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教的削弱和限制
太祖以祟佛著称,尊曹溪宗僧自超为玉师,又任天台宗僧祖丘为国师, 建兴天寺作为修禅道场,建兴德寺作为教宗道场。然而他也同时看到佛教失控带来的弊害。他说:“佛氏之道,当以清净寡欲为宗。今住寺院者,务营产业,至犯其所谓色戒恬不知愧。身死之后,其弟子有以寺社及奴婢称为法孙相传,以至相讼。予自潜邱,思革其弊。其令有司,勘究以闻。”①但直到太宗之时,才开始对佛教采取实际的排斥措施。
太宗(1401—1418 在位)时规定全国各宗派可留置寺院的限额:曹溪宗、总持宗共 70 寺,天台疏字宗、天台法事宗合 43 寺:华严宗、道门宗合 43
寺;慈恩宗 36 寺:中道宗、神印宗合 30 寺;南山宗、始兴宗合 10 寺。令裁减下来的寺院沙门还俗,土地归国有,奴婢由政府处理,又下令严格出家为僧的度碟制度;废除历代沿续下来的任命王师、国师的做法;废止在王陵墓附近建立寺刹的惯例。
世宗(1419—1450)以儒教为国教,置集贤殿以振兴学问,确立了李朝崇儒的文教体制。他同意臣下的奏议,对佛教各宗进行合并,确立了教禅二宗的管理体制,下令禁止每年春天沿街诵《般若经》的“经行”活动。
成宗(1470—1494 在位)时下令撤毁汉城内外的尼寺 23 所,严禁度僧, 检查出僧中无度牒者令其还俗。
燕山君(1495—1505 在位)大力推行排佛政策,废除僧科考试选拔高僧的制度,把禅、教二宗的管理教务中心(都会所)移到城外,废除京城内的一切寺社,把世祖时兴建的圆觉寺改为“妓坊”,把儒教学府成均馆改为“宴乐之所”。
中宗四年(1509)下令把都城内的一切寺刹皆废为公府。由于僧科选拔制度的废除,对僧尼放松管理,到中宗后期,寺院成为游民与盗贼栖息之所, 中宗三十年(1535)领议政金谨思等议:“这罪逃役偷盗无赖者,以寺刹为之窟穴,其土著良丁亦聚莫就农。僧俗混淆,良盗杂揉,连结为奸,出没行
① 李能和《朝鲜佛教通史》上编。
劫,靡所不至”。
此后,经朝明联合抗日战争,僧人武装从军、曾立功黜,佛教情况稍有转机,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李朝崇儒排佛的政策。显宗即位(1660)下令禁止良民削发为僧,犯者一律还俗。18 世纪末到 19 世纪初,天主教在朝鲜发展迅速,李朝采取严厉镇压政策。为此,对佛教的抑制有所放松,原来禁止僧尼入城的禁令也渐废止。随着日本的入侵和吞并,朝鲜佛教被纳入日本统治者的严密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