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跟红灯开玩笑
杜恒贵
1991 年 6 月 30 日。对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团结小学二年级学生金风小朋友来说,这天应该是个快乐的星期天。可是就在这天,9 岁的小男孩金风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 9 岁了。
这几天小金风患了腮腺炎,被姥姥接来养病。金风的父母都是聋哑人, 家中只有他一个男孩。小金风写完作业,便告诉姥姥出去玩一会儿就回来, 便撒欢儿似地跑向姥姥家门前的满洲里街。就在小金风从一辆停车前跑出的时候,突然从侧面急驶过来一辆松花江微型车。微型车开得很快,当司机看清飞跑中的小金风身影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小金风被撞伤致死。一个 9 岁的生命就这样在瞬间中止了,一个还在幻想年龄的少年,还未张开他飞翔的翅膀,就这样草草地划上了句号。班主任孙老师说:“金风是这一批要发展的少先队员,他经过考验比较合格,这批发展的第一个队员就是他。”然而,小金风的脖子上还未系上他梦寐以求的红领巾,就永远离开了他尊敬的老师,永远离开了与他朝夕玩耍的小伙伴, 永远离开了把他当做命根子的爸爸、妈妈和姥姥。
小金风的死,使这对聋哑夫妻本来就暗淡、沉重的生活更加昏暗了。小金风的死,也给他生前所在的班级带来震动。在中队那批发展新队员大会上, 中队辅导员泪流满面,每天与金风一起上学的小伙伴们都泣不成声⋯⋯
在省交警总队交通处的抽屉里,存放的有关少年儿童的意外交通事故报告表,岂止小金风一份呀?
1991 年 3 月 22 日,鹤岗的钟强小朋友,见一辆带挂卡车慢速驶来,就跑上去扒车玩,一下从卡车护栏三角架处摔下来,让卡车后挂车轧过,惨死在车轮下;1991 年 4 月 10 日,佳木斯第六小学陶冶小朋友,骑自行车与货
车同方向行驶,被货车右后轮从头部轧死;1991 年 4 月 29 日,哈尔滨的王晓东小朋友,看见爸爸坐在马路对面的车内,跑过横道,被解放车当场碾死⋯⋯据统计,1990 年一年,黑龙江省有 103 名儿童因车祸而丧生,仅 1991
年上半年,又有 45 个小朋友被车轮夺去了生命。
一张张死亡卡片,一张张可爱的笑脸,一条条死亡记载,一条条惨痛的教训。
尽管这一个个小生命被无情的车轮葬送了,而且有的是被某些素质不高或酒后驾车的司机所扼杀,但毋庸置疑的一个事实是:我们少年儿童头脑中的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我国现行的有关少年儿童的交通管理条款,还不够完善,并需要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规定,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马路;12 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公路;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学龄前儿童在街道、公路上行走,要有成年人带领;不要在街道、公路、胡同、广场追逐、打闹、做游戏等。很显然,文中那些短命的小朋友, 无一不是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而丧失了生命。
我们还应看到,造成这些车祸还与交通法规的某些条款不健全有关系。这就是在有关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方面缺乏明显的标志。在驾驶员的眼里,儿
童并不是一个特殊对待的群体,驾驶员把他们与情绪稳定、思维敏捷、目标显著的成人同等对待。如果我们参照一下某些少出车祸的国家的交通妙法, 也许会得到启示——
在德国,儿童上街,家长给儿童佩戴斜披在肩上的彩色绶带,夜间穿着发光的衣服,使司机很远就能发现过街的孩子,以控制车速。
在智利,每当儿童上学或放学,总有一个值日的学生站在马路中间,举起戴有红手套的左手,司机看到后,立即停车。
在英国,儿童过街,要手拿鹅黄色小旗,平时头戴黄色或红色帽子,身背涂有反光材料的书包,以引起司机警惕。
在美国,母亲推着婴儿过街时,车上插有一个菱形标记,上书:“车上有孩子”。
在日本,各巷弄口都竖有标牌,上画一小孩以跑步姿势冲过来,以提醒司机此处常有儿童过街,从而减速慢行。
我国城市的某些十字街头,也时常能够看到一些妇女抱着孩子的交通安全宣传板,但有意识特为儿童制定的交通安全实用标志和措施并不多见。使得许许多多幼儿园或小学中低年级的学生家长,无法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 早晨手忙脚乱地送孩子上学,孩子放学又熙熙攘攘、成群结队恭候在孩子幼儿园或小学校的门口。使得许许多多的独苗苗一到放学便眼巴巴地等待他们的父母、爷爷、奶奶来接他们回家。面对四通八达的大街和穿梭来往的车流, 这群手脚健全发达的小朋友,会茫然失措,无安全感可言。因此,我们迫切希望制定交通法规的有关部门,在现有关于少年儿童的有关条款的基础上, 为儿童上街、过街确定特殊保护标志和措施,把全社会关心和爱护儿童的工作落到实处。
再不要让金风、陶冶、王晓东、钟强等小朋友们的悲剧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