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与概括
抽.象.(adstraction)是在观念里把事物的共同属性、本质特征抽取出来,舍弃其有所不同的、非本质特征的过程。把抽象出的共同的、本质特征结合在一起就是概.括.的过程,概.括.(generalization)得出概念,概念是以词来表示的。
概括是以比较(comparison)为前提的。比较确定事物诸特征之异同及其关系。比较以分析为前提,只有被分解开来的特征才能被比较;比较中要确定不同特征的关系,又是在综合中进行。因此,分析、综合是联想,比较则是对联想的进一步加工。
小孩不去比较圆圈的大小,就不能在锥形柱上搭成“塔”。经过比较, 他们知道了“大圆圈放下边,小圆圈放上边,才能搭成塔”。这是在比较中得到的概括。小孩能“做”到这一点,是在行动中的概括;小孩能“说”出这一点,是在概念和命题水平上的概括。
概括有不同的等级水平。初级概括是在知觉、表象基础上进行的,它只能抽取事物的外部共同特征,作出形象的概括。例如,“树”是从一般表象得出的具体概念。高级概括以抽取事物的本质特征为前提。被抽取的特征本身就已经是以概括的形式被思考着。例如,“心理的东西是观念”的这一命题是从许多现象中抽取的感觉、知觉、表象等心理现象中概括的,而这些感觉、知觉等心理现象,这时早已作为概括化了的概念来使用,才能得出上述概括的规律。科学概念和规律是高级抽象概括的产物。在高水平概括基础上所作的分类和归类的过程能得到系统化的知识。应用概念和命题去解释具体事物的过程叫作系统化,通过这个过程叫做具体化;以举例和图解去说明原理,就是具体化的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