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当代宗教的主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已经 50 年了,在这半个世纪的风风雨雨中,人类社会像小孩子年长一岁似的又成熟一步,这种前进不仅表现在原子能、电子、高分子的开发与利用,不仅表现在布满星空的人造航天器和令人赞叹不绝的电脑,而且表现在人们对于世界的看法有了相当大的变化。尽管局部战争与恶性事件屡屡发生,但从整体上看,人们对战争的厌恶和对和平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强烈,而对不同的文化形态或意识形态则比以往任何时代都相对地宽容。

从数字上看,当代人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随着社会的进化而减少对宗教的信仰,据 1991 年《国际传教研究公报》统计,全世界信仰宗教的已达42 人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 80%:

1900 年 1970 年 1980 年 1985 年 1990 年
基督教徒 55806 万 121658 万 143269 万 154859 万 175878 万
伊斯兰教徒 20010 万 55092 万 72296 万 81707 万 93484 万
印度教徒 20303 万 46578 万 58275 万 64757 万 70535 万
佛教徙 12716 万 23167 万 27372 万 29557 万 32335 万
非宗教徒或无神论者 315 万 70836 万 91102 万 101113 万 109953 万
新兴宗教徒 591 万 7644 万 9602 万 10632 万 11759 万
部落宗教徒 10634 万 8808 万 8996 万 9042 万 9942 万
犹太教徒 1227 万 1519 万 1694 万 1803 万 1772 万
锡克教徒 296 万 1061 万 1424 万 1615 万 1815 万
其他宗教徒 40091 万 24641 万 23362 万 22489 万 22131 万
同期世界人口 161989 万 361003 万 437392 万 478112 万 529704 万

这里所说的“新兴宗教”,是指 19 世纪中叶以来主要出现在亚洲和美洲

的新兴宗教运动,特别是 1945 年以来在美国、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地区出现的非基督教的、反传统的、由本土多种宗教信仰混合而成的新型宗教;“其他宗教”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如耆那教、萨满教、琐罗亚斯德教、神道教、巴哈伊教、神灵崇拜者等。

当代世界宗教的主体部分,主要是基督教系统(包括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和部分新兴教派),伊斯兰教系统,印度教系统和佛教系统,这四大系统的信徒占全世界宗教信徒的 70%。其他人数较多的宗教有犹太教,目前有1772 万人,主要分布在美国(约 600 万),以色列(400 多万)和前苏联(约

300 万);锡克教目前有 1800 多万人,主要分布在印度的旁遮普邦,泰米尔

纳德邦、德里及喜玛拉雅山麓一带;巴哈伊教创教 200 年来教徒己发展为 500

多万,半数信徒在亚洲,在世界 205 个国家和地区共有近 12 万个活动中心和

2 万多个地方灵体会;耆那教现有信徒 358 万人,主要分布于亚洲;琐罗亚

斯德教现有教徒约 10 余万人,信徒主体为聚居于印度西海岸的帕西族人。部

落宗教的信徒虽然从总体数量上看尚有近 1 亿人,但部落宗教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一种宗教形态,具体的部落宗教基本上以部落为单位,信徒人数十分有限,而且部落民在信奉其传统宗教的同时还可能信奉其他的宗教(如基督教)。

当代世界宗教的发展大势,出乎 100 年前或 50 年前许多人所预期的,宗教既没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消亡,也没有沿着进化的路线而集中为少数几个(或一个)一神论的宗教。一方面,许多人以当今世界宗教信仰者的绝对数量达到 42 亿,相对数量为其中的 80%,教派分支数以万计证明宗教之树常青;另一方面,许多人则以当今社会去教堂的人数日趋减少等现象论证世俗化乃是大势所趋。然而仅仅用去教堂的人数或通过调查问卷统计人们对上帝的态度似乎难以最终说明问题,无论人们持何种立场和观点,都不能不承认宗教在当代社会已经发生重大的变化,并处于继续变化之中。因而更值得关注的问题应是考察宗教在其社会功能与内部结构方面发生了哪些变化, 信仰者的宗教观念发生了哪些变化,人们对作为整体的宗教或异己的宗教在认识上和态度上有哪些变化。

实际上,人类对于宗教的理解,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不断地向前发展。其发展的进程大致可以概括为:点→线→面→体。最初人们只看到自己文化传统中的宗教现象,当人们探讨这些宗教现象的来龙去脉时,就把孤立的“点”(现象)连成了“线”(历史)。人们在征战、经商、外交、旅行等活动中大大拓宽了视野,了解到异地文化中的宗教传统,从而有可能进行比较研究,这样一来,不同的历史线索就交织成一个“面”,亦由此形成一个研究的领域。然而时至今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以往人们各执己见, 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乃是因为人们执著自己所看到的宗教之“面”不同,未能认识到宗教本是一个文化体。在当代各民族当中,有许多人明确认识到: 宗教作为一个文化体,不仅在其内部具有多元的因素与层次,而且不同的宗教相互作用和影响,组成一个多元的文化系统。

正是基于这种开放的、正视宗教多元格局的认识,不仅宗教学研究者倡导各宗教间的相互理解与宽容,而且宗教界内亦有许多有识之士身体力行地开展跨宗教的对话。这种对话既有利于世界的和平,同时也使参与对话的各方在精神上有所升华。这种对话方兴未艾,尽管有许多方面在深度上和广度上都有待于开拓,但在近一二十年的对话实践中人们已经形成一些比较明确的基本共识:

  1. 人类精神活动的基本方面是统一的,不能仅仅归结为心理学、社会学、经济、文学或物理的某个方面。

  2. 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无论是基于超验的或宇宙论的因素,还是基于人类自身的深层结构因素,宗教活动都不同程度地超越了个人或群体的局限。

  3. 要想认识宗教生活的本质,或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把握宗教生活的真谛,人们必须对盘根错节的宗教形态加以比较。就理想的要求而言,只有了解了所有的宗教,人们才能深刻地认识自己的宗教传统。

  4. 在不同的世界宗教中,不仅存在着不同的宗教象征,不同的崇拜仪式,不同的道德准则,以及不同的社会体制,而且在某个宗教内,也有不同类别与不同层次的理解。

  5. 对灵性的追求,有如爱心、安全感和秩序感一样,构成人类生活的基础。人类生活的这种特点,可以在人类对最高价值的追求中体验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