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成分

说明是用准确朴实的语言解说事物、阐明事理,以传播知识为目的的一种表达方式。记叙文的内容中,如果涉及到了知识的问题,需要加以解说,就必须使用说明这种表达方式,从而形成了记叙文的说明成分。

记叙文中的说明成分,有时可以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例文:

炮弹从夜空掠过,从我们头上掠过,总攻开始。

夜色深沉的大王庄上,火焰喷射,人声喧哗,枪声大作,一片骚乱。从前洞阵地上飞出几十道血红的火舌,我们的炸药炮开始发射了!

这种炸药炮,是将二三十斤黄色炸药装在迫击炮弹头上,发射出去,比普通的炸药包爆响得更猛烈。(《“老虎团”的结局》)

这三个段落记叙的是我军向号称“老虎团”的蒋军开始发起总攻击的情形。第一段写我军主阵地开始炮火准备,炮弹从我军突击部队的头顶上飞过去,射向敌阵。第二段写“老虎团”的阵地——大王庄一片骚乱。第三段写我军前洞阵地(即突出部队的阵地)也开始投入战斗,发射“炸药炮”。由于“炸药炮”是我军“独创”的武器,不但一般读者不了解,就是正规的炮兵专家也不见得了解,所以,在提到“炸药炮开始发射”之后,立即用一句说明成分,加以解说。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说明成分可以在记叙文中占有相当大的篇幅,几乎成为“文章中的文章”。例如,在《身身工》一文中,就有下面这样的好几个说明的段落:

十一年前内外棉的顾正红事件之后,尤其是四年前的“一·二八” 战争之后,日本厂家对于这种特殊的廉价“机器”的需要突然地增加起来。他们大量用这种没有“结合力”的“包身工”来代替普通的自由劳动者。据说这是一种极合经济原理和经营原则的方法。

第一,包身工的身体是属于带工老板的,所以她们根本就没有“做” 或者“不做”的自由。她们每天的工资就是老板的利润,所以即使在她们生病的时候,老板也会很可靠地替厂家服务,用拳头、棍棒或者冷水来强制她们去做工⋯⋯

第二,包身工都是新从乡下出来,而且大半都是老板的乡邻,这在“管理”上是极有利的条件。厂家除了在工房周围造一条围墙⋯⋯门房里置一个请愿愿,门外钉一块“工房行政管理重地,闲人莫入”的木牌, 使这些乡下小姑娘和外界隔绝之外,将管理权完全交给了带工老板。这样,早晨五点钟由打杂的或者老板把她们送进工厂,晚上六点钟接领回来,她们就永远没有和外头人接触的机会。所以包身工是一种“罐装了的劳动力”,可以“安全地”保藏,自由地使用,绝没有因为和空气接触而起变化的危险。

第三,那当然是工价的低廉。包身工由带工带进厂里,厂方把她们叫做“试验工”和“养成工”。试验,意思是试验有没有工作的能力; 养成,意思是将一个“生手”养成“熟手”。最初⋯⋯工作是不需要任何技术的扫地、开花衣、扛原棉、松花衣之类。几个星期之后就调到钢丝车间、条子间、粗纱间去工作。一些在日本通常是男工做的工作,在这里也由这些工资不及男工三分之一的包身工们担负下来。

上面所引的四个段落中,第一个段落是记叙成分,概括地叙述包身工大量增加的原因。由于这一段中提到了“这是一种极合经济原理和经营原则的方法”,需要对此进行解释,所以就引出了下面整整三段的说明成分(第一段中又掺入了部分记叙,但引文中未引,而以省略号代替)。这三段说明成分,几乎可以构成一篇独立的小文章了。不过,尽管这些说明成分相当长了,但它们在全文中仍然处于辅助地位。

记叙文中的说明成分,对于保证读者能够顺利地读懂全文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只要行文中确有需要,就一定要在记叙中插入应有的说明成分。

要在记叙文中合理地插入说明成分,至少应该注意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记叙文中什么样的内容应该用说明成分解释清楚,什么样的内容不必要用说明成分解释,需要认真进行思考。一般地说,只有那些相对地具有独立的知识性价值而广大读者又不了解的内容,才有必要用说明成分加以解释。比如,我们上面所引的两个例子就是这样。什么是“炸药炮”?为什么日本资本家开办的纱厂愿意用“包身工”?这两项内容都是广大读者不了解的,而且即使脱离开这两篇文章,读者知道了这两项内容仍然可以说是获得了新的知识。因此,在这样的地方加上说明成分就是必要的,有益的。反之,不具有独立的知识价值的内容,例如记叙文中提到某个一般的人物,就完全不必用说明成分来解释了。第二个问题,记叙文中的说明成分,无论多么重要,毕竟只是记叙文的辅助成分,而不是独立的说明文。因此,说明成分在能够达到说明目的前提下, 越简单越朴实就越好。否则就会产生干扰记叙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