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在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集中的迅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少数大企业规模巨大,资本雄厚,它们势均力敌,任何一方要打败对方都不容易,它们之间的竞争日益剧烈,而且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危险性。为了避免两败俱伤,就有必要相互作出某种妥协,达成协议,共同控制生产和销售。此外,生产高度集中以后,各个部门的大部分生产和销售,掌握在少数大企业手中。它们之间也就容易达成协议。而中小企业又无力与大企业抗衡。因此,大企业在各自的部门中就自然居于垄断地位。

资本主义垄断,最初发生在流通领域里。一些生产同类产品而又势均力敌的较大企业,在销售价格的竞争中,经过互相较量之后,便在销售价格上达成某种妥协,通过签订短期价格协定而实行联合,以形成垄断价格,共同控制市场。这种垄断组织在美国叫做“普尔”,在德国和法国则叫做“卡特尔”。它们产生于 19 世纪 50 年代至 60 年代,组织上比较松散,并随企业经济实力的消长,不断重新组合,因而极不稳定。19 世纪 70 年代以后,这类垄断组织在各个独立企业之间,规定统一价格,分配各企业的产量和销售量, 从而发展为比较稳定的垄断组织。

美国的“普尔”产生于 19 世纪 60 年代,盛行于 70—80 年代。其中,最

为典型的是 1870 年签订的芝加哥铁道公司联营协定,和 1876 年签订的密执安盐业联合协定。

德国是“卡特尔”发展最普遍的国家。1857 年德国出现了第一个卡特尔。

① [苏]B·T· 琼图洛夫等编:《苏联经济史》(中译本),第 81 页;梁士琴科著:《苏联国民经济史》第二卷资本主义(中译本),第 210 页。

② [苏]梁士琴科著:《苏联国民经济史》第二卷资本主义(中译本),第 207 页。

③ [日]井上清著《新版日本军国主义Ⅱ》,第 185 页。转引自万峰著:《日本近代史》(增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 年第 2 版,1984 年 8 月第 3 次印刷,第 384 页。

1870 年以后,随着争夺销售市场的斗争尖锐化,卡特尔从制盐业、马口铁制造业、钢轨制造业迅速扩展到采煤业、重型冶炼业、电力工业和化学工业等部门,形成了卡特尔运动。到 20 世纪初,卡特尔成为德国流行的垄断组织形

式。据估计,德国卡特尔的数目,在 1865 年仅有 4 个,1875 年增至 8 个,

1885 年迅速增为 90 个,到 1905 年达到 385 个,1911 年卡特尔运动达到高潮,

卡特尔的数目增加到 600 个。

在卡特尔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辛迪加”这种垄断组织形式。这是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进一步垄断市场,以获取高额利润,而在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方面实行的联合。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方面仍保持独立,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独立自主权。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辛迪加在西欧各国,尤其是在德国比较发展。例如,在德国采煤业中,莱茵—威斯特伐里亚煤业辛迪加 1893 年成立时就已集中了该地区产煤总量的 86. 7 %,到 1910 年时则达到了 95.4%。这年,其产量占全国煤产量的 56%。在 1901—1910 年这 10 年里。德国又先后组成了钢铁辛迪加和制糖辛迪加。当时,前者联合

了约 30 家大钢铁企业,控制了全国钢铁产量的 43—44%;后者联合了 47 家企业,垄断了国内食糖销售量的 70%和出口量的 80%。①在俄国,辛迪加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最早有 1882 年由 5 家最大的冶金工厂联合组成的“钢轨工厂联盟”,其产量占全国钢轨产量的 75%。1887 年组成的制糖厂主辛迪加, 不久就几乎垄断了全国糖的生产。20 世纪初,俄国辛迪加获得较大的发展。冶金工业中最著名的辛迪加“波罗塔莫特”于 1902 年组成,当时就已控制全国冶金工业生产的 60%,到 1910 年,则集中了全国冶金工业产品销售额的90%以上。采煤工业中最大的辛迪加“波罗杜高里”于 1904 年成立,垄断了顿巴斯煤区产量的 75%。1907 年组成的制铜业辛迪加“莫吉”垄断了全国铜产量的 75%。①此外,橡胶业辛迪加控制了全国全部橡胶销售,美国资本主义支持的烟草辛迪加垄断了全国 75%的烟草生产。

随着生产集中程度的提高和竞争的加剧,垄断联合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扩展,由若干生产同类产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通过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全面联合,组成一种高级形式的垄断组织,即托拉斯。托拉斯是个独立的企业组织,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其参与者丧失原有的产销自主权,而成为托拉斯的股东。它最早出现于美国。产生于 19 世纪

70 年代末,普遍发展于 20 世纪初。英国主要垄断组织的形式——大股份公司,也多数具有托拉斯的性质。但就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来看,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托拉斯才流行起来。

美国是托拉斯最发达的国家。1879 年美孚石油公司实际上已成为石油托拉斯,它控制全国精炼石油的 90—95%。承运全国石油总产量的 95%,并垄断和操纵铁路公司的运价。到 1882 年,它在控制了 40 家石油公司以后,正式建立了美孚石油托拉斯,成为美国的第一个托拉斯组织。此后,托拉斯在美国各个行业中普遍发展起来,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884 年成立的棉籽油托拉斯,1885 年的亚麻籽油托拉斯,1887 年的全国铝制品托拉斯、制糖业托拉斯和威士忌酒托拉斯。

托拉斯的垄断发展损害了广大中小企业和其他经济集团的利益,因而遭

① [法]夏尔·贝特兰:《纳粹德国经济史》(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67 页。

① [苏]B·T· 琼图洛夫等编:《苏联经济史》(中译本),第 81、86、91 和 92 各页。

到了广泛的反对。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于 1890 年通过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宣布这种由理事会控制所属成员公司股票的托拉斯组织形式为非法, 应予解散。同年,遭到应予解散判决的有美孚石油托拉斯和纽约制糖业托拉斯。在这种形势下,各托拉斯组织纷纷改头换面,组建控股公司,以持有股票的形式来控制许多股份公司,实现更大的集中和更高程度的垄断。例如, 美孚石油托拉斯于 1899 年改组为“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之后,扩大为既是控股公司,又是经营公司,实际成为大型托拉斯。此外,以这种新形式组建的垄断组织还有如 1892 年的通用电气公司,1898 年的国民饼干公司,1901 年的美国钢铁公司、国际收割机公司和北方证券公司,1902 年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1913 年的福特汽车公司等。其中最大的是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和美国钢铁公司。

20 世纪初,托拉斯组织已遍及美国各主要经济部门。据统计,1904 年初

美国已有大型托拉斯 445 个(其中,工业托拉斯 318 个)。同年参加托拉斯

的公司数目为 7608 家,拥有资金约达 203.8 亿美元。1908 年,参与的公司

增至 10020 家,资金约达 316.7 亿美元。到 1910 年,托拉斯式的组织在美国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中所占比重,纺织业达 50%,玻璃制造业占 54%,棉布印染业 60%,食品制造业 60%,酿酒业 72%,金属工业(不包括钢铁)77

%,化学工业 81%,钢铁工业 84%。①托拉斯式的联合成为美国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美国成了“托拉斯之国”。

英国由于拥有广大的海外市场和享有种种销售上的特惠待遇,因此它的垄断联合主要在生产领域。在股份公司一系列合并、兼并的基础上形成的大股份公司,成为英国垄断联合的主要形式。到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这些大股份公司很快都具有了托拉斯的特征。例如,1888 年的盐业联合公司(大盐业托拉斯)控制了全英食盐产量的 91%;1889 年通过合并组成的伊斯门国际肉类有限公司,把肉类的生产、储存和分配联为一体,其势力范围超出英国而远及美国纽约等地;1895 年,由布伦纳·蒙德公司经过兼并后改组成的帝国化学公司,垄断了英国大部分苏打生产;1896 年,把煤炭的产、运、销联合在一起的威廉·科里父子公司,垄断了伦敦煤炭产销的 1/3;1896 年,棉纺业中以科茨公司为核心,合并 16 家大工厂后扩建成大型联合企业;1899

年 59 家棉花印花业合并成的大棉布印花联合公司控制了英国印花布生产的85%;1900 年,由 46 家组成的英国棉花染商联合公司,以及另一家漂白业者联合公司,共同控制了英国漂染业务的 90%;等等。①

继托拉斯之后,垄断联合发展了一种更加复杂的形式,即康采恩。这类垄断组织是由不同行业的许多大公司,以其中实力最强大的垄断企业为核心,通过横向和纵向联合而结合在一起,形成跨行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康采恩与托拉斯不同,参与这一联合的各企业在形式上仍保持独立,但其核心企业(大工业企业或大银行)通过持股和其他财务、人事等方面的关系,将所参与的企业牢牢地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由于康采恩是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因此出现得较晚。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它首先在德国和日本出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才逐渐发展起来。

在德国,最具有代表性的康采恩是克虏伯康采恩、西门子康采恩。例如,

① 尼·布哈林:《世界经济与帝国主义》(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44—45 页。

① [英]约翰·克拉藩:《现代英国经济史》下卷(中译本)下卷,商务印书馆 1977 年版,第 268—280 页。

克虏伯康采恩,它的前身是大钢铁厂和军火制造厂,19 世纪 60 年代开始进行从煤、铁开采到金属冶炼的纵向联合。19 世纪末又横向扩展,兼并了日尔曼造船厂等。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组成以克虏伯公司为核心的,把采矿、冶金、机器制造和军火生产结合在一起的巨型康采恩。

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由国家扶植起来的大资产阶级,大都是封建时代的富商巨贾。他们在经济上原来就实行跨行业经营,既拥有钱庄,又开设工商业,早就具有“家族康采恩”的雏型。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生产集中基础上形成的垄断组织中,康采恩自然就成了日本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1913 年,日本工商业中的少数垄断企业已经控制了工商业资本总额的 75

%。这些垄断企业基本上都属于三井、三菱、住友、安田、川崎、山口、浅野、大仓、古河、片仓等大财阀所有。其中,三井、三菱、住友、安田等四大“家族康采恩”占据了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