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然而,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开始论证的话,这些问题会 260a20 更清楚。因为我们必须研究是否能有连续的运动,如果能有的话,它是哪一种运动,以及,哪一种运动是先于一切的运动。因为显然,如果必然永远有运动,如果某一特定的运动是先于一切的和连续的,那么这个运动正是第一推动者所引起的运动——它必然是 25 同一的,连续的和先于一切的。
有量的运动,质的运动以及我们称之为位移的空间运动,在这三种运动中,空间运动必然是先于一切的。理由如下。如果不先发生质变是不可能有增长的,因为增长的事物得到增长就一种意 30 义而言是靠了同种事物的加入,就另一种意义而言是靠了不同种事物的加入,例如食物就是一个和对立者对立的事物①,并且任何事物都是在由不同变成相同事物之后再合并上去的。这里由不同 260b 到相同的变化必然是质变。可是,既然有质变,就需要一个引起质变者,例如一个使潜能上热的事物变成现实上热的事物的东西。很明显,推动者和发生质变的事物之间的距离是不能不变的,一定是 5 一个时候离它近些另一个时候离它远些,而这些没有位移是不能发生的。因此, 如果必然永远有运动,就也必然永远有位移作为先于一切的运动,并且,如果各种位移也有次序,就还有第一位移。其 10 次,一切质变的基本被公认为是密集和稀散——重和轻,硬和软,热和冷都被认为是密和稀的一种表现—
—而密集和稀散又被认为是事物因以产生和灭亡的合与分:合与分必然发生空间上的变化。再说,事物在增和减的时候,其量也在发生空间上的变化。 15 用以下的研究也可以证明:位移第一。所谓“第一”,正如在其他场
合那样,在运动里也用作几种不同的意义:(1)如果一个事物不存在别的事物也不能存在,而没有别的事物它却照样能够存在,那么这个事物就被说成是第一的;(2)时间上的第一;(3)和事物的本性完成程度相关联着的第一。
20 因此(1)既然运动必然连续地存在,能连续存在的运动或为连续的运动或为顺联的运动①,但两者比较起来连续的运动更连续;并且,连续的运动比顺联的运动好,我们又总是假定出现在自然里的是较好者,如果它是可能的话;既然连续的运动是能存在的(以 25 后再证明这一点①,现在暂且作为假设),并且,除了位移而外没有任何别的运动能是连续的,因此必然位移第一。因为正在发生位移的事物完全不必要也在发生增长或质变,产生或灭亡;相反,如果没有第一推动者引起的连续运动,那么这些运动就没有一个能发生。
30 其次(2)位移运动在时间上第一,因为它是永恒事物所能作的唯一的运动。确实的,就任何有产生的个别事物而言,位移必然是它所作的诸运动中的最后一个,因为在它开始产生之后首先发生的是质变和增长,位移是
① 天(A)通过各种不同的天体(B)影响地上的事物(C 和 D)的运动;天上事物的运动和地上事物的运动有着不同的规律。——这就是这一段文字的大意。
① 在食物和接受食物的动物之间有对立,即有不同。食物包括着质的同化的说法见《动物志》416a19 以下的讨论。
① 连续的运动指同一种运动永远地持续下去,顺联的运动是指不同种的运动一 个接着一个地永远持续下去。
已完成了的事物才能有的运动。但是必 261a 须先有一个在作位移的另外的事物作为产生者产生的原因而它自身不产生,如被产生者之前的产生它的事物。既然由于事物应该首先产生,因而产生似乎是先于一切的运动,并且就任何个别产生 5 事物而言情况也确乎是如此,但是在产生事物之前必然先有一个另外的,自身不在产生而是已经存在着的事物在运动着,并且还有别的事物更在它之前。既然产生不能是第一运动(因为否则所有运动事物就都是可灭的了),那么显然,顺联于它的诸运动就更没有一个能在前了——我这里所说的顺联于它的诸运动是指增长,10 然后是质变、减少和灭亡——因为所有这些运动全都在产生之后,因此,如果说产生不能先于位移,那么也就没有其他任何变化能先于位移了。
(3)正在产生过程中的事物总是显得尚未完成和正在趋向其根源,因此,在产生中在后的事物在自然中却是在先的。一切产生中的事物都是最后获得位移这个属性的。有些生物,如植物和许 15 多种动物,由于缺少相应的器官而不能运动,而另一些生物则在自己完成的时候获得了运动的能力,就都是因为这个缘故。因此,既然事物获得位移能力的程度是和事物完成自然的程度成比例的,那么从事物的本性的完成来看,这种运动也该是先于其他运动的;除此而外,还有一个理由,即运动事物在位移运动中和在别的运动20 中情况相比丧失本性最少:位移是唯一不引起任何本质属性——像质变中的质,增和减中的量等——改变的运动。尤其明显的是:25 这个位移运动最确切地说来是自我推动的事物所引起的;但是我们说自我推动者是既被动又推动的事物的根源,是运动事物的第一推动者。
由上所述可见位移是先于一切的运动,现在必须说明哪一种位移第一。同一论证同时也将证明,这里以及前面②都已肯定过 30 的一个说法,即有某一连续的永恒的运动存在是可能的。
下面的论述将证明,除了位移而外别的任何运动都不可能是连续的。因为任何别的运动和变化都是从互相反对的一个限到另 35 一个限的——例如存在和不存在是产生和灭亡的两个限,对立的两影响①是质变的限,量的足够大和不够大,完成和不完成是增和减的限——趋向对立两者的两运动是互相对立的两运动。一个不 261b 是永远在作某一特定的运动的,但此前是存在着的事物,此前必然静止着。因此可见,变化者在对立的另一限里是静止的②。就变化 5 而言,情况也一样③。因为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灭亡和产生还是任何特定的灭亡和产生都是两相反对的;因此,如果事物同时作互相反对的两变化是不可能的,那么变化就不会是连续的,而会是,在互相反对的两变化之间有一段时间。因为这些互相矛盾的变化 10 是否算是对立倒没有什么关系
(只要它们不同时存在于同一事物),因为这对于论证没有什么影响。即使事物不必然静止于矛盾状态,也没有和变化对立的静止状态——如灭亡趋向不存在,而不存在也不是静止的——这没有关系,只要有一段时间出现在两个变化之间就行,这样一来,变化就不是连续的了,因为在上面对论证有影响的因素也不是两个变化的对立性,而是两个变化同时存 15 在于同一事物的
② 见第八节。
① 260b23,259a16 。
② 诸如热和冷、轻和重。
③ 因此它的运动是不能永远连续下去的。
不可能性。也不必为一个事实所困惑:即同一过程对立于不止一个过程,例如一个运动对立于静止,又对立于相反方向的运动。只是关于这个事实要理解到:(1)运动在一定的意义上是既和相反方向的运动对立,又和静止对立的(恰如相等者或者 20 说尺度既对立于超过者又对立于不及者一样),(2) 相互反对的两运动或变化不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主体。此外,在产生和灭亡里, 如果设想产生的事物一经产生必然立即灭亡而不继续存留一段时间,这种设想也会被认为是绝顶荒谬的;可以由此深信在别的变化 25 里也是如此的,因为在任何变化里自然的情况总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