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川时代的锁国政策
德川时代的锁国政策,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涉及的也不只是海外贸易, 它是幕府整个统治时期的一项基本国策,反映了国内社会矛盾的激烈。
还在丰臣秀吉时期,为转移暂时屈服其武力但随时可能叛变的藩侯、大名的目标,并想从对外贸易中攫取巨额利润以解决财政困难,发动了长达 7 年的侵朝战争。当时,日本同中国、吕宋、台湾的关系,也相当紧张,然而另一方面,各地大名和京都、大阪的商人出海贸易仍很活跃。文禄初年(1592 年),官方制定了朱印船制度,商人出海必须携带“朱印状”,状内载有航行目的地与身分等证明,以有别于走私和海盗船。
德川幕府初期,贸易作为财源之一,曾得到政府鼓励,朱印船制度也有进一步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基督教也在国内兴盛起来。庆长七年(1605 年) 全国的教徒,总数已达 70 余万人。丰臣秀吉时因信徒的活动有乖日本纲常伦理曾一度驱逐传教士,但因未禁止通商贸易而未能禁绝。德川家康虽贪图商贸之利,但对包括大名在内的信徒人数激增,也不能不有所警惕。尤其是通过一次信徒内讧。暴露了在德川家康身边竟有 10 余名基督徒。于是在庆长十七年(1612 年)对直辖领地下达了幕府最早的禁教令。次年,又将禁令推行到全国。从此就开始了驱逐教士、捣毁教堂、强制改宗等大规模宗教迫害运动。
家康之后,幕府进一步加强了这一方针,同时将英、荷两国的贸易活动限制在平户、长崎两地。英国不久即关闭了在日商馆,停止了对日贸易。但是西方传教士无视幕府命令,仍继续秘密来日,国内信徒也没有被肃清。因此,德川家族继任者又加紧了对基督教徒的迫害。宽永十年(1633 年),幕府禁止朱印船以外的船只和朱印船以外的日本人出海;在海外侨居超过 5 年
的日本人,禁止回国。这是锁国令的开始。宽永十二年( 1635 年),幕府禁止一切日本船、日本人出海;不准侨居海外的日本人回国,违者处死。同时,中国驶来的船只也只能到长崎。次年,在长崎港内辟出一个沙洲即所谓出岛,让葡萄牙商人居住,其子女则一律驱逐出境。
宽永十四年(1637 年),日本发生了岛原之乱。基督教大名有马晴信的旧领地岛原半岛和基督教大名小西行长领地天草岛等地的基督徒,因新领主大肆镇压而爆发了大规模反宗教迫害起义。次年,起义被镇压后,幕府一方面疯狂地对信徒处以极刑,一面加强了锁国措施。宽永十六年(1639 年), 下令禁止葡萄牙船来日,将长崎的葡萄牙人全部驱逐出境。次年,幕府烧毁了企图前来和解的葡萄牙船,斩杀了船员。以后又将荷兰商馆从平户放到长
崎,将长崎定为唯一的贸易港。至此,最终完成了锁国。
锁国以后,幕府只在出岛同荷兰、中国进行贸易,其限制也越来越严。正德五年(1715 年),规定中国来日贸易船只每年限 30 艘,贸易银额 6 千
贯;荷兰船每年 2 艘,贸易银额 3 千贯。同朝鲜的贸易,由对马的宗氏掌管。在幕府锁国时期,最初来叩关要求通商的不是西欧国家,却是北方的俄
国。18 世纪起,俄国船只就不断地出没于日本北边沿海。明和八年(1717 年),幕府第一次从荷兰商馆获悉俄国入侵虾夷地(日本列岛北端,因古代有虾夷人居住,故名)计划,但始终未予重视。宽政四年(1792 年),俄国女皇叶卡特林娜二世的使节拉赫曼搭乘军舰,以送回日本漂流民为名,携带国书和方物,来到虾夷的根宝,要求通商。幕府派人向拉赫曼解释了锁国国法,退回了国书和方物。此后,幕府派遣了大型调查团去虾夷,一直调查到国后,择捉等岛,并进一步加强了沿海的国防。
文化元年(1804 年),俄国派俄美公司总经理雷扎诺夫作为使节来日本, 到长崎要求开始谈判,幕府则坚持锁国是祖法,不能改易,拒绝通商要求, 将雷扎诺夫遣送回国。文化八年(1811 年),幕府在国后岛拘捕了正在测量千岛列岛的俄军舰长郭洛宁。在监禁 26 个月之后,将其释放回国。
其次是英国的叩关。文化五年(1808 年)英国军舰费顿号,挂起荷兰国旗,瞒过日本守备兵,驶入长崎港。事后,长崎奉行引咎自杀。
德川幕府的锁国,直到嘉永六年(1853 年)美国佩里舰队在浦贺登陆, 才被打开了日本封闭二百余年的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