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银行信用概述

    1. 国际银行信用的含义

信用是与商品交换、货币流通相联系的一种经济关系,它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银行信用,也叫银行信贷,是货币的持有者将其一定数额的货币借出去,到一定的期限后收回来,并向借用者收取一定利息的借贷行为。它是适应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信用形式。

国际银行信用,即国际银行信贷(InternationaI Bank Credit)又称国际银行贷款,它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贷款银行

(Lending Bank)借人货币资金的借贷行为。那么,进行这样的借贷业务活动,首先必须明确在什么地方进行,以什么方式进行,通过什么机构进行。上边这段话明白地告诉我们,国际银行信贷是在国际金融市场

(InternationaI FinanciaI Market)上进行的,是在一国借款人与外国贷款银行之间进行的,而且是采用货币资本形态进行的一种信贷关系。

  1. 国际银行信用的种类

国际银行信用按借贷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信贷和中长期信贷两类。短期信贷产生早,规模大,是资金市场的基础。这个市场主要是接受短

期存款和短期贷款,一些企业、银行或私人,在资本循环与周转过程中,短期内出现多余资金,便通过这个市场贷放给那些短期资金的需要者。贷款期限最短为一天(即所谓隔夜贷款),最长为一年。一般为一至七天,或一至三个月,少数为半年或一年。

短期信贷按当事人划分,有两种类型: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信贷和银行与非银行客户的信贷。

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信贷称为银行同业拆借(Inter BankOfter),它在整个短期信贷中占着主导地位。银行在从非银行客户那里吸收资金最后到达最终借款人手上之前,往往要经过多次的银行同业拆借。拆借期限一般是一天(隔夜)至六个月。贷款金额较大,每笔都在 10 万美元或 10 万美元以上,

多至 100 万美元,这是典型的银行间交易。

非银行客户包括工商企业、跨国公司、政府机构以及私人等。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贷款最终总要变成银行贷放给非银行客户(即最终借款人)的贷款。因此,短期信贷的市场资金数量充足,就能满足大规模的贷款需要。

短期信贷业务主要凭信用,借款人不需交纳抵押品(Mortgage),借贷双方一般也不用签订贷款协议(LoanAgreement),只通过电话或电传就能达成交易,手续十分简便。利率由双方具体商定,一般低于各国国内商业银行对国内大客户的放款利率。同时,短期信贷在提供时,不限定用途,对借款人也极为便利。但借款单位的资信情况对其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有很大影响。另外,欧洲货币市场商业银行的短期信贷要求先付利息,这对借款人是增加了成本的负担。

中、长期信贷的期限最初不大一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将一年以上,十年左右的贷款期限统称为中长期贷款,至于中期与长期的界限则没有严格划分。目前欧洲货币市场对工商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期限最长为 6 至 7 年,

对政府机构贷款最长为 12 年。

中长期信贷的借款人有银行、公司企业、政府机构和国际机构等。中长期信贷在提供时必不限定用途,可由借款人自行安排使用。

由于中长期信贷偿还期限长、金额大,发放贷款银行存在较大风险,因而中长期信贷有两点要求十分明确:一是借贷双方必须签订书面贷款协议。协议就贷款货币、期限、数量、利息率等重要内容详加规定。二是借款人所属国家的政府要提供担保。中长期信贷如果没有物质担保,一般均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贷款协议的履行和贷款的偿还进行担保。

欧洲货币银行提供中长期信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独家银行贷款,另一种是国际银团贷款。如果一笔贷款金额相对不大,期限也不太长,一般是一家银行独立承贷;如果一笔贷款金额巨大,期限又较长,则由不同国家的多家银行组成银团,联合承贷。联合贷款,既可增强资金供应能力,又可分散贷款风险。

为了避免风险,欧洲货币市场商业银行对中长期信贷的利率采用浮动的办法,即在贷款协议中不将利率定死,允许借贷双方在贷款期内,视市场利率的实际情况,对原定的利率提出调整。一般规定每半年或三个月调整一次利率。

  1. 国际银行信用的特点

国际银行信用目前以欧洲货币市场商业银行的中长期信贷为主,因此, 谈到国际银行信用的特点,自然离不开中长期信贷。中长期银行信贷与国际信贷的其他方式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1. 资金供应充足,借款手续简便

欧洲中长期信贷的资金来源十分广泛,不仅有大量的短期欧洲货币存款,发行短期、中期欧洲票据、债券,利用本国总行的信贷资金等等,而且还可以从各国银团处获得巨额贷款,因此,贷款的资金供应相当充分,完全不受一国贷款能力的限制。正因为这样,从 70 年代以来,每年所提供的中长期信贷规模迅速增长,每笔贷款的金额也比较大,例如独家银行提供的中长期贷款每笔额度为几千万美元,银团贷款每笔额度可达 5 亿美元,甚至 10 亿美元。而借款手续却相当简便,只要借款人所属国家政府提供担保,借贷双方签订贷款协议,便可达成交易。这与其他国际信贷方式相比大不一样。

比如,出口信贷,其规模大小,不但受出口商品国提供贷款能力的限制, 而且还受借款国(即进口国)从出口国家所能进口的商品规模的限制。只有两方情况都接近时,才能确定出口信贷的数额。因而借款手续也就难以简化。又如政府贷款,首先两国关系必须友好,这是前提,同时必须在经济上有利于贷款国。另外,贷款国还要考虑本国的财政状况,才能确定其贷款的规模。这样,不仅贷款手续繁杂,而且每笔贷款金额也较有限。

  1. 资金使用自由,不受贷方限制。

中长期信贷在提供时,贷款银行不限定用途,借款人在资金使用上十分自由,可根据自身意愿安排使用,让贷款资金充分为其服务。

而其他国际信贷方式提供的贷款,大多指明用途,或与商品出口相联系, 或与一定的工程项目相挂钩。例如,出口信贷明确规定其提供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提供贷款国的出口商品;项目贷款则要求为特定的建设项目专款专用;政府贷款规定全部或大部用于购买提供贷款国的出口商品,而且往往要求用借款国的某种初级产品来偿还所借的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更是明确标出贷款用途,如世界银行贷款规定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需项目等几个方面,要专款专用。

  1. 期限短,利率高,贷款条件苛刻。

同国际信贷的其他方式相比,中长期信贷的贷款期限比较短。而贷款利率却比较高,因此贷款条件显得苛刻。

在贷款期限方面,出口信贷的贷款期限分为中期和长期。中期是 2 至 5

年,长期是 5 至 10 年。政府贷款一般都是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多是 10 年、

20 年,有的甚至长达 30 年以上。世界银行提供的建设项目贷款,期限普遍

是 15 至 20 年,国际开发协会对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建设项目贷款,期限更

是长达 50 年。而欧洲、货币中长期银行信贷的期限却短得多,如银团提供的

贷款,期限是 5 至 10 年;独家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仅 3 至 5 年。

在贷款利率方面,政府贷款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均属于低息贷款, 一般年息在 3%左右。出口信贷,因买方贷款得到本国政府补贴,故利率一般都低于市场利率,属于中息贷款。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一部分属于无息贷款,专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如世界银行(World Bank)的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Development Association)所提供的项目贷款就不收利息;另一部分属于中息贷款,如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就属于这一类。而欧洲货币市场的中长期银行贷款,其利率均属于市场利率,完全受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故利率水平较高。同时,中长期贷款还要加上附加利率 1% 左右,再加进其他各项费用,其利率及费用总水平就明显高得多。此外,中长期信贷是采用浮动利率办法,即在贷款协议中不将利率定死,允许借贷双方在贷款期内视市场利率的实际情况,对原定利率分期进行调整。从表面看是使借贷双方共同避免风险,实际上是确保贷款人始终处于完全不受风险威胁的地位,从而使贷款利率只会高而不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