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③ 即:说的单是空间方面的运动呢还是包括性质变化和增减呢?

① 麦里梭的主张。见 184b16,185a32。

推动者和运动者都有两类:一类是因偶性推动的,因偶性运动 254b7 的; 一类是因本性推动的,因本性运动的——凡因属于直接推动者或属于直接运动者的,以及作为部分包括在直接推动者或直接运动者中的,是因偶性的推动者和因偶性的运动者;凡不是因属于直 10 接推动者或直接运动者,也不是作为部分包括在直接推动者或直接运动者中的,这样的推动者和运动者是因本性推动和因本性运动的。

因本性运动的这类运动事物,有的是被自身推动着运动的,有的是被别的事物推动着运动的;从另外的角度分,运动事物有的是自然地运动的,有的是被迫地即反自然地运动的。被自身推动的 15 运动者是自然地运动的,例如,动物都是被自身推动着运动的,还有自身内含有运动根源的事物,我们说也是自然地运动的。一个动物作为整体是自然地自己使自己运动,但其躯体则既能自然地也能反自然地运动:完全视运动者碰巧正在进行什么运动, 以及运 20 动体是由什么元素构成的而定②。被别的事物推动的运动者,有的自然地运动,有的反自然地运动,如由土构成的事物向上、火向下都是反自然的。还有动物的四肢常常反自然地运动,如果四肢在运动时所放的位置反常或运动的方式反常的话。运动事物是被某一 25 事物推动着运动的,这个事实在那些反自然地运动着的事物里表现得最为明显,因为在这里明明白白的事实是,运动在被一个另外的事物推动着。明显程度次于反自然的运动事物的是自然地运动着的事物中被自己推动的那一类事物,如动物,因为这里所不明显的不是:运动是不是被某一事物推动的,而是:应该如何区别它的 30 推动者和运动者;正如在船以及其他非自然构成的事物里那样,在动物身上推动者和运动者也被认为是分开的,只有动物的整体才能被认为是自己使自己运动的。

最难看清的是上面辨忻时剩下的一类。在被别的事物推动的 35 运动事物中,反自然地运动的那一部分我们已经论述过了,剩下尚待论述的是与之相反的一部分事物,即自然地运动的事物。而判 255a 断它们是被什么推动着运动的这个问题的困难应该就出现在这部分事物上,如轻的事物和重的事物。这些事物虽然在向与自己固有的空间相反的方向运动时,是在作强制的运动,但在向固有的空间运动时——轻的事物向上、重的事物向下时,是在作自然的 5 运动;但它们的自然运动是什么事物推动的,这个问题尚未明白, 正像它们在作反自然的运动时是被什么推动的,还没有弄明白一样。

须知,说它们被自己推动是不行的。因为这是动物和有生命的事物所特有的,并且,如果它们能自己使自己运动的话,也就应该能自己使自己停下来(我的意思是例如:一个事物既然自己是 10 自己行走的原因,就理应也是自己不行走的原因)。因此,假定火能使自身作向上的位移,显然就应该也能使自己作向下的位移。其次,既然它们是自身使自身运动,那就没有理由说,被自身引起的运动只有一种①。再说,一个连续的事物以及因本性相同而聚集在一起的事物如何能自己使自己运动呢?因为只要事物是一个并且是连续的(不是靠了接触),它就不能受自身影响;事物只有是可分别开的,才

② 这是麦里梭和埃里亚学浓的其他学者都可以承认的事实。[埃里亚学派将认 识分为真理和意见两类,真理是认识不动的存在的,意见是认识变动的事物的,这是和 真理相反,是错误的。]

① 例如跳跃运动,对于一个动物的整体而言是自然的运动,但对于动物躯体而言则是不自然的运动,因为它是土构成的,有自然地向下的趋势。——英译本注

可能一部分施加影响另一部分受影响。因此,这里所 15 说的这些事物没有一个能自己使自己运动(因为都是因本性相同而聚集在一起的),其他的连续事物也没有一个能自己使自己运动,在任何场合下推动者和运动者都必须是分开的,正如在一个生物使无生物运动的时候我们看到它们是分开的那样。事实上这些事物永远是在被一个事物推动着运动的;如果我们弄清楚了运动20 的原因,那么就可以明白这个推动者是什么了。

对推动者也可以作上述区分:有些推动者是反自然地推动,如杠杆能撬起重物是不自然的;有些推动者能自然地推动,如现实上热的事物能使能变热的事物自然地变热;别的变化中的推动者也这样①。潜在地能有某种质或能有某种量或能在某处的事物也同 25 样能自然地运动,如果这个事物在自身内含有相应的运动根源并且不是因偶性的运动者的话(因为这同一个事物很可以既在作某种质变,同时又在作某种量变,但是其中的一个变化是另一个变化者的偶性而不是它的本性)。所以当火或土在反自然地被某一事物推动时, 运动是强制性的,当它们开始实现原已潜在于它们里面 30 的固有的运动时, 运动是自然的。

“潜能”这个术语有不同的涵义,这就是为什么看不清有潜能的事物是被什么推动着运动的(如火向上运动、土向下运动)原因。

一个正在学习的人能掌握知识和一个人已经有了知识但不在用它 35 作判断,这两种人有不同的“潜能”。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能主动者 255b 和能被动者在一起,就有潜能在实现,例如,一个正在学习的人从原有的潜能发展到有另一个潜能,因为一个已经有了知识但不在用它作判断的人也是某种意义上的“能有知识者”,但这个“能”不同于他在学习前的“能”。当一个人已经具有了这种第二级的潜能时,如果没有什么东西妨碍的话,他就会实现它,用它来进行思考 5 判断,否则他就是处在相反的状况下,即仍然没有知识。自然物也有这种同样的情况,如冷的事物是潜能的热,在它变热了之后就有火了,如果没有什么障碍的话,它就会燃烧。重的事物和轻的事物也有同样的情况:轻的事物由重的事物产生,如气由水产生:起初 10 水只是潜能地轻,后来气已是现实的轻了,并且,如果没有什么妨碍的话,将立刻实现新的潜能;轻的事物的潜能的实现应该出现在一定的空间里,即在上面, 当它处在相反的空间里(即下面)时,它就是正在受到阻碍。一定量的事物和一定质的事物也有与此相同的情况。

但是还需要探究一个问题,即轻的事物和重的事物究竟为什 15 么总是要住它们各自特有的空间里运动呢、原因在于:它们本性就是有方向的,并且, 它们“是轻的”或“是重的”正是凭向上和向下来确定的。如已经说过的, 事物能在两种不同意义的潜能上是轻的或重的;不仅当它是水的时候,它是某种意义上的潜能的轻者,20 而且当它变成气的时候,它仍然可以是潜能的轻者,它很可能由于受到阻碍之故还不在上的空间里,但是,如果障碍撤除了,它就会实现潜能,就会不断地上升。同样,能有某种质的事物也会向现实上有该种质的事物转变,正像获得了知识的人,如果不遇到什么障碍的话, 就会紧接着使用知识作判断一样。同样,能有一定量的事物,如果不遇到什么限制的话,它就会伸展到应有的量为止。原来被支撑着的事物被阻碍着的事物在挪掉支柱和障碍后的运动,在一种意义上说是挪掉支柱撤除障碍的人

① 如土只向下、火只向上。为什么它们不使自己也向别的方向运动呢?

推动的,在另一种意义上 25 说不是这个人推动的,例如一个拖走支撑重物的支柱或者搬掉把皮囊压在水里的石块的人使重物下落和皮囊上浮就是如此: 因为他是因偶性的推动者②,正如一个碰到墙壁的球弹回来,这个运动的真正推动者不是墙壁,而是投掷这个球的人一样①。因此这些事物没有一个是自己使自己运动的,这是很明显的;但是它们在自身内包含运动的根源,不过不是推动(或主动)的根源而是被动的 30 根源。

既然所有运动事物都或自然地运动着或不自然地(即强制地)运动着; 又,被强制着运动的(或者说不自然地运动着的)事物都被一个推动者推动着,而且这个推动者是一个另外的事物;而所有自 35 然地运动着的事物也有一个推动者推动着:其中有些事物是被自 256a 身推动的②,有些事物不是被自身推动的(如轻的事物和重的事物:或是被产生它们并使它们变重或变轻的事物推动的,或是由撤除障碍者所推动的),因此任何运动着的事物应该都是在被一个推动者推动着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