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租赁的方式和特点

    1. 国际租赁及其特点

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ase),也称为离岸租赁或跨国界租赁, 是租赁活动在国际领域的扩展和延伸。即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出租人(一国或几国的公司或跨国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把自己的资产或设备,或利用自有资本或向银行贷款临时购买的资产或设备,交付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一种国际性业务。国际租赁涉及两种明显不同的业务——跨国租赁(跨境租赁)和间接对外祖赁。

跨国租赁(Cross Border Lease)是指分别处于不同国家或不同法律体制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一项租赁安排。由于在进行业务时,至少要考虑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会计及法律准则,并要求各当事人具有较高融资技术,因此这是一项较复杂的业务。

间接对外租赁(Indirected Lease)是指一家租赁公司的海外法人企业

(合资或全资)在当地经营的租赁业务。多国银行集团是间接对外租赁的首要推动者。发达国家的租赁公司,尤其是附属于银行集团的租赁公司纷纷建立起国外分支机构网,在海外市场进行租赁经营。由于海外分支机构处于他国,因此可以以出租人的身分在当地从事交易获得了进入某一国金融市场的机会,并且可以减少在租金交付中的货币风险;同时,还可回避某些限制性规则。例如对外国人在当地注册的限制设备以及对租金的严格征税(如预提税)等,从而弥补租赁公司跨国租赁业务的不足;并且还可以国内租赁的方式获得当地政府给予租赁经营方面的税收优惠。

国际租赁的特点:

  1. 租赁具有鲜明的信贷和融资性质。通过国际租赁业务,企业可以不需花费巨额投资就可获得设备使用权,特别是在科技日新月异、生产设备更新迅速的条件下,企业能以较少的投资就可获得更大收益。除此之外,国际租赁尤其适合于企业因暂时性、季节性生产而对设备的需求。租赁业务实际上是一种以租物形式达到融资目的而将商业贸易和金融合为一体的信贷方式,

    而且是比信贷方式更为便利的融资手段。因此,有人称其为“借鸡生蛋,以蛋换钱,最终又可得鸡”的方式。

  2. 国际租赁至少涉及三方面关系,并且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三方面的关系是指出租人、承租人及供货方三者之间的关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向供货方购进设备,然后向承租人出租,承租人根据合同规定分期交付租金。作为一项三边交易,租赁业务至少要由两个独立的合同来共同完成:一是租赁公司与制造商(供货方)之间的进出口合同,二是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的国际租赁合同。如果是在国际转租赁中则包括四个合同:

    一是一国祖赁公司(甲)与供货方订立一个购货合同;二是租赁公司甲与另一国租赁公司乙签订转让合同,将甲的设备转让给乙;三是租赁公司甲与乙签订回租合同,将甲转让给乙的设备回租与甲;最后租赁公司甲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甲从乙处租来的设备转租给承租方。

  3.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国际租赁中出租人始终对物品拥有所有权,承租人所获得的只是物品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退租、续租、留购方式。国际市场上精明的企业家认为:收益的产生,不是源自对设备的拥有,而在于使用。因此,他们不注重名义上的所

有权而只注重绝对的使用权,国际租赁恰好顺应他们的需要。

1.租金分期归流。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所垫付的资金是一次投入,分期归流。交付租金的次数和每次所付金额均由双方具体磋商。租期结束时, 资金的归流总数大致相当于或大于现金购买设备的价款,并有一部份表现为租赁公司的盈利。

5.租赁是一种新型的促销手段。国际市场上许多大企业都纷纷涉足租赁业。对于这些制造商而言,出租其产品有着许多好处。一方面以融资租赁方式提供设备,实际上是一种分期付款的销售,这就有利于创造商推销商品; 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不断地出租已经多次使用过的设备,可以从中获取额外利润,同时还可以保留设备的所有权。

  1. 国际租赁的方式

国际租赁在实际业务中因租赁对象、权利义务不同而存在许多具体方式。

首先,从租赁的目的和收回投资的角度来划分,可分为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融资租赁(Financing Lease)又称为金融租赁和完全支付租赁,即出租人用资金购置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按照签订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将其长期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一种融物代替融资,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方式。融资租赁属于长期租赁,租期基本上与设备的使用寿命(15—20 年) 相当。由此,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要高于现汇购买价值,约合售价的 130%。由于设备的选择权在承租方,因此设备的过时风险、管理保险及维修保养的责任都落到承租人头上。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要求退租,或降低租金续租及留购(即象征性交付价款买下设备)。由于以上原因,并且其为不可撤消合同,所以它更适合于那些对大型的、高价值的特定设备长期使用的企业选用。这是现代租赁中最常见的方式。

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又称为不完全支付租赁或服务性租赁。即出租人不仅提供融资,还提供设备维修、保养、保险及各种专门技术服务的中短期租赁。与融资租赁相比,它有如下特点:

  1. 租赁期短,大大低于设备寿命期,因此出租人必须通过多次租赁才可将设备投资金额全部追回,故称为不完全支付租赁。

  2. 出租人承担设备过时、保险,维修的所有责任。所以租金较融资租赁高得多。

  3. 租赁合同可撤消,即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中途解约、退租或改租设备。

  4. 租赁期满,承租人只能退租或续租,不得留购。

  5. 经营租赁允许承租人进行短期试用,承租人可以最小代价获得今后购买或长租一项设备所必需的操作经验。

采用经营性租赁的对象大部分为通用设备,或者需要较高保养和管理技术的专用设备,以及更新较快的设备,如机器人、计算机、汽车等。

其次,根据出租人购置租赁设备的出资比例不同,可分为单一投资租赁和杠杆租赁。

在一项交易中,凡购置成本百分之百由出租人独自承担的称为单一投资租赁(Straight Investment Lease)。设备购置成本小部分由出租人承担, 大部分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人”提供贷款补足的方式称为杠杆租赁或衡

平租赁方式(Leverage Lease)。杠杆租赁是最复杂的租赁方式。杠杆租赁除一般的三方面当事人以外,还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及经纪人。出租人在购进设备时,只以现金投资设备成本的 20%—40%,其余均由金融机构贷给。同此,出租入只需少量资金就可成为物主,得到全部所有权利益,并且享受相当于设备 100%投资的税法全部优惠。承租人亦间接获得减税优惠。而贷方由于得到价值高于贷款总额的设备第一留置权,收回贷款有保障。杠杆租赁适合于海上钻井平台、成套设备等价值极为高的设备的租赁。

再次,根据租赁设备的资金来源和付款对象划分,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及回租租赁。直接租赁(Direct Lease)是购进租出的做法,即出租方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向制造商或供应商支付货款,购进设备后直接租给承租人使用。各发达国家的绝大部分租赁公司普遍采用直接租赁方式。在我国,则为资金丰富的大租赁公司所采用。直接租赁中的出租人,在筹措资金方面能主动充分地发挥自身作用,视租期长、短,租期支付次数和间隔期,从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借人长短期比例搭配合理的资金,以降低贷款成本,降低租金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转租赁(Sub—Lease)是租进租出的做法,即出租人从制造商或另一家租赁公司租进设备,然后转租给用户。这是一个项目两笔租赁,因此租赁费高于直接租赁。当一家租赁公司在自身借贷能力较差且资金来源有限情况下,往往会采用转租赁以期利用其它租赁公司的优惠融资条件。但在跨国租赁中,即便是资金雄厚的大租赁公司也会采用转租赁,指望能以低廉租金方式,从国外租赁公司处分享外国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

回租租赁(Sale and Lease—back)是指资产所有者把自己的部分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租回来使用。回租是当企业缺乏资金而又告贷无门时,改善其财务状况的最佳方式。一方面承租人在租期内继续使用设备;另一方面,承租人可将固定资产变为现金投资于其他业务;此外, 企业的利润和折旧在出售时便可收回,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因此,回租适用于流动性差的

此外,还可根据租期长短不同划分为长期租赁、中期租赁及短期租赁。

  1. 国际租赁市场的特点

1952 年 5 月,美国人 H·杰恩费尔德在旧金山首创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现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

从此,现代租赁尤如雨后春笋发展惊人。 80 年代,现代租赁业已成为一种国际性设备投资的多功能新型产业,成为联结工业、金融、贸易三大领域的纽带。国际租赁市场呈现如下特点:

1·国际租赁业务量不断增长,并主要集中于国、西欧、日本。

世界经济在近 40 年以来的发展都依循一定的规律呈波浪式前进,即时而达到高峰;时而降入底谷,但租赁的发展几乎呈直线上升,因此被誉为“朝阳产业”和“未来的产业”。在 80 年代世界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各国的租赁业却仍以 12%的高速增长。在国际租赁业务额中,美国、西欧、日本的成交额占租赁市场的 90%以上。

其中,美国居第一位,成交额占世界租赁市场的 50%。本世纪 50 年代初,美国年租赁额在 10 亿美元以下。1975 年也只有 105 亿左右。据 1992 年

世界租赁年报统计, 1990 年美国年租赁额已超过 3310 亿美元。起始于 1963

年的日本租赁市场发展迅速,但规模仍处于第二。 1988 年日本年租赁额 530

亿美元, 1990 年达 615 亿美元,而租赁业在日本的渗透率(渗透率= 左右, 仍有巨大潜力。在西欧各国,租赁业比任何行业发展都快,1988—1990 年间, 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 5 国租赁额平稳发展,市场渗透率一直保持在

18%一 20%。亚洲的租赁业于 80 年代有了迅速发展,韩国 1990 年的租赁额比上年增长高至 96.9%。现已位居世界第 8 位。1990 年大洋洲年租赁额达51 亿美元。在拉丁美洲的巴西、委内瑞拉租赁业亦有长足进展。

  1. 租赁范围不断扩大,并且新技术设备租赁日益重要。租赁业务的经营范围日益广泛,从单机到生产线、医疗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计算机,以及新型资产例如价值上亿美元的卫星系统、核发电站等均在租赁范围之内。正如美国一家租赁公司所宣称的:我们出租一切你所需要的物品。同时,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使新技术设备租赁的比重增长,1987

    年美国设备租赁投资额占制造设备投资总额的比重从 1978 年的 15.6%上升到 28.6%,而同期债券只占 6.7%;同期日本和西欧对外设备租赁投资额也分别增长 68.5

%和 37.8%。必须注意的一点是那段时期正处于世界性严重经济衰退。许多国家的投资处于低水平,有的甚至是下降(英国 1979—1982 年下降了 30%),但租赁仍能一枝独秀。

  1. 租赁机构多元化,租赁业务国际化。经营租赁的机构已由过去的金融机构为主转变为金融机构类、制造厂商类和综合专营租赁公司类三大系列鼎足而立的局面。各大租赁公司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使租赁业务愈益国际化,

    美国目前有 46 家跨国租赁公司在世界各地开展业务。 1980 年以前,日本的国际租赁业务由于该国不准租赁公司与境外直接进行正式租赁交易而受到限制。 1980 年 12 月,日本修改了影响国际租赁并展的规定,促使日本租赁业走向世界。

  2. 租赁服务多样化。现代租赁已发展成为一项融资兼咨询、维修的一揽子业务。租赁形式亦有所创新,除传统的融资、经营租赁外,还发展了租赁与投资,补偿贸易,贷款相结合的多种综合租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