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本的形成和金融寡头统治的确立

在工业和银行业中的垄断都发展到相当高度的情况下,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便通过各种途径互相渗透、日益溶合。如银行资本通过贷款和投资渗入工业,控制已有的企业或创办新的企业;工业资本通过持股或兼并,渗入银行业,或建立自己的银行和金融公司,从而使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混合生长, 形成一种新型资本,即金融资本。在金融资本的基础上,形成了金融寡头。这是一些为数不多的最大的垄断资本家,他们掌握金融资本,控制着整个国民经济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从而确立了自己的统治。

在美国,摩根集团和洛克菲勒集团是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混合生长的两个典型例子。

摩根集团是由银行资本向工业渗透,与工业资本逐渐溶合而形成的金融资本的典型。它是从摩根家族的 J·P·摩根,于 1862 年在纽约创设摩根商行起家的。1871 年,摩根与其合伙人在纽约开设德雷克塞尔—摩根公司。之后,经不断扩充,这家公司不仅成为发行铁路和其他工业企业证券的最有势力的金融公司,而且垄断了美国政府的公债买卖。1895 年改名为摩根公司。迄止 1913 年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建立之前,摩根银行成为美国事实上的中央银行,也是当时世界上最有实力的银行之一。摩根在金融业中不断扩充自己实力的同时,又迅速向铁路、钢铁、电气等行业投资。从 1885 年开始,先后击败了铁路大投机商 J.古尔德、银行家 J.库克,制服了哈里曼。1898 年建立了联邦钢铁公司。到 1900 年成为美国和世界上最有实力的铁路巨头之一。

1901 年,在收购了当时钢铁业三巨头之一的卡内基钢铁公司之后,组建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公司——美国钢铁公司。20 世纪初,以摩根公司为核心的庞大的金融资本集团业已形成。它直接控制了美国的国民商业银行,并与花旗银行结盟,通过它们去占有、控制和影响美国重要的银行和信托公司以及几家大保险公司,例如自由银行、大通银行、阿斯特国民银行、汉诺威公司、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公平人寿保险公司和互助人寿保险公司。在工业企业方面,它占有和控制了 28 家铁路公司和 16 家重要的实业公司,例如,纽约中央铁路公司、北太平洋铁路公司、美国钢铁公司、国际收割机公司、通用电气公司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等。到 1912 年,摩根财团在 120 家大公司(其资

产额达 220 亿美元)中拥有 341 个董事席位,并在 100 家较小的公司(其资

产总额为 20 亿美元)中有较大股份。总共拥有 240 亿美元。如把它间接控制

的和占有少数股份的公司的资产计在内,则要大大超过 240 亿。即使按 220 亿美元的资产计,也几乎相当于新英格兰地区居民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估价的3 倍,或等于密西西比河以西 22 个州居民的动产和不动产估价的 2 倍。①

① [美]菲特和里斯:《美国经济史》(中译本),第 411 页。

洛克菲勒集团是由工业资本向银行业渗透,与银行资本溶合而成的金融资本的典型。洛克菲勒在 19 世纪 70 年代,创办美孚石油公司并掌握了石油

业以后,迅速向铁路、电气、制锌、制铝、炼铜、炼钢等方面扩展。从 90 年代起,他便把工业资本渗入银行业,与斯蒂尔曼结盟,共同掌握了花旗银行,并通过这家银行把大量利润投向铁路和其他工业部门,组建垄断公司, 或收买企业股票以控制企业。洛克菲勒集团以 1899 年成立的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金融资本集团。它包容了斯蒂尔曼所控制的六大银行、控制着混合铜矿公司、烟草托拉斯、梅萨比铁矿、古尔德铁路公司、圣·保罗铁路公司、西马里兰铁路公司、罗德艾兰证券公司、纽约市独立快速运输公司、纽约的布鲁克林快速运输公司、费城快速运输公司、统一煤气改良公司、都会证券公司和新泽西公用事业公司等。②

此外,它们还通过互兼董事等手段,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在金融资本的基础上,美国形成了所谓八大财团和 60 家族的金融寡头。它们是:摩根财团,其核心为摩根家族;洛克菲勒财团,其核心为洛克菲勒家族,还包括哈里曼财团和哈里曼家族;库恩—罗比财团,以库恩家族和罗比家族为中心,垄断美国铁路业;芝加哥财团,是由芝加哥地区的阿莫尔家族、麦考密克家族、伍德家族和克朗家族等组成,其核心银行是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大陆伊利诺国民银行、芝加哥信托公司和哈里斯信托储蓄公司, 所控制的工矿企业主要在肉类加工、农机制造、建筑材料和钢铁方面;梅隆财团,其核心是靠经营金融业(匹兹堡的梅隆国民银行)起家的梅隆家族, 所控制的企业主要在航运业、制铝业、煤炭业、石油业和铁路业等方面;杜邦财团,其核心是靠在战争中经营火药业起家的杜邦家族,该财团控制着美国 22 家炸药公司中的 15 家,由于金融势力较弱,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摩根财团;克利夫兰财团,是以中西部的伊顿家族、汉纳家族、汉弗莱家族和马瑟等家族结合而成的,它控制着美国北部的铁矿、冶金业及各种机器制造业, 其核心金融机构是克利夫兰信托公司;波士顿财团,是由波士顿地区的洛厄尔家族、劳伦斯家族、卡伯特家族、亚当斯家族、洛奇家族和肯尼迪家族等十几个大家族组成的,是美国的一个地方性的老财团,在英国殖民时代,靠经营海外贸易起家,以后致力于银行和保险业投资,经营纺织、制革、制鞋等轻工业和食品工业。这八大财团又以摩根财团和洛克菲勒财团为中心,相互交错在一起。它们不仅支配着整个国民经济,而且操纵政府,控制着国家全部政治生活,左右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他们通过自己的代理人,或亲自出马担任政府要职。

在德国,实力雄厚的银行垄断资本迅速向工业渗透,通过“参与制”和兴建一系列工业企业,与工业资本溶合在一起,形成了德国的金融资本。1903 年,柏林 6 家特大银行的经理们作为各银行的代表,参加了全国 344 家工业

公司的领导工作,它们的董事也作为代表,参加了 407 个公司的领导工作。

反之,1910 年,在这 6 家银行的监事会中也有 51 名全国最大的工业资本家占据着监事职务。1895—1910 年间,这 6 家银行中的每一家银行都参加了替数百个工业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工作。① 20 世纪初,德国形成了以九大银行(德意志银行、德累斯顿银行、贴现公司、达姆斯塔德银行、沙夫豪森联

② [美]本·巴鲁克·塞利格曼:《美国企业史》(中译本),第 282 页。

① 《列宁选集》第二卷(中译本),第 763—764 页。

合银行、柏林商业公司、商业贴现银行、中德信贷银行和德国国民银行)为核心的金融资本集团。其中最著名的有德意志银行财团、德累斯顿银行财团等。德意志银行财团,是以德意志银行为核心,与大垄断工商企业溶合而成的。其中心企业有西门子—舒克特公司、克勒克纳制造股份公司、罗伯特·博施精密机械和电气技术制作所、赫施公司等。德累斯顿银行财团,是以德累斯顿银行为核心,联合了克虏伯公司、德国电气总公司和威廉·默通有色金属工厂等而组成的,所控制的领域涉及金融、冶金、电器、机械、汽车制造、建筑等行业。

德国另一类金融资本集团,是以大垄断工业公司为核心而形成的。如蒂森财团,它的核心企业是巨型钢铁公司——蒂森公司。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蒂森公司已发展成为欧洲最强大的采矿、冶金联合企业,拥有铸钢厂、煤矿、铁矿、机器制造厂、运输公司、商业企业和军火工厂,形成了所谓“蒂森钢铁王国”。

在德国,统治其经济、政治生活的是以九大银行为核心的为数不多的财团和 300 个巨头。

法国的金融资本,主要是银行垄断资本通过控制全国大部分存款、办理信贷、抵押业务,以及独占公债和股票等有价证券发行等途径,迅速向工业方面渗透,与工业垄断资本溶合而形成的。例如,里昂信贷银行,为了加强对工业的渗透和控制,专门设置了“金融情报收集部”,年耗资 60—70 万法

郎,经常雇有 50 多个工程师、统计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等等。该部又分

为 8 个科,分别从事收集有关工业企业的情报、研究一般统计、铁路和轮船公司、证券以及财务报告等等。①又如,巴黎荷兰银行,不仅具有垄断性的金融投资银行,还在石油、电气、冶金业中占有垄断地位,在出版、化学、造纸、制糖和运输业中也有重要影响。此外,法国的银行垄断资本和工业垄断资本还通过互兼职务的途径溶合。到 20 世纪初,在法国各主要经济部门中已形成若干重要的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

在法国,统治着经济、政治生活的是由罗特希尔德、温台尔、施奈德等200 个最富有的家族以六大银行——巴黎荷兰银行、里昂信贷银行、巴黎国民贴现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工商信贷银行和东方汇理银行为核心组成的金融资本集团。它们不仅全面操纵国民经济命脉,而且还通过由大资本家组成的工厂主委员会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决策,干预国家的政治生活。如这一时期法国内阁的频繁更替,无一不是在它们的操纵和影响下进行的。

在英国,银行垄断资本和工业垄断资本主要通过人事参与混合生长。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至少在 26 家重要钢铁公司的董事会中已有大银行的董事参与管理和领导。然而,它们混合生长的情况不如美国、德国等国家那么明显。这是因为英国银行垄断资本的经济利益主要在海外殖民地及其他国家的投资、信贷、保险等业务方面。1910 年底,英国有 36 家殖民地银行在伦敦设有分行,在殖民地拥有 3358 个地方机构;另有 36 家银行在外国设

有 2091 个分行。尽管如此,到 20 世纪初,英国也形成了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

在俄国,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向垄断发展的同时,它们相互溶合。例如, 最大的银行亚速夫—顿斯科依(其资本达 9210 万卢布),不仅渗入到南俄冶

① 《列宁选集》第二卷(中译本),第 765 页。

金业,顿巴斯采煤业,而且控制了水泥、纺织、制糖和玻璃制造业以及轮船和铁路公司。①与此同时,工业垄断资本也通过购买股票向银行渗透。例如, 在彼得堡的几家最大银行中,其流动资金的 40%以上为煤炭公司、五金公司、石油辛迪加、冶金辛迪加和水泥辛迪加所拥有。②到 20 世纪初,俄国的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也已形成。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俄国的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在形成的过程中对外国资本的依赖加强了。1913 年,俄国的 19 家大银行中,有 11 家是由法、德、英三国银行参与的,它们所拥有的资本占

19 家银行资本总额(近 40 亿卢布)的 77.3%,③而俄国金融资本集团的核心银行也大都以某一外国银行集团为靠山,充当外国垄断资本对俄国经济进行控制的工具。同时,统治俄国的沙皇家族及王公贵族,大部分成为大垄断集团的大股东。因此,俄国的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不仅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控制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而且能直接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在日本,现代资本家的前身是封建时代的“官商”家族,他们从来就兼营银行、信贷和工、商、运输等业,集银行资本家和工业资本家于一身。因而日本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几乎从一开始就具有垄断的性质。日本资本主义垄断本身就是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相溶合的金融资本,它们是日本经济和政治的真正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