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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集团贷款
- 世界银行贷款
世界银行贷款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相比较具有以下特 1.基金组织贷款只限于弥补成员国国际收支逆差或用于经常性项目的国际支付;世界银行贷款用途广泛,其贷款必须与特定的工程项目或政策相联系,一般多用于工业、农业、能源、运输、教育等,并采用国际招标。
- 基金组织提供的大多数为短期信贷,期限为 1—5 年,世行贷款期限较
长,一般为 20 年左右,并有 5 年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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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组织贷款利率一般按贷款期限和额度的累进制递增收取;世行贷款利率参照资本市场利率,但一般低于市场利率,同时贷款收取杂费很少,
只对签约后未使用的贷款额收取 0. 75%的承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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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组织贷款额度与借款国份额大小成正比,并附加调整借款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贷款条件;世行贷款额度主要考虑借款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债务信用的强弱、借款国发展目标和需要以及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因素,并且世行的项目贷款一般只提供所需投资的
30%—40%,其余由借款人自行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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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组织贷款对象只限于成员国官方财政、金融当局,不与任何私营企业进行业务来往;世界银行可以对成员国官方、国营企业或私营企业贷款。
此外,与基金组织一样,世行贷款的手续严密,一般从提出项目到取得贷款需要 1 年半到两年时间。而且,世界银行贷款都以美元计值,借款国如需提用其他货币,银行按贷款协议的美元数额,按当时汇价付给借款国所需货币,借款国在还款时必须用同样的货币还本付息,按当时汇价折合美元, 汇价变动的风险由借款国承担。
世行贷款的种类包括:1.项目贷款和非项目贷款。项目贷款(project loan)是世界银行传统的贷款项目,属于世行的一般性贷款。它是指世行对成员国工农业生产、交通、通讯以及市政、文教卫生等具体项目所提供的贷款的总称。非项目贷款,是世行为支持成员国现有的生产性设施需进口货资、设备所需外汇提供的贷款,或是支持成员国实现一定的计划所提供的贷款的总称。前者如世行在建立后初期对西欧国家的复兴贷款,后者如调整贷款和应急性贷款。调整贷款是世行在 80 年代初设立的,支持发展中国家解决国际收支困难而进行的经济调整,以促进它们宏观或部门经济政策的调整和机构改革。应急性贷款是为支持成员国应付各种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提供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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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援助贷款。技术援助贷款首先是指在许多贷款项目中用于可行性研究、管理或计划的咨询,以及专门培训方面的资金贷款,其中还包括独立的技术援助贷款,即为完全从事技术援助项目提供的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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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贷款(Co—financing)。联合贷款是指世界银行同其他贷款者一起,共同为借款国的项目融资,以有助于缓和世行资金有限与发展中成员国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它起始于
70 年代中。联合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世行同有关国家政府合作选定贷款项目后,即与其他贷款人签订贷款协议,然后,世行和其他贷款人按自己通常的贷款条件分别同借款国签订协议,分头提供融资;另一种是世行同其他贷款者按商定的比例出资,由世界银行按其贷款程序与商品、劳务采购的原则同借款国签订借款协议。两
种方式相比,后一种方式更便于借款国管理,世界银行也倾向于采用这种方式。
- 国际开发协会贷款
贷款的对象:国际开发协会贷款只供给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目前规定标准为人均 GNP 不超过 580 美元的,均有资格获得协会贷款。协会贷款规定为会员国政府或公私企业,但实际上均向成员国政府发放。
贷款的用途: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与世界银行一样,是对借款国具有优先发展意义的项目或发展计划提供贷款,即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农业、工业、电力、交通运输、电讯、城市供水,以及教育设施、计划生育等。
贷款的期限和偿还:国际开发协会贷款的期限为 50 年,宽限期 10 年。头 10 年不必还本。第二个十年每年还本 1%,其余 30 年每年还本 3%。偿还贷款时,可以全部或一部分使用本国货币偿还。贷款只收取 0.75%的手续费。
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一般称为信贷(Gredii),以区别于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Loan)。它们之间除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之外,主要的区别在于,国际开发协会提供的是优惠贷款,被称为软贷款(IDA Gredit),而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条件较严,而被称为硬贷款(Hard Loan)。
- 国际金融公司贷款
贷款的对象。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只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私营中小型生产企业,而且不要求成员国政府提供担保。
贷款的用途: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主要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加工业、采掘业和旅游公司。
贷款的方式: (1)直接向私人生产性企业提供贷款。 (2)向私人生产性企业入股投资,分享企业利润,并参与企业的管理。(3)上述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投资。国际金融公司在进行贷款与投资时,或者是单独进行,尔后再将债权或股票转售给私人投资者;或者是与私人投资者共同对成员国的生产性私人企业进行联合贷
款或联合投资,以促进私人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投资。
贷款的期限与利率: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期限一般为 7—15 年,每笔贷
款一般不超过 200—400 万美元,贷款须以原借货币偿还。贷款利率视资金风险和预期收益而定,一般高于世界银行的贷款利率。对于未提用的贷款资金, 公司按年率收取 l%的承诺费。
- 世界银行的贷款原则
世界银行遵循以下四项原则发放贷款:
第一,贷款只贷给成员国,接受贷款的部门只能是成员国政府或必须经成员国政府、中央银行担保的公私机构。
第二,贷款一般用于世界银行批准的特定项目,并经世界银行审定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并且是借款国经济发展应优先考虑的项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世界银行才发放非项目贷款。
第三,只有在申请贷款国确实不能以合理条件从其它来源获取资金时, 世界银行才考虑给予贷款。
第四,贷款只贷放给有偿还能力的成员国。
- 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周期
世界银行几十年来对项目的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
严格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世界银行进行贷款的项目,从开始到完成必须经过选定、准备、评估、谈判、执行和评价等六个阶段,称之为“项目周期”。 1.项目的选定。由借款国与世界银行合作,对借款国初步的项目分别进
行筛选,然后将选定合格的项目纳入贷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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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准备。借款国或借款机构对选定的项目,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和财务等方面进行审查,编制可行性报告。世界银行对这一工作可在资金上,技术上提供援助。这一阶段时间较长,一般为
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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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评估。世界银行专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系统审查,并由世行专家在总部写出评估报告,作为世界银行与借款国谈判条件的权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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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谈判。借款国派代表到世界银行总部就项目的贷款金额、贷款条件等内容进行谈判和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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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执行与监督。在这一阶段,借款国负责项目的执行和经营,世界银行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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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评价。项目完成后,由世界银行对贷款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评价,
撰写总结报告,检查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甄别借款国的项目实施能力。
- 世界银行的贷款重点
世界银行的贷款重点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有着不同的变化。自世界银行成立到 70 年代初期,其贷款重点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方面,如工业、
交通、邮电以及能源等;从 70 年代中期起,贷款的重点开始转向农业方面,
并扩大了对城市建设和供水、排水的贷款;到了 80 年代,世界银行开始实行
结构调整贷款,增加能源贷款的比重; 90 年代初,世界银行的贷款重点开始转向农业、卫生、初等教育、供水和排水以及环境保护项目。
就国家来说,贷款越来越多地以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贫穷和欠发达国家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