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三十年战争”期间,英伦就已经酝酿着一场内战了。然而这场战争的性质却不同于欧洲大陆正在进行的大战,也不同于以往所有的战争。英伦的内战击溃了在英伦的王权,建立了君主立宪的政体,形成了新的军事制度。英国人开始采用“代役金”制下的征兵制,用配给制的职业军兵制代替了封建式的征兵制。从前,刀剑就是权威的象征,可这以后“钱袋”却经常向“刀剑”发出挑战,而掌握“钱袋”的人不再是封建诸侯,而是新生的资产阶级, 他们的代表机构就是议会。议会拥有国家的军队,而不是君王拥有国家军队, 这开创了新潮流。

15 世纪末、16 世纪初,王权在欧洲大陆各国得到加强,常备军随之产生。除了那些没有力量养兵的小国君主外,所有大国君王都养有相当规模的常备大军,成为王权的支柱。在其支持下,欧洲大陆君王们不久就相继取消了尚处于萌芽状态的议会,如在西班牙和法兰西等。然而,王权在英国却远未强大到足以取消议会。相反,议会在英国不仅有悠久的传统,而且有较强的实力。因为自从 17 世纪初,英国退出欧陆的争夺,继而又统一了英伦三岛,英国便没有陆上边界了。而汹涌的海水又有效地保护着它的漫长海岸线,因此, 英王便失去了维护庞大常备军的理由,掌握着“钱袋”的议会不再拨款给国王去建常备军了。这样,欧陆君主们赖以支撑王权和教训对手的“鞭子”—

—庞大的常备军,在英王这里却弱不经风,根本无法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议会。以往,英国国王尚可以凭借自有地产和特权,以及在海上掠夺西班牙等国的“宝船”保持财政收支,可是进入 17 世纪上半叶,英王的海上“生意” 越来越受到挑战,也就迫切需要扩军。而在国内,议会却不断向王权挑战, 竟剥夺了国王许多财政上的特权。这样,国王的统治需要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使得王权处境尴尬。这种对立终于在 1640 年酿成国王与议会的决裂,内战开始:一方代表新的资产阶级,要守住自己的“钱袋”不被随意掏走,尤其不可被掏去加强威胁自己生存的势力;另一方则要从那些有钱的人手中夺得更多的钱来加强自己的力量,因为那种窘迫处境实在是难以忍受了。

双方都开始召募自己的军队,终于在 1642 年 8 月 22 日,英王查理一世在诺丁汉向议会正式宣战。从经济和社会角度看,这是一场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与新兴的城市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但是细细分析内战中的各种力量, 阵线却是十分复杂的,经常出现阵线混乱和重新组合的现象。这大多是由于人们在这场斗争中,对自身利益及斗争前景认识不清所致,这也正体现了当时社会转型时期的政治军事特征。不过内战的基本力量和代表人物却是明显的:一方是以国王为首的王党及其军队,另一方是以克伦威尔等人为首的议会及议会军。从全国来看,英格兰的西部和北部基本上成为国王的后盾;而南部和东部则支持议会。从人口看,英国 500 万人口中,保持中立的占了大多数。他们不了解内战的性质,更看不到其前景和意义,只是希望战火不要烧到自己,扰乱自己的生活。从财力和物力方面看,国内的制造业中心、海港及大城市,尤其是伦敦,大部分是属于清教徒,支持议会派,所以在物资和财力方面议会军占优势。此时的军事行动,金钱起着决定作用,因为冲突双方都很缺少战斗人员,而在平民中征兵并不难,他们当兵只是为了军饷和抢劫钱财。所以,议会很快就招募了比国王军多得多的士兵。另外,英国皇家海军在这次内战中站到了议会一边,不仅向资产阶级提供了军事支持,而且使国会控制了海岸港口。这些港口,年关税收入就约达 25 万镑以上;同时也阻止了勤王派从海上得到来自法、荷等国的援助。在军事指挥方面,最初王党占了优势。虽然王党军队在人数上较为劣势,可是在战争初期的混战局面中,双方士兵大多都是乌合之众,人员众寡不起决定作用。但国王身边有一批人数不多、但却精悍的职业军官,因而能够迅速地投入指挥战斗。而国会军方面最初却采用了一种委员会式的指挥系统,结果,对瞬息万变的战局却发生了无穷的辩论,不仅浪费了时间,也错过良机,而且最后的结论往往是妥协方案,当然也就是不彻底、无力的。当国王召集军队时,立即任命了老将林德赛伯爵为统帅,还有几位国王的亲属被任命为独挡一面的将领,他们都是参加过“三十年战争”及其它欧战的年轻贵族军官。如:鲁普特当时他只有 23 岁,但已经是一名有经验的老兵了。他 14 岁起就参加了丹麦和日耳曼境内的作战。他对炮术及科学技术都很有研究,他总是身披猩红色大氅、骑着黑马、冲锋在前。他所采用的是古斯塔夫的冲击战术,横刀跃马,直冲敌阵。他没有时间训练王军的士兵,而且这些乌合之众也多是头脑僵化的骑士,很难在战场上灵活调动他们。所以,鲁普特所能给王军带来的正是它所需要的精神上的鼓励,率领这支训练不足、热心有余的杂牌军,向敌阵作旋风式的冲击。一时间他的名声大振,成为名将。正如《剑桥近代史》中所评: “他使国王军队获得了新的精神,使人人都奋勇向前,只是少了些谨慎。” 还有其兄弟摩里斯,也给王军以极大的鼓舞。在战略目标方向,双方都很明确、单纯。国会方面要守住伦敦大本营,并且要从观念上考虑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得到公众的承认,就还得捉住国王,利用国王的传统的合法性地位。否则,在全国民众心目中,总会存在一个国会之外的正统政权,而国会则始终会被视为“叛乱者”。所以国会下达给自己的军事统帅埃赛克斯的指令竟如此措辞:“救出国王陛下本人,以及威尔士亲王和约克公爵等,以免他们受到危险分子的包围”。王党方面则要攻下伦敦,因为那里是向王权挑战的中心。可是王党没有舰队,不可能从海上对这个港口城市进行封锁,以迫其投降。陆地的围攻,王军兵力又不够,而且又都是些乌合之众,根本没有受过攻城训练。所以,只得将国会军引出城外,在野战中决胜负。可是即使这

种战略,也需要更多的兵力,而此时国王只有 1 万军兵,对方则有 2 万之众。于是查理一世决定向西北移动,认为那里的人民更可能支持国王,因而可能募集更多的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