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错误者的态度和方法
1956 年 11 月毛主席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凡是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都要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我们主张和风细雨。当然这中间对个别的人也难免稍微激烈一点, 但总的倾向是要把病治好,把人救了,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不是讲讲而已。我们对犯错误者的态度和方法是:第一条保护他;第二条批评他。首先要保护他,因为他不是反革命。这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在人民内部对犯错误的人,都用保护他而又批评他的办法,这样就很得人心,就能团结六亿人口中的一切积极因素来建设社会主义。
1963 年初,华北局第一书记李雪峰向我们传达毛主席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其中在讲到对犯错误者的态度时说:凡犯了错误,只要能改正的, 一律要使用。为此毛主席讲了历史上秦穆公的故事。秦攻郑国,被晋国抄了后路,全军覆没,被晋国俘掳了三位将军。这三位将军因为在晋国有私人关系,晋国的人把这三位将军放走了。晋王发觉了,派人追,未追回。秦穆公穿着孝衣迎接三位将军,并说,不怪你们,是我的责任。秦穆公照旧任用这三位将军。过了三年,秦军便把晋军打得全军覆没了。这个故事很能说明问题,至今我还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