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私学——私塾
私塾是私学的一种,是私学的初级教育阶段。它发轫于春秋时期,中经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成熟于唐宋时期,兴盛于明清时期。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它与官学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共同为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奋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私塾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摸索出适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原则和方法,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教育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为继承发展祖国文化事业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西周时期乡学的塾之教
太学是古代官办的教育形式,伴随其一同发展演变的,还有民办的教育形式,这就是私学,而私塾乃是私学的主体。私塾作为我国最早的民间教育形式,它的由来可以上溯至西周时期。
私塾是从西周时期乡学中的“塾”发展过来的。西周时期的学校教育分为国学和乡学,塾只是乡学中的一种形式。乡学是通过乡遂制度而建立起来的。
据周公撰写的《周礼》中的《大司徒·乡大夫》记载:“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这是西周近郊的“乡制”。
《周礼·大司徒·遂大夫》记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这是西周时期远郊的“遂制”。
居住在六乡的平民,叫做“国人”,他们多为士或庶人,他们的子弟有进入乡学受教育的权利。居住在六遂的都是奴隶,叫做“野人”。六遂不对奴隶子弟设学校。
《周礼·地官·司徒》对六乡之属规定:乡学由西周掌土地和教化的司徒负责总的领导。在司徒所属的官员中,与乡学有关的依次有乡师、乡大夫、州长和党正。
乡师掌管所治理之乡的教育,评断乡中官吏的治理情况;乡大夫掌管本乡的政教和禁令;州长掌管本州有关教育、治理、行政和禁令的法则;党正掌管本党的行政、禁令、教育和治理。
司徒在负责六乡的工作中,具体规定乡学教育内容,即“六德”、“六行”和“六艺”。
六德包括义、忠、智、和、圣、仁,即君德、臣德、夫德、妇德、父德和子德;六行包括孝、友、睦、姻、任、恤,即孝顺父母、对人友善、邻里和睦、婚姻美满、任贤与能和体恤百姓;六艺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即礼教、乐教、射箭技术、驾车技术、书法和算术。
乡中各级官员把乡里面德行道艺兼优者层层推举到上级领导部门,并以“书”的形式记录被推荐者的事迹材料,供遴选录用时参考。这个过程叫“选士”。
乡里面如果有不遵循教导的人,就要报告司徒,然后通过习礼来感化他们。屡教不改的人便“移之遂”,由远郊的遂去感化。如果还不变,最后才“屏之远方,终身不齿”。
在西周时期乡学中,塾还不是真正的学校。《周礼》中称最初的塾是建在大门旁边的房子:
百里之内25家为一闾,同共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
几十家共处一巷,自然需要有人管理。于是,早晚由父老坐在巷首门侧的“塾”中,监督检查人们是否按时出工,是否遵守秩序,是否敬老尊长等。
西周时期乡学中的“塾”之教虽然也起着管理和教喻的作用,但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校,并不是后来的人们所说的私人家庭教育中的“家塾”或“私塾”。但随着士人阶层的出现,我国古代私塾教育就逐渐形成了。
西周时期住在六乡的士人阶层是乡学中塾教的主要力量。《尚书大传·略论》记载:
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
也就是说,周代的大夫和士70岁退休后,就回到乡间教书去了。
士人阶层是加入乡学教师行列的退休官员,在古代民间办的乡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至于催生了私塾的诞生。在当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社会内部出现了新的分工,即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进一步分工,产生了专门生产精神财富的脑力劳动者。于是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阶层“士”。
“士”是一个有强大生命力的阶层。自从西周灭商实行分封制后,各诸侯国的执政者从巩固自己政权的需要出发,竞相“招贤纳士”,于是出现了“养士”之风,“士”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社会阶层。
“士”是古代历史上的第一代知识分子。不少人以此作为进身之阶,即通过读书成为“士”,然后再“学而优则仕”。在这样的背景下,私学的产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私学产生以后,由于其传播儒家文化的需要而大量产生并且稳定下来,虽历经战乱而绵延不绝。而私塾作为私学主体,在我国西周至清末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教化育人的作用。
[旁注]
私学 与官学相对而言。古代的私立学校、民办教育。包括塾师自己办的教馆、学馆、村校,有地主、商人设立的家塾,还有属于用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兴办的义塾。在古代教育中,私学与官学一直是相互融洽、相互补充的,在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古代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作出了重要贡献。
士 上古掌刑狱之官,商、西周、春秋时期为贵族阶层,多为卿大夫的家臣。春秋末年,逐渐成为统治阶级中知识分子的统称。战国时期的“士”,有著书立说的学士,有为知己者死的勇士,有懂阴阳历算的方士,有为人出谋划策的策士等。
大夫 古代官名。在西周时期以后的先秦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大夫世袭,有封地。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时期以后,朝廷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清代,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
分封制 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朝廷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
诸侯国 指历史上秦代以前分封制下,由中原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天子对封地的称呼,也被称为“诸侯列国”、“列国”;封地最高统治者被赐予“诸侯”的封号。现代多数情况,“诸侯”和“诸侯国”混淆使用。诸侯必须服从周王室,按期纳贡,并随同作战,保卫王室。
[阅读链接]
周公撰写的《周礼》这本书,内容不仅包括乡遂制度,还记载了周代的其他官制,全面地保存了治理国家的体制。其实,《周礼》的内容完全可以反映出周公的伟大。
周公的治国思想帮助周武王开创了周王朝800年基业,从也将我国的第一个文明社会推向了巅峰,为民族融合、政治革新、国家统一作出了巨大贡献。周公提出的重伦理、轻逸乐、好俭朴、乐献身的君子风度和集体精神,经后人整理、修正、总结,渐次形成了古代精神文明的大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