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伞撑起来

孩子是人不是球

孙幼忱

《黑龙江省保护未成年人条例》(1989 年 12 月 13 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年 9 月 4 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实施以来,黑龙江省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取得了许多新成绩。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歧视、虐待,乃至残害未成年人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其中令人发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就有“小启超之死”、“小毕强被害案”、“小光宇遭阉割”等案件。

这些悲剧的发生,原因尽管较为复杂,但主要的还是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识。现在我们以继母虐待傅启超致死案为例,来谈谈这个问题。

启超的父亲叫傅力,母亲叫呼淑芝。傅力是哈尔滨市道外华丰商店采购员,呼淑芝是该商店营业员。傅力比呼淑芝整整小 8 岁,呼淑芝本不同意这门婚事,但架不住傅力百般殷勤,软磨硬泡,便与傅力结婚了。婚后,傅力变了另一副嘴脸,下班不回家,在外边混,与呼淑芝离了婚。但离婚后不久, 傅力又反悔,求人说情,呼淑芝便又与傅力复婚,不久生下一个男婴,满怀母爱的呼淑芝希望他能比别的孩子生活得更幸福,就给他取名叫“傅启超”。启超在母爱中长到 18 个月,已经成为一个又白又胖的孩子,身体非常结实, 呼淑芝的同事们个个喜欢他。

但正在这时,呼淑芝又遭到傅力打骂,傅力再次提出离婚,起诉到法院。呼淑芝提出,离婚后她要小启超,开始时她很坚决,但傅力不答应,也坚持要小启超。后来呼淑芝想到傅力毕竟是启超的亲生父亲,他对儿子也很关心, 便同意把启超判给了傅力。

离婚后,傅力不准呼淑芝去看启超。呼淑芝第一次去看,就被博力打了出来。以后,她只能站在远处看小启超玩。傅力与魏华云结婚后,再没见傅力抱小启超出来。几年后,呼淑芝再见到小启超时,这孩子已躺到验尸台上⋯⋯

继母魏华云对小启超凶狠残暴,她在日记中就承认,她“恨”这个孩子。她刚同傅力结婚,就训练启超必须“绝对听话”,起初邻居还能听到小启超在哭,后来就再听不到孩子的声响。孩子整日不准出门,常年睡在地板上一小块塑料布上。继母对启超非打即骂,1992 年 7 月 4 日,她竟用炉钩子照孩子的头部、胸部、腿部乱打。第二天,只因小启超捡起妹妹(魏华云亲生的女儿)吃剩的甜麦圈的包装袋玩,又被继母暴打一顿,并被反复踹倒四五次⋯⋯

7 月 6 日下午,小启超被送到道外区东莱医院时,早已停止呼吸。他骨瘦如柴,大夏天却穿着秋装绒衣绒裤。经市公安局法医“法鉴”后,证实:6 岁死者傅启超体重不足 10 公斤,身上明显伤疤达 30 余处,并有多处伤口⋯⋯ 一个年幼的孩子竟被摧残到如此程度,令所有在场人员个个泣不成声,并且万分愤慨。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黑龙江

《保护未成年人条例》第六条中,规定更为具体:“父母必须对未成年人子女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生父母对其非婚生子女、继父母对其抚养的继子女、养父母对其养子女、离婚父母对其婚生子女,在 18 周岁前都必须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小启超的父亲傅力,从法律上讲,他是当然的监护人,但他不仅严重失职,在孩子遭受继母虐待时,他默许,而且自己也曾用皮带抽打启超。因此他成为虐待人之一。而继母魏华云,同样具有监护责任。然而,她不仅没有去尽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反而残害她的被监护人小启超,这是法律所绝对不能容许的,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们再来看一看小启超的生母呼淑芝,她与傅力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了,但她作为傅启超的生母,这种母子关系是永远不能改变的。因此,她理应继续理直气壮地关心小启超。假如她能在小启超受继母虐待时,用自己的权力要回儿子,小启超就不会遭此厄运了。

我们再来看看邻里们。小启超常年受继母虐待,邻居们是早就知道的。可是,他们之中却无一人去举报。假如居民委组干部,乃至街道干部将应做的工作做到了家,那么,小启超也可能获得解救。

另一个继母王丽华虐待 7 岁男孩毕强致死,情况与傅启超之死颇为相似。

而 12 岁的男孩惨遭阉割,则是社会上穷凶极恶分子残害儿童的罕见事例。小光宇的悲惨遭遇见诸报端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无数颗善良的心被激怒,人人强烈谴责犯罪分子的凶残行径,希望公安机关能早日将凶手抓获,以平民愤。

在此,我们也不能不提到,一些社会学家就吴光宇的遭遇,对城市大量流浪儿的涌入表示忧心忡忡。不过,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此已有明文规定:“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当我们认真分析傅启超、毕强和吴光宇这 3 个不幸孩子悲剧的来由时,

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这 3 个孩子的家庭都是父母离异的家庭!

毕强的家庭与启超的很相像:毕强系毕会印与孙某非法同居所生,后来毕会印昔日的情人王丽华成了毕强的继母。而吴光宇的父母也曾离婚,复婚, 最终分手,当时,4 岁的妹妹归父亲抚养,10 岁的光宇归母亲抚养。而小宇正是从木兰县来哈尔滨寻找父亲,露宿街头,才被歹徒乘机行凶致残的。

因此,我们呼唤完整的美好的家庭。我们要对那些年轻的父母这样说: 当你们建立起家庭,并有了自己子女的时候,你们要想到你们对子女的责任。你们要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贡各方面全面发展, 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对那些父母离异的家庭,父亲、母亲须记住,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无论你们对自己亲生的子女, 或是继子女,都要一视同仁,不要用你们的手酿造悲剧。小启超之死,小毕强之死,都应作为前车之鉴,让此类悲剧不再重演。

至于残害小光宇的凶手,迟早会被逮捕归案,受到严惩的。

所有的未成年人,所有的孩子们,都是我们的希望,我们的未来。让我

们给他们灿烂的阳光,给他们蔚蓝的天空,给他们清新的空气,让他们快乐地成长,迎接新世纪的曙光。

愿天下每个孩子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