在劳动中尽量使他们改造成为新人。
所谓民主的方法,即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和疏导的方法。毛泽东指出:“凡属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 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他把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讲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毛泽东还强调指出:什么叫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归根到底就是群众路线四个字。
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总方针、总原则。由于人民内部矛盾是复杂的、多样的、多层次的。因而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 还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毛泽东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化的状态和特点,把用民主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这个总原则,具体化为一系列的具体方针和方法。诸如,对党内矛盾和人民内部在政治、思想认识上的矛盾,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对人民内部在物质利益方面的矛盾,要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努力做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 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有机统一;对人民群众同政府机关的矛盾,要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努力做到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统一,同时必须不断改革旧的、过时的和不合理的体制,建立必要的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生活;对科学文化领域中的矛盾,要坚决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通过自由讨论和科学、艺术实践的办法去解决;对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矛盾, 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民族矛盾,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对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的矛盾,施行协商对话制度,及时地、畅通地、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 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必须指出,在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同时,还必须辅之以社会主义法制。在人民内部有些人触犯了党纪国法,这就不能局限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绳之以党纪国法,有的还要蹲监狱。强制和说服教育也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这里应着重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紧密相关的。因此,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措施,或者说,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从过去的历史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看,社会主义民主所以遭到践踏,人民民主权利所以得不到保障,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够健全和法制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纠正了“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想和其他错误认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
心的具有不同名称,不同法律地位和效力,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并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深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大大地促进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
社会生活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特点和表现形式也变动不居,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逐步进行,人民内部矛盾还将以新的内容和形式表现出来。我们应当重视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学会在新条件下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尤其要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三、正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
毛泽东指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是一个总题目:⋯⋯在这里,也要说到敌我矛盾问题,但是重点是讨论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 这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开宗明义的头一段话。它说明了这篇著作的中心内容、阐明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是因为:
首先,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与人关系的根本性质。党的八大通过的《决议》指出: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的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个表达,虽然在文字上有不够精确的地方,但基本精神是正确的,是合乎实际的。这就是说,从总体来看,虽不排除在一定范围内有阶级斗争,但肯定了人民内部矛盾是大量的、主要的,这也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后来的失误在于“左”的指导思想和阶级斗争扩大化,并轻易地放弃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思想。
其次,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前进发展的推动力量。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这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如此。问题在于: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 即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运动。总是要通过人与人间的矛盾运动表现出来。在阶级社会里,它主要表现为激烈的阶级斗争,因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里, 剥削阶级被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而人民内部矛盾是大量的存在,成为主要矛盾。因此人民内部矛盾则表现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再次,它阐明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标。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及时指出:“在这个时候,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 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还说:“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就指明了主要矛盾的变化必然引起主要任务的变化。也就是说,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 对工作重点作出战略转移,才能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实现我们的战略日标。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应始终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而坚持这一点又同坚持发展生产力这一主要任务又是一致的。
也就是说,积极调整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 使生产力得到高度的发展,才能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从而才能比较好地解决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而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各类矛盾,又会反过来促进主要矛盾的解决,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调整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在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