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志于道

“道”是管理一切的。管理之道,也必统帅全部管理。 “道”是“纲”。纲举目张。明代何良臣在其所著《阵记·众寡》中说:

“善任人者,总其纲,则万目张,握其纪,则万目起。虽治千百万众,何以为劳?故曰:任人者多而不劳。”这是说:善于用人的管理者,抓住纲,万事就能兴;抓住要领,万事就能进行。虽然管理千百万人,也不会劳累不堪。所以说:善于用人的管理者,管的人再多也不会疲劳。

正因为“道”是根本,是纲纪,所以孔子对它高度重视。

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卫灵公》)。意思是:管理者考虑的、用心的是道,而不是衣食;管理者担忧的也是道,即“道之不行”,而不是贫困。这里,孔子把“道”,也就是管理思想,看得比日常生活还重要。

孔子又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早晨知道了道,弄清、掌握了道,哪怕当天晚上死去也无所遗憾了!这里,孔子把“得道”看得比生命还宝贵。这使人想起这样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是“道”。为道,可牺牲爱情、生命,即牺牲一切。一切志士仁人,无不以得道、行道为自己的天职。在这一点上, 任何一个想有所作为的管理者,都不能例外。

孔子还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卫灵公》)。道不同,理想不同, 价值观不同,思想体系不同,就无法在一起商议问题,无法取得一致的认识, 甚至难以共事。由此,一个组织,一个企业,首要的任务是使全体成员,尤其是全部管理者,必须有相同或相似的“道”。这样,才有可“共谋”、共事,合作,以至凝聚。80 年代企业文化思潮的兴起,以及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就是要在一个企业中,在全体职工中建立共同接受的价值观、企业精神、;

企业宗旨、企业目标、管理哲学。这就是企业之道,企业管理之道!

由此,孔子明确主张:“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志”(《述而》)。德、仁,都是孔子管理思想中极为重要购组成部分。然而,德、仁与道相比, 道居首位,德仁位居其次。从中,道的统帅地位也可清晰看出。“志于道、, 这是十分关键的一句话。它意味着,一个管理的志向是追求道。

“志于道”,大体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管理者要追求道、得道, 也就是要认识什么是真正的管理之道,并且切实掌握这。一管理之道。管理之道,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它都是客观存在。问题在于是“正道”,还是邪道”,或是“不太正的道。”对此,管理者要有意识地进行鉴别、选择。不少管理思想是内涵在各种具体的管理方法、技巧之中的。这些管理方法、技巧本身并不告诉你他的管理思想之道是什么。这样,管理者在面对这些管理方法、技巧时,切不可就事论是,只停留在方法、技巧的表层,而要透过方法、技巧的形式去分析、掌握掩盖在这种形式后面的本质,也就管理之道。然后,对这种管理思想进行鉴别,看看是否符合自己所确认的正确的管理之道。进行了这样一番鉴别后,才可决定对这些管理方法、技巧的态度,决定取舍。管理者也要善于通过总结自身和他人的管理实践,从中领悟、鉴别、掌握正确的管理之道。

其二,是管理者要切实地行道。得道决不是目的,得道的目的是为了行道。如果我们在管理之道上只停留在明辨是非,认识“道”的阶段上,那么, 管理之道对管理实践就会完全丧失实际价值。我们这本书,之所以不厌其烦地把两千多年前孔子关于管理思想的精华发掘出来,之所以费时费力去解释领会在今天来说令人十分陌生的古代汉语,其目的,决不仅仅是思古,不仅仅是为了对孔子及其管理思想表示敬意,也不仅仅是为了使我们澄清、弥补现代管理思想的不足。如果仅仅是为了这些,那么,这部书就失去了实践的价值。我们发掘孔子管理思想的目的,在于在澄清管理之道后,能行道,能将它切切实实地付之于现代管理的实践,使中华民族古老的管理传统精华, 在现代管理中放射出它应有的夺目光辉,使现代管理在溶纳了孔子的管理思想后,更趋完整、合理、成熟。

道,只是抽象的东西,要行道,就要把抽象的道转化为能体现道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技巧。在今日现实存在的众多管理模式、方法、技巧中有不少是符合正确的管理之道的,这就需要我们以道为依据去鉴别、选择。但也要看到,在正确的管理之道中,也确有一部分内容,至今尚无合适的实践其道的管理形式,或这类管理形式尚不完善。“志于道”,就要对这类道的实践形式的模索、创造,使管理实践向前推进一步。

“道”的实施,决不会一帆风顺。对一个组织来说,各级管理者有一个统一思想认识,乐于自觉实践的过程;在管理之道付之实践的过程中,又往往会受到各种违背“道”的思想、模式。方法、技巧的干扰、影响,尤其在一些背“道”的管理实践历时较长的组织,这种习惯势力的抵触、干扰就更为普遍。此外,“道”的实施,又往往会和在背“道”下长期形成的人们的习惯心理相抵触。人们对它一下难以适应、习惯。面对行道的种种困难,组织主管一定要胸有成竹,并要坚定信心,下决心实践到底。否则,行道的实践就有可能中途夭折,“道”也就失去了,或部分失去它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