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做工精良的甲胄特色

崇尚武功,是清代初期的传统,确立了大阅、行围制度,作为倡导骑射之风的措施。皇太极亲自参与制定了大阅制度,顺治时确定每三年举行一次大检阅典礼,由皇帝全面检阅八旗军队的军事装备和的武功技艺。

在当时,八旗军队按旗排列,披铠戴甲,依次在皇帝面前表演火炮、鸟枪、骑射、布阵、云梯等各种技艺。

清代除满八旗外,在蒙古族中设蒙古八旗,在汉族设汉军八旗,参加大阅兵的共有二十四旗。

自康熙时起,皇帝每年都通过围猎的形式,组织几次大规模的军事演习,以训练军队的实战本领。并把围猎、大阅的礼仪、形式、地点、服装等都列入典章制度。清代皇帝和宗室大臣,凡参加这种活动的,也都要穿盔帽和铠甲。

清代普通的盔帽,不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成,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铜管或铁管。后面垂有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纹饰,并缀以铜或铁泡钉。

清代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各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

围裳分成左、右两幅,穿时以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接缝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襞膝。

以上这些配件除护肩用带子联结外,其余均用纽扣相连。穿戴时从下而上,先穿围裳,再穿甲衣,待佩上各种配件后,再戴盔帽。

清代甲胄制作精良,尤其是皇帝的甲胄,更是精工细作。从北京故宫博物院保藏着的一套乾隆时制成的金银珠云龙纹甲胄中,可见一斑。

这套甲胄通身闪烁着金龙,有正龙、升龙、行龙等16条。甲分上衣下裳,衣长73厘米,裳长61厘米。衣包括领、袖、护肩、护腋、裆;裳分左右。总共为12部件。

衣前胸有正龙1条,升龙2条,后背有正龙1条,左右袖各有正龙1条,袖口行龙1条,左右护肩、左右护腋、前裆、左裆各有正龙1条。左右裳亦各有正龙1条,并有云朵、海水江牙。衣领上嵌有“大清乾隆御用”金色铭文。

胄以皮胎髹黑漆,镶有金、珠装饰,周围饰龙纹,并以梵文与璎珞相间。胄顶以金累丝为座,嵌红宝石及大珍珠70余颗。胄的护颈、护耳、护项各饰龙纹1条。

这套甲是用小钢片连缀而成,表面只露金、银、铜、黑四色圆珠组成的云龙图案,重15.4公斤。它是乾清宫养心殿造办处制造的,自1761年开工,至1764年完成。用材有芜湖钢、金叶、银叶、红铜叶、黑漆。

制作过程是先将芜湖钢打成厚约1毫米、长4毫米的小钢片,将小钢片的一端凿成半圆珠形,并分别包上金叶、银叶、铜叶或涂上黑漆,另一端钻一个供穿线连结的小孔,然后将它们组成云龙,一排排地用线穿钉在底衬上。底子银色,龙身金色,龙发龙须龙尾铜色,钩边线为黑色。

整套甲胄共用60万颗小钢片穿连而成,甲里铺丝绵和绸绸衬里。在制作过程中,先试做成一块钢片,乾隆帝见到钢的颜色不够华贵,指示要改为金、银、铜、黑四色,后来做了试样,验明四种颜色不变,才正式制作。

以上情况,在清宫造办处“活计档”有详细记载。这件珍贵的甲胄,既非皇帝戎装,也非大阅礼时穿戴,不过是提供皇帝赏玩的珍品。其工技之精巧,可谓稀世珍宝。

清代八旗官兵的甲胄,胄用皮革制成,涂黑漆,显得坚实厚重。此服供大阅兵时穿用,平时收藏起来。

正黄旗全身黄色,镶黄旗则黄地红边;正白旗全身白色,镶白旗则白地红边;正红旗全身红色,镶红旗则红地白边;正蓝旗全身蓝色,镶蓝旗则蓝地红边,全身一律镶有铜质泡钉。

八旗官兵的甲以棉布为里,以绸为面,中实丝绵。乾隆间两次由杭州织造局织造,达数万套,供大阅时穿用,平时则贮藏。

[旁注]

八旗 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清太祖努尔哈赤于1601年正式创立,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1614年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

泡钉 主要用于服装和器具,起到加固及装饰的作用,比如我国古代常用的鼓,马鞍和铠甲等。泡钉用于服装在我国历史悠久,后来秦陵考古发现的形制特别的“泡钉俑”十分引人注目。他们上着以圆泡钉作为装饰的衣服,成为后来在官兵的铠甲上普遍使用泡钉的始作俑者。比如我国清代官兵的铠甲上的泡钉,既有装饰效果,又起到了在实战中保护身体的作用。

造办处 是一个在我国宫廷历史延革中逐渐成熟并且专业化的宫廷办事机构。历史上包括管仲、范蠡、李斯等诸多重臣均有造办皇室用度的经历。清代造办体系分化为两个机构,一个是专供宫中用度的“养心殿造办处”,另一个是设于内务府北侧的“内务府造办处”,又称“匠作处”。

活计档 是清代内务府造办处承办宫中各项活计档册的总称。活计档中最主要的是承办活计清档,另外还有一些为承办活计而往来的文书簿册,值班、值宿档等。我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1723年至1911年的这类档册1500余卷册。

[阅读链接]

清兵服装后背上分别标有“兵”和“勇”代表着不同的群体。“兵”是国家的常备武装力量,包括八旗军和绿营军。八旗军为满兵,绿营兵则是由汉人组成的汉兵。

“勇”也是兵的一种。是雍正、乾隆朝后若遇有战事,八旗和绿营兵不足而临时招募的军队,战事结束后立即解散,不是国家的常备军队,即使战时有功的官兵也不会留用。直到曾国藩兴办团练,才改非正式的乡勇为练勇,即湘军。从此,“勇”基本代替了“兵”成为国家的正规军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