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各党派竞选活动与国会选举结果

还在国会选举筹备阶段,各党派就已秣马厉兵,为全面竞选作准备了。同盟会改组国民党,本来就是为了在国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它号召党员: “介绍党员,以有选举权者为标准”②,“盖党员愈多,人才愈众。多一党员则将来多一选举权,并可多得一议员,政治上始有权力”。①它不但于本部特设“选举”一科,还要求“各分部为筹备选举事宜,应联合数部设分部联合

① 《工商界之要求选举权之热》,《申报》,1912 年 11 月 4 日。

② 《工商界之要求选举权之热》,《申报》,1912 年 11 月 4 日。

③ 《参议院第九十二次会议速记录》。

① 张亦工:《第一届国会的建立及阶级结构》,《历史研究》1984 年第 6 期。

② 《云南同盟会和统一共和党支部致国民党本部电》,《民主报》,1912 年 8 月 20 日。

① 《粤同盟会改组国民党之盛况》,《民主报》,1913 年 2 月 6 日。

会于复选举投票地”。②它毫不隐讳自己的竞选意图,宋教仁就说过:“我们此时虽然没有掌握着军权和治权”,但“世界上的民主国家,政治的权威是集中于国会的”。所以“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我们要在国会里头获得半数以上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的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应该为的, 也使它有所惮而不敢不为”。③他并充满信心地宣称:“民国政党,唯我独大, 共和党虽横,其能与我争乎?”④

共和党也视国会选举为“最注重之事”,决心倾力以争。它一面广设分部,一面发布《选举须知》等文件,鼓励党员“不争做官,而争做议员”。它说:本党政纲“最合乎现在中华民国立国之大要”,“但是选举若一失败, 则虽有此美善之党义,仍不能见诸实行,万一有危险之事发生,大局不可问矣。故共和党之于选举,一党之胜负问题,不啻即全国之存亡问题”。为此, 它要求党员一不可放弃选举权利;二不可选举本党以外的人;三要学会选举, “不可空投”⑤;四则“运动急宜着手占先,不可退落人后”。⑥对于竞选前景,它同样充满信心,声称:于苏、皖、赣、湘、鄂等省,曾一一调查,“凡富有经验、声望素孚者,多吾党人,将来胜负不言而喻”。①

统一党“于选举一事”,同样不甘落后。该党中坚人物袁乃宽曾以密函致河南都督张镇芳说:“京师本部刻已极力扩张势力。揖唐(王赓)、月波

(王印川)一力进行,创一法政大学,新设言论机关,名曰《黄钟报》,又设招待所二。天津、上海皆派要人前往扩张。”他要求张镇芳:河南支部亦宜“放手前进,实力进行”,“万不可稍存退步”,并说:“党之发达与否, 全恃经费,既本部有力,支部可大为扩张。如石青(胡汝麟)、承轩(袁振黄)有急切需款之处,请师座拨付,由受业拨还,或万或数千,祈照拨。” 在这封“乞阅后付丙,切不可令幕中人见之”的密函中,袁乃宽不仅和盘托出了统一党的竞选“计划”,还声称:“无论用何项手段”,总以不使国民党取胜为是。②

民主党虽成立最晚,势力不若他党,但因它的中坚分子非前清谘议局联合会成员,即宪友会会员,“全以政见结合”,因而“团体之坚固则十倍于他党”。③还在合党前,它的骨干成员萧湘、李文熙就曾函请在日本的梁启超: “国会选举期转瞬即至,吾党不可不早预备正坛演说资料,并各交通处着手运动选举方法,亦请择其纲要,汇帙见示,俾本部早日刊行,通告各地,扩张党势,必有大影响。”④合组民主党后,他们更以选举胜利激励党员说:“本党成立稍后,在事实上不得不为第三党。其实他日居如何之位置,全视选举

② 《国民党规约》,《国民》第 1 号,1913 年 5 月。

③ 《宋教仁集》下册,第 456 页。

④ 《宋教仁集》下册,第 419 页。

⑤ 所谓“不可空投”,指投票之先,首先考察所投的人能否当选,其次了解他的已有票数,如尚不足则投票,若有余,便无需再投,可投他人。

⑥ 《时事新报》,1912 年 11 月 11 日。

① 《请看共和党刘树堂之亲笔书信》,《民立报》,1912 年 11 月 3 日。

② 《张镇芳存札》,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原件。

③ 《民主党江苏支部开本党省议员欢迎会及分部代表大会记事》,《时报》,1913 年 2 月 17 日。

④ 《梁启超年谱长编》,第 647 页。

之结果而定。”⑤“若举国欢迎,则出而组织内阁,出而为各省省长,⋯⋯掌握政柄,亦何所不可。”①以上事实表明,各党都在期望选举的胜利,激烈的竞选将是不可避免的。

为控制选举,各党一开始就通过行政力量,极力掌握选举机关。如江西李烈钧委任的六名复选监督,全都是国民党人②;广东胡汉民委任的七名复选监督,有六人为国民党员③;湖南由专程从北京回湘“掌握选举”的国民党员仇鳌“筹备选举事务”,对各县知事“作了一番调整”,使“省、县、区的选举负责人联为一气”。④湖北选举总监督为共和党干事夏寿康,筹备选举处长为共和党本部特派回鄂运动选举的阮毓松,结果“复选监督亦多该党之人”。⑤甘肃赵惟熙以共和党支部长名义致函地方行政官,声称“如他党战胜, 不惟有碍大局,即我甘现状万难维持”,必须将本属初当选人“用全力联络入党,已入他党者勒令退党”。⑥四川各党也先抓“各地区的选举监督,把本党有关系的人安排去办理各地选举事务,⋯⋯使初选的代表基本上能受本党的运用”。⑦山东各党势均力敌,所有遴派投票、开票、管理、监督各员,“务宜相等,不得专派一党”。①

党派竞选本是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正常现象。各党虽然都以“注重党德”、“宣传党纲”相标榜,但实际上除个别人发表一些竞选演说外,对此并不感兴趣。正如梁启超所说:“今者建国第一次选举,而未闻有一党发表政纲、建旗帜以卜人民之祈向,又未闻有一选举区焉开政党演说之会,此实普天下立宪国所无之现象,而天下政党所未睹之前例也。”②由于各党主要不是通过宣传政见,而是倚仗行政手段控制选举,则势必使选举不可能在完全“合法” 范围内进行,以至明抢暗夺,愈演愈烈,出现种种“怪状”和“丑闻”。

(一)浮报选民,竞相效尤。因“选举法”规定各选举区议员按选民比例分配,各党为争取更多议员名额便纷纷多报选民。如河南各属“只求增加选民,不恤逾限与否,甚至有报过判定总数之后,补报选民至四、五万之多者”。③湖南“每每于限期外,补报至再至三,辗转效尤,需求无已”,以至临近选举,犹“难得齐全总数,以为分配标准”。广西尤为严重,其中浔州、柳州所属所报选民竟占“人口二分一或三分二”,而又“皆系选举事务

⑤ 《民主党上海分部成立日演说稿》,《时报》,1912 年 12 月 13 日。

① 《论民主党》,《时报》,1912 年 11 月 12 日。

② 据共和党赣支部和共和建设讨论会致参议院等电,李烈钧的办法是:临、饶、抚三复选区所在地知事原为国民党员,径委充复选监督;赣州、南昌两区以知事非国民党员,则委国民党员汤祚贤、徐元诰为复选监督;吉安区论交通便利,当以庐陵为宜,但庐陵知事非国民党员,则委吉水知事国民党员刘存一为选举监督,旋调刘任庐陵知事,便改庐陵为复选区。

③ 《粤同盟会运动选举之手段》,《时报》,1912 年 10 月 15 日。

④ 仇鳌:《辛亥革命前后杂忆》,《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 451 页;《一九一二年回湘筹组国民党支部和办理选举经过》,《辛亥革命回忆录》(二),第 182 页。

⑤ 《湖北选举议员怪现状》,《时报》,1913 年 1 月 19 日。

⑥ 《秘密谈话之一证》,《民主报》,1913 年 1 月 22 日。

⑦ 《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 3 辑,第 5 页。

① 《山东都督周自齐训令》,《中华民国新文牍汇编》卷 1,第 28 页。

② 《敬告政党及政党员》,《时报》,1913 年 3 月 25 日。

③ 《张镇芳致筹备国会事务局电》,《申报》,1912 年 11 月 27 日。

所违背法定报告日期,故纵各属浮报所致”。⑤其他各省也都有浮报选民的现象。

(二)拉票,冒投,无奇不有。苏州初选省议员,“共和、统一、国民、自由各党及各团体均于附近特设选举人休息所,预发休息券,并派有招待员”,“招待颇为周到”。⑥“至于运动,有用酒饭者、面点者、川盘者、火车票者,纷纷不一”。①广西桂林民主党则于“发给选举票时,每一初选人附送一券,上写凭券发米粉若干碗,如未使用,或使用未完的数量,得按值换取现金”。②②于是顶冒,代投,“或一人而投数票,或散票而预书名”,“几为各省之流行病”。③“其有资财者,则雇人轮番往投,其吝于财产,则只请戚友数辈往投,甚有成卷整百投入”。④广东某些地区,选举前“多列假名”, “及投票时雇用数十人承认假名,每人另予一小铜牌为标识。办事人见此铜牌,即投数十次亦不追究”。④更有甚者,某些办理选举人员,或以调查选民之便,“私匿选票”,“届时雇人冒投”⑥;或“将票偷藏于衣袋及裤裆中”, 以瞒人耳目⑦;或“通同舞弊,私自填写选举票多张,并令私党多人各填多票,夤夜投入票筒,以图当选”。⑧安徽宿松县北乡一区松塘庄选举调查员黎宗干于“调查选民时即掯匿选举票一千余张”,或自投,或由他的子、婿投,“狼狈为奸”,“令人发指”。⑨

还有比拉票、冒投更为“新奇”的,就是“列名指定”,强要选民选举。广东选举前夕,胡汉民即以同盟会支部长名义分函各县分部长,“指定某县应举某人为初选当选人”。⑩复选众议员,更致电复选监督“必举”林伯和、黄增耈、司徒颖、易次乾等人。为此,报纸抨击他“大有专制时代牌示委派之象”。①

(三)抢票,毁票,时有发生。如奉天营口选举省议员,商会总理李恒春“当场强索选票一千五百张,嘱私人三、五名分派填写”②,是为倚势“强索”;湖北省城一次“放抢”,有十余名监管选举人员“各抢一二千票出外, 交其机关处填投”③,是为公开行抢。以至出现未到中午,票已发完,续来选民无票可投的现象。④由于行抢不遂,进而捣毁投票所,也屡见不鲜。江苏武进选举省议员,共设十投票区,由于共和、国民两党相争,有八投票区被毁,

⑤ 《内务总长致广西都督电》,《政府公报》,1912 年 12 月 1 日。

⑥ 《苏、常、镇、扬省议会初选现状》,《申报》,1912 年 12 月 9 日。

① 《松江省议会初选投票之现状》,《申报》,1912 年 12 月 8 日。

② 魏继昌:《国民党和民主党在桂林竞选国会议员的斗争》,《文史资料选辑》第 82 辑。

③ 《宿松选举大弊窦》,《申报》,1913 年 1 月 11 日。

④ 《湖北选举议员怪现状》,《时报》,1913 年 1 月 19 日。

④ 《湖北选举议员怪现状》,《时报》,1913 年 1 月 19 日。

⑥ 《松江省议会初选投票之现状》,《申报》,1912 年 12 月 8 日。

⑦ 《湖北选举议员怪现状》,《时报》,1913 年 1 月 19 日。

⑧ 《宝山之选举诉讼》,《申报》,1912 年 12 月 17 日。

⑨ 《宿松选举大弊窦》,《申报》,1913 年 1 月 11 日。

① 《粤省选举之怪现象》,《时报》,1913 年 1 月 30 日。

② 《营口之选举诉讼》,《民立报》,1912 年 12 月 27 日。

③ 《湖北选举议员怪现状》,《时报》,1913 年 1 月 19 日。

④ 《湖北选举议员怪现状》,《时报》,1913 年 1 月 19 日。

管理员被殴,签到簿、投票匦无一存者。⑤袁世凯不得不电饬各省:“应由各初选监督,摘录刑律第八章关于妨害选举之罪各条,揭示于投票所”;“一面依照选举法于投票所、开票所周围临时增派警兵,保持秩序”。⑥

(四)金钱收买,变本加厉。起初“每一选券价值两角以至五角”,最多不过二、三十元。到复选阶段,“辇金收买初选当选人,或一百元一个, 或二百元一个。时期愈促者价愈昂”。⑧湖北选举竞争激烈,“因之票价飞涨”

⑨,“凡当选者无人不出于金钱运动,即大名鼎鼎之汤化龙,亦被初选当选人

吴宝璜控其掯骗票价不付”。

湖南贿选参议员,“有消耗至数千金者”,甚有“破产运动,因耗费已多,而票额仍难如愿,竟在家放声大哭”,或“悬梁自缢为家中瞥见得免于死者”。①四川胡景伊“对选举代表的拉拢收买,不惜施用各种卑鄙手段,要官许官,要钱支钱”,遂使共和党金钱收买肆无忌惮。②各党不仅要收买非党和反对党选票,就是本党党员,为了不被他党贿买,保证所提候选人当选, 有的也需用金钱来控制。

(五)威逼胁迫,“手枪相向”。安徽第一复选区选举监督、国民党员潘世琛“意图私人当选”,临时改派史推恩为管理员,“当场胁迫选举人, 并带凶伙多人,身著军服,手持手枪,分布投票所内外”。③四川胡景伊为对抗国民党,迫使省议会选举民主党员胡骏(同时为共和党员)为议长,“令会场内外罗列军警,枪上刺刀,封门威迫”。④湖北两党互相指控,直闹得乌烟瘴气。国民党揭露共和党欲选举覃寿堃为议长,不惜“令军警到场,百般威胁”,其党员梅宝玑并“拿出手枪向议员等射击”。⑤共和党则指责第一复选区“国民党当选省议会议员梁钟汉及在该党之高等检察长王镇南,当场武力胁迫本党汉川选民李流芳、张春山等投欧阳启勋票。及投票非欧,⋯⋯拳足交加,强要李流芳写贿托投汪哕鸾字据”;第二区“国民党暴徒石瑛、田桐等竟以手枪逼投己票,并当场枪伤本党初选当选人四人”。⑥可见两党暴力胁迫,实不相上下。

(六)拒不到会,以为抵制。“选举法”规定参议员须有选举人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并得票满三分之一为当选,这一规定竟也成为各党用以竞选的一个手段,在竞争激烈的省份尤为突出。湖南第一次选举参议员,共和党预料不能取胜,即相约全体不出席,嗣又强迫、欺骗超然派议员不到会,

⑤ 《武进选举捣毁记》,《申报》,1912 年 12 月 10 日。

⑥ 《临时大总统袁为选举竞争非法诰诫各官吏严行整饬秩序文》,《中华民国新文牍汇编》卷 1,第 26 页。

⑧ 《湖北国会选举与政党竞争》,《时报》,1913 年 2 月 22 日。

⑨ 《鄂省选举新笑史》,《申报》,1913 年 3 月 3 日。

① 《湖南参议员选举情况》,《民主报》,1913 年 3 月 31 日。

② 《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 3 辑,第 5 页。

③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安徽都督电》,《政府公报》,1913 年 1 月 29 日。

④ 《内务总长致四川都督兼民政长电》,《政府公报》,1913 年 3 月 28 日;《四川民报等致袁世凯等电》,

《民主报》,1913 年 3 月 19 日。

⑤ 《赵光弼等致内务部等电》,《民主报》,1913 年 3 月 15 日。

⑥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湖北民政长电》,《政府公报》,1913 年 2 月 26 日。

致使选举“迟之又迟”。①湖北共和、国民两党或“因内部组织未能完备”, 或须筹谋新的对策,“均以不出席为能事”。②最后相持不下,只得以平分议员名额相妥协。江苏、四川,莫不如此。

(七)起诉,审判,几若虚设。“选举法”固然有违法、舞弊情事,得向地方、高等审判厅起诉的明文规定,但司法机关通常为一党把持,很难做出公正裁决,有效制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上述湖北两党互控一案,黄冈地方审判厅为共和党控制,省高等审判厅掌握在国民党手中,各偏袒本党,互相抵制,谁也没有受到“制裁”,反而激起更严重的对立,到后来连筹备国会事务局也无可奈何,只好不了了之。③又如广西、安徽、四川、湖南等省, 或一党把持,“无可伸诉”④;或虽经起诉,“高审厅庇徇,延不开庭”⑤; 或“拘留在案”,旋由同党“保释”⑥;或以“妄控长官”罪名“滥行逮捕”

⑦;等等。总之,起诉、审判完全以党势为转移,结果舞弊者继续舞弊,当选

者照常当选,真正秉法制裁的,实不多见。

国会选举开始,人们普遍欢欣鼓舞,认为“吾国今日之国势已如是,强弱兴亡,在此一举”。①但五花八门的选举现状,使许多人大失所望,也引起不少选民的反感。首先,一般选民对选举“不甚热心”。江苏江宁县初选省议员,“共投票二万四千二百二十七张,弃权者约六千票”。②上海选民五万一千零四十二人,选举省议员到一万二千三百二十九人,约占 25%,选举众议员到一万二千八百七十六人,约占 25.2%。其次,对骫法舞弊,多有抵制。广东省议会选举参议员时,选票上有写“何必举”的,有写“钱运动”的, 有写“你谬之”的,更有一张写“那班鬼”三字,下注两行小字:“浊世无是非,可哀中国之前途。”③其中书写“你谬之”一票,即系针对某人以“每票一张,谢以礼服七件”而发。④四川省议员游运炽等愤于胡景伊以武力胁迫选举胡骏为议长,通电表示:“不得最终正当解决,惟有蹈东海而逝耳。”⑤

但另一方面,有数千万选民参加的国会选举,客观上又是全国范围内的一次民主大演习,使人民平等、人民有权利决定国家事务的观念得到进一步传播。而且,它尽管暴露出上述种种污点,却并非所有选举人都不珍惜自己的权利,卷入了唯党是争的漩涡,当选议员也不都出于非法运动手段。当时曾有人分析选举人心理说:“上焉者,本自己所信仰,不受政党之支配,亦不为人所运动,纯然以自己意思为意思者也;其次则以政党之意思为意思者也;又其次则富于村落思想,以地方主义之意思为意思者也;又其次则殉交

① 《湖南参议员选举情况》,《民主报》,1913 年 3 年 31 日。

② 《湖北参议员之难产》,《时报》,1913 年 3 月 31 日。

③ 《政府公报》,1913 年 3 月 23 日。

④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广西都督电》,《政府公报》,1913 年 1 月 12 日、2 月 19 日、3 月 23 日。

⑤ 《筹备国会事务局致安徽都督电》,《政府公报》,1913 年 2 月 17 日。

⑥ 《皖省国会复选之风潮》,《申报》,1913 年 1 月 24 日。

⑦ 《内务总长致湖南都督电》,《政府公报》,1913 年 2 月 11 日。

① 《敬告选举人》,《申报》,1912 年 9 月 5—6 日。

② 《省议员选举开票记》,《民立报》,1912 年 12 月 12 日。

③ 《粤省会选举参议长余闻》,《申报》,1913 年 2 月 19 日。

④ 《再志粤省选举参议员怪象》,《时报》,1913 年 2 月 24 日。

⑤ 《内务总长致四川都督兼民政长电》,《政府公报》,1913 年 3 月 28 日。

游,重然诺,而以交谊之关系为意思者也;最下者则无意思,只知计金钱报酬之厚薄而已。”①这大体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同时,各党竞选实质上是拥袁、排袁两大势力的公开较量。从国民党方面说,它不遗余力地争取选举胜利, 主要还是借以实现其政治主张,进而打破袁世凯与反对党的实际联盟,创造一个好的政治局面。

国会选举自 1912 年 12 月上旬开始,到次年 3 月基本结束。选举结果, 综合报刊披露资料,大体如下:

第一,在国民党领导的江西、广东、安徽和湖南,参议员全部为国民党囊括;众议员九十九人,占 83%以上。第二,在东三省和山西、陕西、甘肃、浙江、福建、广西、云南等省,国民党也居于明显优势。其中除山西无法统计外,参议员计九十人,国民党七十二人,占 80%;众议员计二百零二人, 国民党一百六十二人,约占 80.2%,或一百六十四人,占 81%。②第三,在共和党实际控制或势力相当的湖北、江苏、四川、直隶、河南和山东,众议员计二百十二人,除超然派一人以外,共和党、统一党和民主党合计一百零九人,比国民党只多七人③;参议员则“平分秋色”,国民党占三十人,共和党等三党合占三十人。第四,仅在新疆和贵州,共和党取得绝对多数。当然, 由于跨党现象极为普遍,各党都把跨党党员计算于本党之内,以上统计,不见得十分准确,但大致还是反映了各党的实际情况的,说明国民党以较大优势击败反对党,赢得了选举的胜利。

国民党竞选的胜利,使全党沉浸在一片欢腾之中。连孙中山也兴奋地说: “此次国会议员之选举,本党竟得占有过半数,⋯⋯足见国民尚有辨别之能力,亦可见公道自在乎人心。”①共和党则“多丧气”,不管新近宣布加入该党的梁启超如何以“壮语解之,亦复不能自振”。②然而,就在国民党以为大局已定,满怀胜利喜悦,准备组织责任政党内阁时,一桩震动全国的血案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