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概念

记.忆.是.人.脑.对.过.去.经.验.的.保.持.和.提.取.。

凡是人们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感以及操作过的动作,都可以以映像的形式保留在人的头脑中,在必要的时刻又可以把它们重现出来,这个过程就是记忆。

记忆与感知觉不同,感知觉反映的是当前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离开当前的客观事物,感知觉就不复存在。记忆总是指向过去,是在感知发生后出现的,是人脑对过去经历过的事物的反映。

记忆包括记.和忆.两个方面,记体现在识.记.和保.持.上,忆体现在再.认.和回.

忆.上。记忆实际是通过识记、保持、再认或回忆等方式,在人们头脑中积累和保存个体经验的心理过程。记忆由 3 个环节构成:识记是第一个环节,它是记忆的开端,是主体获得知识和经验的过程;保持是第二个环节,是已获得的知识经验在头脑中储存和巩固的过程;再认回忆是第三个环节,是从头脑中提取知识和经验的过程。已储存的知识一时不能提取出来,但当它重新出现时,能加以确认,这个过程称之为再认。既不能再认又不能回忆的现象是遗忘,它是保持的对立面。这 3 个环节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有着密切的联系。识记是保持和回忆的前提,欲忆必先记。识记的内容只有在头脑中保持并巩固了,日后才能回忆起来。回忆是对识记和保持的检验,通过回忆又能加强促进识记内容的巩固。

从信息加工的观点看,记忆就是人脑对外界输入的信息进行编.码.、储.存.和提.取.的过程。为使外界输入的信息适合于存储,大脑要对信息进行精细的

加工,首先使不同感官通道输入的信息,成为人脑可以接受的形式,这种加工方式就是编码。编码有不同的层次或水平,而且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的。如视觉的信息编码、听觉的信息编码以及语义的信息编码等。采用哪种编码形式,取决于刺激的性质和主体的个人特点。把初步编码的项目有机地组合, 就是组织。经过编码和组织的信息就可以存储了。有时对初步编码的信息还要进行反复的加工,也就是编码再编码,直至有利于存储。总之,对信息的编码相当于识记过程,信息的存储相当于保持过程,信息的提取相当于再认或回忆过程。

人们研究记忆的目的,在于找出记忆的特点和规律,从而使人记得快、保持得牢固,再认或回忆得准确而又容易,以便提高人的记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