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武百官的各式冠服

明朝的文武百官的服装,包括朝服、祭服、公服、常服、燕服,以及武官戎服和特赏的赐服。依照官位大小品级,百官之服都有不同的规定。

文武官员的朝服于1393年定制,凡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颁诏、开读、进表、传制,都用梁冠、赤罗衣,青领缘白纱中单,青缘赤罗裳,赤罗蔽膝,赤白两色绢大带,革带,佩绶,白袜黑履。

文武官员的品位高低以梁冠上的梁数来区别。公冠8梁,侯、伯7梁,都加笼巾貂蝉。驸马7梁不用雉尾。貂原来挂貂尾,后以雉尾代替,蝉是金饰。

一品7梁,玉带玉佩具。二品6梁,革带,绶环犀,余同一品。三品5梁,金带,佩玉。四品4梁,金带,佩药玉。五品3梁,银带钑花,佩药玉。一品至五品都用象牙笏。六、七品2梁,银带,佩药玉。八、九品1梁,牛角带,佩药玉。六品至九品用槐木笏。

明嘉靖八年时将朝服上衣改成赤罗青缘,长过腰而不掩没下裳。中单改成白纱青缘,下裳赤罗青缘,前三幅后四幅,每幅三褶裥,革带前缀蔽膝,后佩绶。1587年令百官正旦朝贺,不准穿红色便鞋。

文武官员的祭服于1393年定制,凡皇帝亲祀郊庙、社稷,文武官员分献陪祭穿祭服。

一品至九品,皂领缘青罗衣,皂领缘白纱中单,皂缘赤罗裳,赤罗蔽膝,三品以上方心曲领。冠带佩绶同朝服,四品以下去佩绶。

1529年定制锦衣卫堂上官冠服,规定在视牲、朝日夕月,耕藉、祭祀历代帝王时,可穿大红蟒四爪龙衣,飞鱼服,戴乌纱帽。祭太庙社稷时,则穿大红便服。

文武官的公服于1370年定制,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其带是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银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钑花,六、七品素银,八、九品乌角。后来又规定,每日上朝奏事及侍班、谢恩、见辞及在外武官每日公座服公服,并有具体制式。

明代文武官员的常服于1363年定制,平常外出视事穿常服。明初常服与公服都是乌纱帽、团领衫、束带。规定一、二品用杂色文绮、绫罗、彩绣,帽珠用玉;三品至五品用杂色文绮、绫罗,帽顶用金,帽珠除玉外随所用。六品至九品用杂色文绮、绫罗,帽顶用银,帽珠玛瑙、水晶、香木。

以上所述的常服,就是著名的品服,也是传统戏曲所采用的官服形式。这些服装的不同的鸟纹兽图,都设计成方形框架之内,布置于团领衫的前胸和后背,下围配有装金饰玉的腰带,极其壮观。

文武官员的燕服于1528年定制,规定品官燕服为“忠靖冠”和“忠靖服”。

忠靖冠是参照古时“玄端”服的制度而定的,鉴于当时服制出现的混乱现象,故用忠静之名,勉励百官进思尽忠,退思补过。通过服装来强化意识形态的效果。

忠靖冠的冠式以铁丝为框,乌纱、乌绒为表,帽顶略方,中间微起,前饰冠染,压以金线;后列两翅,亦用金缘。四品以下不用金线,改用浅色丝线。冠染视品级而定。

忠静服即古玄端服。深衣,素带,如古大夫之带制,青表,绿缘边并裏。素履、色用青、绿绦结。白袜。凡王府将军中尉、及左右长史审理正副纪善教授等官,俱以品官之制服用。仪宾不得服用。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下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官、在外方面官员、各府堂官州县正官、儒学教官、及武官都督以上许服,其余不许。

明代的武官制度是历史上最完备的,而军戎服饰的等级差别也最明显。武官九品以上有四种官服:朝服、公服、常服和赐服。除常服使用较普遍外,其余三种都属于宫廷服饰,不属戎服范围。穿常服时要戴乌纱帽,常服和赐服虽也不属于戎服范围,但常服作为武官的品级制度经常要穿戴。

明代军人在穿戎服时,即可戴盔甲,又可戴巾、帽、冠。帽为红笠军帽。冠有忠静冠、小冠等。明代军士服饰有一种胖袄,其制:“长齐膝,窄袖,内实以棉花”,颜色所为红,所以又称“红胖袄”。骑士多穿对襟,以便乘马。作战用兜鍪,多用铜铁制造,很少用皮革。

将官所穿铠甲,也以铜铁为之,甲片的形状,多为“山”字纹,制作精密,穿着轻便。兵士则穿锁字甲,在腰部以下,还配有铁网裙和网裤,足穿铁网靴。明代的下级军人一般只能穿履,而不能穿靴。

特赏的赐服包括蟒衣、飞鱼服、斗牛服这三种服装,它们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而是明代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蟒衣有单蟒,即绣两条行蟒纹于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两条行蟒外,在前胸后背加正面坐蟒纹,这是尊贵的式样。至于曳撒是一种袍裙式服装,于前胸后背饰蟒纹外,另在袍裙当膝处饰横条式云蟒纹装饰,称为膝襕。

飞鱼服中的飞鱼具有神话色彩。据说飞鱼是一种龙头、有翼、鱼尾形的神话动物。

飞鱼服是次于蟒袍的一种隆重服饰。至正明德间,如武弁自参将、游击以上,都得飞鱼服。明嘉靖、隆庆间,这种服饰也送及六部大臣及出镇视师大帅等,有赏赐而服者。明代的锦衣卫就有两个特征,一是手持绣春刀,二是身穿飞鱼服。

斗牛服中的斗牛原是天上星宿,即二十八宿中的斗宿和牛宿。明代斗牛服为牛角龙形。明代只有皇帝和其亲属可穿五爪龙纹衣服,明后期有的重臣权贵也穿五爪龙衣,则称为“蟒龙”。

明代文武官员的冠服,完全受制度与规章的严格约束,在样式、尺寸及衣料、帽顶、绣样、色彩,乃至鞋履,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通过各种官员的不同服装,显示出官序中的高下,又由此使封建制度更加合法化。

[旁注]

药玉 明代工艺依然是受到品级的保护,当时的琉璃已经很不通透,所以被称为药玉。《明制》载:皇帝颁赐给状元的佩饰就是药玉,四品以上才有配有。我国古代制造玻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只不过那时人们叫它琉璃。直到西方国家的玻璃传入我国以后,才有了玻璃的叫法。

耕藉 亦作“耕耤”。古时每年春耕前,天子、诸侯举行仪式,亲耕藉田,种植供祭祀用的谷物,以示劝农之意。历代皆有此制,称为耕藉礼或籍田礼。据《礼记·月令》,其礼为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至清末始废。

长史 官名,秦置。汉相国、丞相,后汉太尉、司徒、司空、将军府各有长史。其后,为郡府官,掌兵马。至唐代州刺史下亦设立长史官,名为刺史佐官,却无实职。亦称为别驾。但大都督府的长史则地位较高,甚至会充任节度使。至清,亲王府、郡王府置长,理府事。

六部 从隋唐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二十八宿 是古人为观测日、月、五星运行而划分的二十八个星区,用来说明日、月、五星运行所到的位置。每宿包含若干颗恒星。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主题之一。广泛应用于我国古代天文、宗教、文学及星占、星命、风水、择吉等等术数中。不同的领域赋予了它不同的内涵,相关内容非常庞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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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玻璃被叫做琉璃,是一种特殊的材质,杏黄色、龙纹相同,属宫室和王公贵族专用之物。在达官贵人眼中,认为琉璃和人一样具有记忆与传承功能,更重要的是,还认为琉璃可以保佑他们“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

大约在元代,随着汉文化的人为断层出现,以及战乱频仍,百业萧条,汉族地区的很多制造工艺由盛转衰,甚至技艺失传,琉璃工艺就曾遭到灭顶之灾。到了明代,工匠们又摸索出一种制作琉璃的方法,才挽救它的命运,不过,这时的琉璃已经被当作饰品来使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它的珍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