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诸国

  1.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拥有大小岛屿 1.3 万多个。在地理上这些岛屿可划分为大巽他群岛、小巽他群岛(努沙登加拉群岛)、马鲁古群岛和西伊里安群岛(1973 年 3 月后改称伊里安查雅)。主要岛屿有爪哇、苏门答腊、苏拉威西、巴厘和伊里安查雅。

公元 7 世纪,印尼的爪哇、苏门答腊等重要地区开始进入封建社会。14 世纪后半期,爪哇的满者百夷(一译麻喏巴歇)国发展成为印尼历史上最强大的封建帝国,势力范围扩及到苏门答腊、马来半岛、加里曼丹、苏拉威西、小巽他和马鲁古等地,形成中世纪印尼大一统局面。在满者百夷王朝统治时期,印度尼西亚的经济有很大发展。15 世纪,满者百夷由于发生争夺王位战争而导致中央权力削弱,原先的藩属纷纷独立。从 15—16 世纪末,印尼群岛上出现许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封建王国,其中较著名的有:爪哇西部的中央集权国家万丹,位于爪哇东部和中部的伊斯兰教王国马打蓝,苏门答腊西北端的亚齐,东部马鲁古群岛的蒂多雷以及德那地两个苏丹国和苏拉威西的科阿王国。万丹是西爪哇沿岸的一个城市国家,中介贸易发达,由于香料有利可图,封建主强迫农民栽培胡椒等香料作物,并规定以胡椒纳税;16 世纪末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村社开始瓦解,出现了土地私有制。马打蓝的经济以农业为主,主要作物是水稻,土地由村社农民耕种,村社内部实行自治,国家中心地区的土地归苏丹直接占有,个别地区封建主仍保有世袭占有权;农民除缴纳税赋外,还须为国家服劳役。亚齐是苏门答腊沿岸海运和贸易中心, 17 世纪初曾一度控制苏门答腊和马六甲半岛,17 世纪 40 年代后势力逐渐衰落。马鲁古群岛的蒂多雷和德那地是丁香产地,在香料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因而成为西方殖民者争逐的对象。科阿王国的经济基础是香料贸易,王国向居民征收肉荳蔻和其他香料作为税收,17 世纪初,首都望加锡是活跃的贸易中心。印尼的香料生产吸引了西方殖民者,最初他们霸占的据点毕竟有限, 17 世纪后荷兰殖民势力的入侵,才整个地改变了印尼的面貌。

1596 年,荷兰的一支远征队到达万丹,强求通商,购买香料。1598 年另一支远征队的四艘商船驶抵马鲁古,在德那地建立了商馆。1602 年荷兰人为消除内部竞争和集中力量排挤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势力,在国会支持下建立了东印度公司。公司不仅拥有贸易垄断权,而且有权征募军队,兴建堡垒, 铸造货币,任命官吏,甚至代表荷兰国会宣布战争,缔结和约。1610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印尼设置总督。1619 年,荷印总督占领万丹属国巴达维亚(雅加达),便以此为据点扩大其对印尼的侵略。1623 年,东印度公司通过武力最终驱逐了在马鲁古群岛的英国商人。17 世纪 30 年代,在荷兰进袭下,葡萄牙人也丧失了除东帝汶外所有在印尼的领地。17 世纪中叶,荷兰东印度公司征服了印尼东部群岛上的小国,17 世纪末,利用万丹王朝内讧之机,获得在万丹的贸易垄断权。18 世纪,公司插手马打蓝的王位继承战争,最终迫使马打蓝承认公司的宗主权。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殖民初期普遍采取间接统治方法,主要通过同当地统治者签订产品统购,以达到贸易垄断。例如,在马鲁古群岛,除荷兰人外,

禁止一切外人进入马鲁古,还经常派遣远征队扫荡当地居民的走私。同时规定某几种香料只能在某几个岛屿种植和限定香料树数量,以保持市场价格。在爪哇,从 18 世纪开始,公司在当地摄政者支持下,强迫农民减少粮食作物

面积,扩大咖啡种植面积和压价收购全部咖啡。然而,到 18 世纪末,公司已从贸易垄断转向对农村的封建剥削。在马鲁古群岛,公司将种植香料的地分给或出售给公司职员,由他们在这些土地上经营奴隶制种植园。在爪哇,除了“强迫供应制”,还实施封建的强征“税贡”和强征劳役制。东印度公司, 从 1602 年成立起,到 1799 年底由殖民政府荷属东印度接管为止的二百年间, 以种种卑劣手段从印尼攫取了大量财富。公司发行的股票不断增加,平均年股息达 18%。从 1602—1782 年,公司总共发给股东利息 23200 万盾,相当

于股本的 36 倍。

18 世纪下叶,英国通过第四次英荷战争(1780—1784 年),给荷兰东印度公司以致命打击。1811 年 8 月,英国利用爪哇农民的仇荷情绪,在爪哇登陆,同年 9 月荷兰总督投降。于是在爪哇及其辖区开始了短暂的英国统治时

期,在 1811 年至 1816 年莱佛士任爪哇副督期间,在当地推行了一系列改革, 如废除实物纳税制和强迫供应制,代之以地租制;取消贸易垄断;废除国内关税;调整货币流通;与此同时也废除了奴隶制。改革的目的无非是为英国工业品打入印尼市场创造条件。1814 年英荷签订伦敦协定和 1824 年签订苏门答腊协定后,荷兰卷土重来,莱佛士改革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