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孙中山发动二次革命一 二次革命的酝酿

革命党的主要领导人,在民国元年一直抱着与袁世凯合作建国的思想, 缺乏备战应变的准备。自宋案发生后,形势急转直下。1913 年 3 月 25 日, 孙中山访问日本后回到了上海,当天晚上,他立即与陈其美、居正、戴季陶等会集黄兴寓所,商讨解决宋案的策略。然而,革命党人在反袁策略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黄兴认为,“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主张按法律程序推倒袁世凯。戴季陶一贯主张二次革命,竭力反对黄的意见。黄兴仍认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①他主张“以其制人之道, 还制其人之身”②,即“欲以暗杀袁世凯,省事免牺牲”。③孙中山一向认为暗杀不足取,对法律解决也不以为然。他指出:“总统指使暗杀,则断非法律所能解决,所能解决者只有武力。”④他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强烈主张:“袁氏手握大权,发号施令,遣兵调将,行动极称自由。在我惟有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迅雷不及掩耳,先发始足制人。”他并强调说:“宋案证据既已确凿,人心激昂,民气愤张,正可及时利用。否则时机一纵即逝,后悔终嗟无及。”⑤在血的教训面前,孙中山决心重新走上武装革命的道路。

然而,孙中山要领导革命党人转入革命战争的轨道,诚非易事。在宋案之前,李烈钧等人虽有备战应变的思想,并且时断时续地有建立都督联盟的活动,但当时国民党内妥协空气浓郁,总希望通过和平的、合法的手段取得政权。国会选举后,宁调元曾致电胡汉民,呼吁说:“总统厉行暴民政治, 意思即是法律,喜怒即为赏罚,好恶即为贤不肖,致先烈头血未寒,而共和已归破坏。我东南最初起义各省,亟宜联为一气,协筹对付。”①但胡汉民却不能不通电申斥:“此种妄人妄语,粤人决不承认。”②然而,反对派报纸却一再乘机夸大其词,纷纷宣传国民党都督准备反抗中央的消息,并有赣、闽、粤、皖、湘组成五都督团的流言。四川共和党报纸甚至登载消息说,国民党“密议拥戴孙、黄发难,以苏、浙、皖、赣土地抵借日款,购备枪械,割据东南”。③尽管如此,革命党人仍然相忍为国。宋案发生以后,面对着时局的激烈震荡,多数人一时难以适应策略的大转变。

当时,孙、黄争论不决,遂分电粤、湘两省征求意见。胡汉民和谭延闿因战备不足,都复电不赞成马上起兵。胡汉民反袁比较坚决,曾和护军使陈炯明联名通电,强硬表示:“粤省兵力雄厚,械亦精利,军心固结,谁为祸首,破坏共和,当共弃之。”④但军权在陈的手里,而陈对起兵讨袁表示冷淡。

① 《孙中山全集》第 3 卷,第 165 页。

② 《黄兴集》,第 357 页。

③ 田桐:《革命闲话》,《玄玄遗著》,1937 年版,第 190 页。

④ 《孙中山全集》第 3 卷,第 8 卷,第 433 页。

⑤ 《孙中山全集》第 3 卷,第 6 卷,第 218 页。

① 《亚细亚日报》,1913 年 2 月 25 日。

② 《亚细亚日报》,1913 年 3 月 10 日。

③ 《国民党本部通电》,《民立报》,1913 年 2 月 23 日。

④ 《亚细亚日报》,1913 年 4 月 19 日。

谭延闿则态度相当暖昧,只是因湖南革命党人力量颇强,他不能不附和革命党人的政治主张。赣督李烈钧刚刚取得民政长事件的胜利,宋案后强烈主战, 通电表示:“如果有神奸巨蠹,必欲推倒共和,即为国人之公敌,赣虽地瘠兵单,愿以昔日推倒专制之精神,再随各省之后而调护之。”⑤他并积极与各省联络,建立了赣、皖,粤、湘、闽等省的联盟。他甚至遣使至鄂游说,企图争取黎元洪,但“黎公不为所动”。⑥

1913 年 4 月中、下旬,革命党人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秘密军事会议,皖督柏文蔚、赣督李烈钧及湘、粤等省代表周震鳞、覃鎏钦等参加了会议。虽然李、柏两督主战,柏文蔚且表示“愿首先在皖发难”①,但当时孙,黄之间仍争论不决,而革命党的统兵将领普遍认为,“我方兵力不能敌袁,与其速战失败,莫若练军观变,袁尚不敢过于轻视”。②军事会议的结果,据周震鳞回忆说:“当时中山先生主张立即兴师讨袁,⋯⋯克强先生则认为袁世凯帝制自为的逆迹尚未昭著,南方的革命军又甫经裁汰,必须加以整备才能作战, 因而主张稍缓用兵,以观其变。各省领兵同志多同意黄的意见。中山先生格于众议,只好从缓发动。因此,第一次讨袁会议的结果,仅议定进行全面布置的准备工作。”③

宋案证据公布后,革命党人对袁世凯的义愤,达到了高潮,违法大借款案的签字,更是火上浇油。4 月 27 日,《民权报》刊布徐谦《布告国民》一文,历数袁世凯政府十四大罪,并向国民呼吁:“嗟乎,国民!惟能死者乃能生存,惟能战者乃能得平和,惟能除暴者,乃能保全其国家。民国根本, 共和基础,已为万恶无道之民贼破坏以尽,吾民国再不能姑息养奸,借口于维持现状,顾全大局矣!”这几乎是一篇讨袁檄文了。孙中山主张乘民气高涨之机,“速兴问罪之师”。④皖、赣两督在沪上军事会议后,积极备战。临淮关一旅和安庆省城的军队,正以剿匪为名,向皖北前线开进。李烈钧在九江上游瑞昌县属临江的码头镇屯扎重兵,部署炮兵阵地,以控制长江。码头与湖北武穴(今广济)隔江对峙,江面狭窄,形势险要。一批激烈派分子张尧卿、韩恢、何海鸣、王宪章、尹仲材等于 4 月 27 日组织了铁血监视团,并举何为团长,表示袁世凯如拥兵自卫,“同人等一致进行,誓以铁血相见”。

①浙籍革命党人吕东升、王逸(金发)、丁匡公等致电浙督朱瑞,要求浙江与

中央断绝关系,宣告独立;张尧卿、刘天猛等湘籍党人也要求谭延闿“迅率湖湘子弟,首先独立,讨贼问罪,为各省倡”。②他们还成立中国军界联合会, 企图招募闲散军人和游民,准备起兵。

然而,当袁世凯调兵遣将,积极备战的时候,革命党人起兵讨袁的计划, 却再次受到挫折。稳健派由于怯哉,依然把倒袁的希望寄托在法律解决上。当宋案证据公布之后,稳健派的主要喉舌《民立报》却于 4 月 27、28、29

⑤ 《亚细亚日报》,1913 年 4 月 19 日。

⑥ 《黎本唐致段祺瑞函》(1913 年 4 月 16 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政府陆军部档案。

① 柏文蔚:《安徽二次革命始末记》,《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下册,第 667 页。

② 耿毅:《癸丑讨袁回忆录》,《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 548 页。

③ 周震鳞:《关于黄兴、华兴会和辛亥革命后的孙黄关系》,《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 338 页。

④ 《孙中山全集》第 6 卷,第 218 页。

① 《铁血监视团成立通告》,《民立报》,1913 年 4 月 30 日。

② 《民权报》,1913 年 5 月 3 日。

日连续刊载徐血儿的《综论大暗杀案》,他不顾笼罩着中国大地的战争乌云, 仍在从容论道:“记者对于本案之主张,即袁、赵自行解职,组织特别法庭, 以受法律之裁判是也。⋯⋯国民苟以是主张到底,民意可以御甲兵,独夫何畏焉!苟法律而尚不能完全解决,则以政治解决可矣!⋯⋯国会当依据约法, 提出弹劾案,使袁、赵解职,由国民组织特别法庭,为公正之审判,以为此案最后之解决也。”即便是对于袁世凯为了战争而签订的大借款,他们也认为可以和平地打消:“有国会在,有法律在,有各省都督之力争在,袁氏终当屈服于此数者而取消之。”③拥有兵权的革命党人则依然迟疑不决。据陈其美说,孙中山“电令广东独立,而广东不听;欲躬亲赴粤主持其事,吾人又力尼之,亦不之听;不得已令美先以上海独立,吾人又以上海弹丸地,难与之抗,更不听之。当此之时,海军尚来接洽,自愿宣告独立,中山先生力赞其成,吾人以坚持海陆军同时并起之说,不欲为海军先发之计。”①当时,胡汉民曾召集旅长以上军官会议,讨论兴师北上。虎门要塞司令饶景华公然昌言反对,扬言:“倘有径行出师,反抗中央,自召灭亡者,过虎门时,当以巨炮对待。”②由于诸将消极抵制出兵,胡汉民竟无可奈何,遂罢出师之议。柏文蔚虽曾有皖、赣先行发难的建议,但顾虑到皖、赣军力薄弱,态势突出, 处境危险而未能实现。由于革命党人迟疑动摇,闽督孙道仁退出了与赣、皖、粤、湘四督的联盟。1913 年 5 月初在上海召开的革命党人的第二次军事会议, 竟一筹莫展,武力讨袁的计划就这样被搁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