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廊概说

作为艺术家展示其作品的窗口,画廊对艺术家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在西方国家,对一个刚踏上艺术生涯的艺术创作者而言,第一个奋斗目标就是使自己的作品进入画廊,从而摆脱江湖艺术的困境。进入画廊标志着社会对他的职业及作品的承认。只要能让自己的作品在画廊展销,有的艺术创作者不惜减少甚至放弃自己的分成来与同行竞争,以求在画廊取得立足之地。在中国,艺术家的竞争虽未达到如此激烈的地步,但在众多的画廊中(尤其是知名画廊)形成自己的行情,无疑有利于提高艺术家的地位及其作品的身价,是艺术家梦寐以求的事。

90 年代初,仅日本东京的银座一地就有画廊 400 多家;纽约的苏荷区画

廊更是鳞次栉比;韩国的汉城亦有画廊 800 余家,大都集中在钟路区仁寺洞

一带。在中国,北京市文化局注册经营字画的画廊在 1990 年就已达 200 余家,

琉璃厂文化街一处就有 50 家左右。与此同时,上海、广州两地的画廊均已逾百家。伴随着艺术市场的发展,中国画廊业者还在增多。像荣宝斋这样的名牌店已走出国门,在美、日、新加坡、香港等处设立了经销机构。

画廊分档次。以香港为例,画廊分为艺术展馆和低档画廊两类。

艺术展馆属于档次较高、规模较大的一类,兼有展览和销售性质,通常仅承接正规的展览,专营名家的画作,类似北京荣宝斋的中、西画廊。

低档画廊十分繁杂,大体也有两种类型。一类只做字画作品的交易,另一类除作字画作品的交易外,还兼营陶瓷、工艺品及绘画材料等。

在美国纽约,画廊按其学术层次所表现的档次则更为明显。

所谓低档画廊,即常规画店,以一般艺术消费者为服务对象。有专为顾主订制肖像的,有专卖风景、静物或人物画的,有专卖唐三彩的。艺术品在这里就如同花店里的一束鲜花、成衣店里的一件衣裳,所悬之物,只看卖相, 与现代艺术的最新探索不甚相干。

高档画廊则以推出艺术新人,新品为主要特色,名和利是成功之后才能获得的远期报赏。此类画廊向社会推荐与展示的艺术家及其创造物具有相当强的学术性、试验性和前卫性。虽然人们常常被展品惊得不知所云,但依然能感受到异样浓厚的严肃探索气息。例如:

——画廊 A。刚进门就听见不息的哗哗声,里间大厅有 10 余架人字梯, 腰际间装了驱动器,四脚装了小轮,各自在地板上一开一合地滑动,与地板磨擦发出滑旱冰般的声响。每当有两架梯子相撞粘住了,值班的黑人姑娘就会走过去,象裁判分开胶着的拳击手一样将其分离,那人字梯又自去哗哗了。

——画廊 B。乘电梯升入,展厅大门的下半部分封上了 1 米高的玻璃, 厅内铺满了 1 米高的黑土,名曰“纽约土壤室”,是一件永久性陈列的装置名作。

——画廊 C。射灯辉煌,展室空空、大厅四壁各粘着一只直径约 10 厘米的圆形透明胶盖——酸奶瓶盖,这便是全部的展品。置身这种几乎等于无的空间,使人想起在钢琴旁默坐一刻钟的现代音乐演奏。

纽约这些类似“纽约土壤室”的画廊之所以能够维持,能够支付高额的

房租及雇员、宣传、装修、设备、水电等等开支,表达其所欲表达的意念, 原因在于社会上各种文化基金的支持。一些基金会或大公司的财政预算中往往有一笔预备投入文化艺术事业的资金。画廊可以申请捐助,基金会也可以从信息库检索值得资助的项目主动赞助。

自然,诸如“纽约土壤室”这种非盈利性的画廊,在众多的画廊中只是极小的一部分,对大多数画廊而言,均是盈利性的。这些盈利性画廊,主要有以下经营方式:

(一)出租场地

画廊按天出租展出场地,按天收取租金,不负责组织客户,售画收入全归作者或其径纪人。目前,国内不少画廊的主要收入不是荐自作品销售,而是场祖。它们既不长期(以合同方式)代理若干艺术家,也不为艺术家主动推荐客户、推动宣传,办展览、出画册等均由艺术家去做。从场租到宣传招待费用,一切由艺术家自己去负担。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的画廊,如果提前数月,容易租到。

租画廊也有学问。如在韩国汉城,每年 8 月份或节假日,最易租到画廊。可是办过画展的人都大呼上当。因为在此期间,有钱购买艺术品的客户,不是去避暑度假,便是和家人亲友团聚,无暇光顾画展。

(二)买断作品

画廊先垫支一定的资金,用来收购艺术家的作品,再加价出售给艺术品购藏者。

由于画廊资金较为有限,此种情形较为少见。一般只是少数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大画廊在遇到升值潜力特别大的艺术品时才采取先买断的做法。

(三)寄售作品

目前国内大多数画廊,主要采取寄售作品的经营方式,即艺术家或艺术品投资者将艺术品拿到画廊,委托画廊代为销售,艺术品售出后,画廊再按事先约定的数额领取成交佣金,并将销售所得收入在扣除佣金及其他费用后支付给艺术家或艺术品投资者。采用寄售方式无需画廊占压资金,画廊亦不承担艺术品售不出去的风险。

(四)代理艺术家

画廊代理艺术家指的是画廊与艺术家签订代理合同,由画廊负责对艺术家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介绍,调定画价,出资请一定级别的评论家予以评论, 并不断对艺术家提出艺术要求和导向,负责展出艺术家作品,并组织客户购画,售画收入由画廊和艺术家按合同分成。

在西方国家,画廊主要采取这种经营方式。北京东方油画艺术厅的经营方式也在逐渐向代理艺术家这个方向过渡。代理艺术家这种经营方式有利于画廊与艺术家的长远合作,是一种很有前途的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