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拍卖阶段

正式拍卖阶段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熟悉这一过程的每一步骤,可以使艺术品投资者更好地在拍卖场上进行角逐。

(一)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

在艺术品拍卖中、一般要求竟买人手持编号长柄木牌应价,以便拍卖师清点喊报。对此,各拍卖行的惯例是:竞买人在拍卖当天入场时,先登记姓名、国籍、地址、电话等个人简况,然后藉此换取竞价号牌进场。有些拍卖行规定,买主需凭拍卖行事先发放的竞买证换取号牌,并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无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予以退还)。凡未领号牌者,视为观众, 竞价无效。

(二)拍卖师宣布拍卖规则

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幕后,通常还需扼要宣读该次艺术品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其主要内容一般是着重强调几个例行条款,如“价高者得,落槌成交”, “拍板不得反悔,违约当受处罚”等。以便进一步提醒竞买人严格按照拍卖规则行事。重要的艺术品拍卖会亦可安排有关领导作简短讲话,但切不可作

长篇大论,以免影响艺术品拍卖的顺利进行。

(三)柏卖师主持拍卖

艺术品拍卖是以拍卖师为核心展开的。拍卖师是艺术品拍卖的主持人, 又称主拍;拍卖师配有助手,称作监拍,以观察竞买人的叫价和动作。

  1. 拍卖师报出起始价

拍卖师按艺术品拍卖目录所编排的顺序逐一对艺术品进行拍卖。每拍到一件艺术品时,应介绍该投拍品的名称及其基本情况,尤其应向竞买人介绍拍卖行已知道的该投拍品的瑕疵。

在艺术品拍卖中,当拍卖师高声叫出某件艺术品的起始价后,竞买人可能出现如下三种情况:

  1. 没有一个竞买人应价。此时,作无成交处理。

  2. 有一个或两个以上的买主同时发出信号表示竞买。此时,拍卖师就按适当的幅度报出提高的价格,继续开价。在始终只是一个买主时,拍卖师的高报价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只是希望引诱其他买主的竞价,拍卖通常走向成交;而若出现两个以上的买主时,拍卖师的高报价便可引起买主之间的相互竞争,拍卖必然走向深入。

  3. 众多买主主动依次按事先规定好的加价幅度竞相叫价。此时,拍卖师除了适时予以重复外,不必也无法更多介入众多买主的竞价过程,而可以只听凭竞价逐渐上升,直至无人再叫价时,才最后出来一槌定音。

  1. 拍卖师落槌以示成交

拍卖槌是拍卖师手中的特殊工具,它在拍卖中主要有两项作用:其一, 拍卖师击槌表示接受竞买人的叫价;其二,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

在艺术品拍卖这种增价拍卖中,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主要有两种方式:

  1. 拍卖师在拍卖艺术品竞价无人再应之际,就最后应价重复三遍,或连喊三声“准加价”,仍无人再加价时,落槌以示成交,最后应价为成交价。

  2. 拍卖师在拍卖艺术品竞价无人再应之际,在最后应价的基础上按预定幅度重新加价并连报三次,仍无人应价,即落槌以示成交,最后应价为成交价。

在拍卖师击槌表示成交之前,竞买人可以撤销其出价;但一旦拍卖师落槌之后,导致击槌的应价者即成为竞得人,拍卖即告成立。这种成交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因竞得人反悔而变更。

  1. 拍卖艺术品序号的变更

在艺术品拍卖过程中,因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拍卖师有权决定调换拍卖艺术品的顺序或临时撤销、增加少量拍卖品,但无权变更基本程序和拍卖原则。因为,这时竞买人的全部精力集中于拍卖品的竞争上,如果拍卖程序大幅度调整,竞买人会因为无思想准备而无所适从,对拍卖会极为不利。

(四)拍卖的笔录和公证1.拍卖笔录

在艺术品拍卖中,拍卖行常责成有关专职人员于拍卖现场进行拍卖笔

录。其主要记载艺术品拍卖的实施情况,包括:拍卖会举行的日期、时间及

地点等;拍卖艺术品的号码、种类、数量;拍卖成交事实或拍卖不成交原因等,尤其应载明竞得人的最高应价。拍卖笔录是正确处理拍卖纠纷的主要依据,必须记载详细、明确、及时。

2.拍卖公证

为加强艺术品拍卖的公正性,减少拍卖纠纷的隐患,每次拍卖活动拍卖行常委托公证部门进行公证。拍卖公证包括场内公证和场外公证两种。场内公证指的是公证人员亲临拍卖现场的公证。场外公证指的是公证人员不到拍卖现场,只在拍卖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契约实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