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御系统

皇帝是国家所有军队的最高统御者。为控制全国庞杂的各色军队,王朝设有各种严密的统御系统,以确保兵为皇家所有。其御兵原则是:强干弱枝, 以满制汉,以文制武,互相制约。可见其旨在统而不在用。

①中央军事机构。满清王朝初袭用明朝军制,皇帝之下设内阁,康熙时设南书房和王大臣会议,雍正时成立军机处,以掌军国大计。原来,八旗军队为各旗主私有世袭,康熙、雍正时消除私有,由皇帝任命的都统和副都统指挥,使军权集中于皇帝,兵为皇家或王朝国家所有。皇帝通过军机处直接与军队任何部门联系,收集各方情报和发号施令。

顺治年间也有兵部,但最初接受王大臣会议指挥,后又按军机处指令行事。其所能管理的只有绿营,不能管八旗。

②地方军事机构。基本上沿袭明制,在京畿设“顺天府”,受皇帝直接指挥。在各地又划 23 个省,各设文职总督为当地所有军队的最高军政长官, 又设武职提督统兵。战时,朝廷还可直接派统兵大员指挥作战。巡抚和总兵是各省总督、提督之下的文武官员,其权重叠。

各地的八旗兵由专门的“八旗都统衙门”统御,地方官无权干涉。其军事统帅为“将军”,职权往往与“都统”、“副都统”重叠,故常有兼职。

在少数民族地区,军事设有“理藩院”,军事由其管理。

③军队指挥体制。地方军政官员实际所统之兵只有绿营,而八旗只有将军、都统、副都统及其下属满族军官统御。但所有军令又必须出于督抚等地方文官,即以文制武,防止武将专兵。为此,在绿营当中,也不让统兵将帅久居一处,与士兵建立过密从属关系。刘武元巡抚提出“将皆升转”的原则, 被朝廷采纳。规定:武官升职后,必须到新的单位就任;不许原下属士兵随从调动,为免将官利用乡里关系营结私人势力。高级军官不得在本省任职, 低级军官也要相应地回避生活所在地和原军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