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领导体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因战祸连绵,分裂割据时常出现,因而其军事领导体制与秦汉有所不同。

秦汉时期,建立起了高度中央集权化的军事领导体制。皇帝控制着军队的最高指挥权,以首都为中心,以郡县为基础,建立起一支由中央掌握的庞大军队。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帝王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仍沿循秦汉轨迹, 竭力加强自己的武装力量,完善本王朝的军事领导体制。但又往往因为时事多变,政局不稳,致使军权旁落,中央集权化的领导体制被破坏。

魏晋南北朝时期,按规定,皇帝是国家元首和最高军事统帅,五兵尚书

(后或称七兵尚书)是专门的军事行政机构,将秦汉时期太尉的职能取而代之。北周时则有兵部中大夫、少兵部下大夫,以后隋、唐的兵部即沿于此。曹丕称帝后,任命宗室大臣为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代表皇帝统率全国军队。但主管将领只负责军事训练和一般的军事行政任务,无权调动军队。遇战事发生,由皇帝任命专征将帅,此人被委以调动本部军队之权,但在行使此权时必须及时禀报皇上。若遇权臣当道,则常假借圣旨调动军队,有些权臣身兼都督中外诸军事和录尚书事二职,将军政大权集于一身,此时皇帝已为傀儡,其皇位丧失也为时不远了。

这一时期的军队主要将领还可以设置幕府。曹操为大将军时,便曾设有大将军幕府。幕府人员有长吏、司马、参军事等等,其职责是协助长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魏晋以后,高级府僚还被纳入国家官制规定范围,而且高级府僚也由朝廷来任命。

这一时期的军制较为混乱。大致看来,军队分为中央军和地方军两种, 统一由都督中外诸军事指挥。

中央军又分为中军和外军。中军(又称“台军”)即屯驻于京师地区的中央直属军,其中一部分担任京师卫戍,名禁卫军;另一部分屯据京城附近的重镇要冲,保卫京师,或受命出征。外军则指屯驻京师之外,由各地的都督府统领的军队。在名义上仍隶属中央军,因而通称中外诸军,受中央直接指挥,且其都督区的范围须经常变动。

曹魏时,禁军的最高长官名叫中领军,其职责是总领城内诸军队;到西晋时,中领军曾改称“北军中侯”。当时的禁军规模大、人数广,有六军、四军、六校、三将和四卫率;东晋时,将禁卫军力量减弱;到南朝刘宋时期, 设置领军将军和护军将军,分别掌管中军和外军。

外军的长官为方镇军,是各方镇的都督诸军事。魏晋时期,由都督统率的大军区在全国有 10 个(或 6 个)。一般说来,都督不兼任当州刺史。而在

10 大军区之外,边州的都督则往往兼任当州刺史,统率一部分中央军和一部分州郡兵。东晋时,中央权力削弱,中央驻屯军与州郡兵都是由兼任该州刺史的都督统率,其实力强大,有的甚至成为对抗中央的军事力量。南北朝时期,开始加强中央权力,中央又恢复了对方镇驻军的指挥权,明确了外军与州郡兵的界限,并由中护军统率指挥方镇军。

地方兵又称州郡兵,此乃魏晋南北朝时期真正的地方武装。曹魏时便实行州郡置兵,西晋统一后曾一度实行军民分治,由都督和校尉治兵,刺史和太守治民。后又恢复州郡领兵制,南北朝时期一直存在州郡兵。州郡兵属州刺史和郡太守统辖,是在以前的刺史和太守私人部曲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

曹魏时期,地方官员借助给客制,将国家所赐的屯田客变成部曲,加上从地方上招募壮勇,使地方军迅速发展。地方割据势力往往以州郡兵作为其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