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济发展规律论

波浪式发展是事物运行变化的普遍规律,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经济发展规律也是如此。邓小平通过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阐述了我国经济发展波浪式前进的规律。

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规律,首先表现在时间形式上。“过几年有一个飞跃,跳一个台阶,跳了以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一下,再前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在某一个阶段,抓住时机,加快搞几年,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曾经有过若干高速发展时期或若干高速发展阶段,如日本仍韩国、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都是这样。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要发展得快些,不可能总是那么平平稳稳,强调经济协调稳定发展是对的,但强调得过分就有问题。目前我国国内稳定,政策对头,国际时机对我国发展有利,正是大发展的良机,应当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的规律,表现在空间形式上也是波浪式递进的。邓小平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社会中,同步发展或同步富裕是不可能办到的。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而地区、企业和个人的非均衡发展才是最终达到这个目标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