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与军事后勤

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军事战争的需要,秦汉时期的武器装备较以前有了很大发展,武器制作水平提高很快,武器种类向多样化发展。

一般认为,秦汉时期的武器种类为“五兵”,即弓矢、殳、矛、戈、戟。近年来有了新的研究成果,有人认为“五兵”只是秦汉武器中的一部分。大量的文献考古资料表明,秦汉时的武器种类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常备武器、车、船与战马、传令与守御器备。

具体说来,第一类常备武器又可分为 6 种,即长兵器——殳、戈、矛、戟;短兵器——刀、剑;远射兵器——弩、弓;防护兵器——铠甲、盾牌; 能攻可守的兵器——钩镶(即在铁盾上面安装上下两个利钩);锤砸、劈砍兵器——锤、■、杖和钺斧等。秦汉时期的武器多为铁兵器,铜兵器已极少。轻装步兵多使用远射兵器,弓、弩是其常用武器;重装步兵则身穿铠甲,手持戈、矛、殳等长兵器与敌人作战。

秦汉时期的常备武器制作水平较高。这一时期有专门的机构生产武器, 不仅中央而且地方均有这类机构,如中央的考工和尚方、各地的工官都生产武器,甚至武库也生产兵器。但是,武器生产由国家直接控制。国家有专设的主管部门及官员对武器制造业进行管理,考工和尚方隶属于中央少府和太仆,各级工官则归郡国的工官管理。由此保证了国家军队的武器供应。

车、船与战马是第二类武器装备。车兵的武器装备之一是战车。从史料记载可见,战车的种类较多,有轻车、武刚车、戎车、云车、驰车、革车、栅车、撞车等。这些车或用于攻城,或用于陷阵,均为作战之用;此外还有用作运输之用的辎车,用于装载衣粮和兵器。水兵的主要装备是船。随着水军规模的不断扩大,军用战船的数量大增。秦汉时的战船主要有戈船、楼船、冒突、先登、朦冲、赤马、舰、斥候等种类。当时的造船业发达,战船的质量亦很高。战马是骑兵的主要装备之一。为抗击游牧民族匈奴,秦汉统治者大力发展骑兵。因此,战马的收养与征集显得非常重要。秦设有专门官吏负责此项工作,由太仆(九卿之一)总领马政,在内地与边境还别设立“厩啬夫”、“皂啬夫”、“苑啬夫”与“六牧师令”等牧官具体主管。西汉时, 除建有官方养马场外,还鼓励民间养马。到汉武帝时,骑兵已发展到很大规模。

第三类武器装备是传令与守御器备。传令器备主要是钲鼓。钲与鼓是两种不同的器物。“钲”又名“金”,因此钲鼓又叫金鼓。“钲”的声音似铃, “鼓”则发出咚咚之声。秦汉时普遍使用钲鼓为指挥作战信号,击鼓进攻, 鸣金收兵。鼓可分为路鼓(四面大鼓)、贲鼓(两面大鼓)、晋(两面鼓)、提(手提战鼓)、肇(小型战鼓)几种。不同身份的人使用不同的鼓。一般说来,“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将军执晋鼓,师帅执提,族帅执肇。” 在汉代,鼓也用于边塞亭燧。在边塞,每个亭燧设有一鼓,作为边境警备之需。

守御器备包括烽火器具、防攻斗具、守护装置等。烽火器具指烽火信号及附属的器具设备,在边塞的每一亭燧皆备有这一器具。当敌人来犯时,屯戍兵便点燃高土台上的桔皋头薪草,以烟火报警;防攻斗具有长斧、长椎、长棓、连梃等,在边塞燧所均置有,主要用于对攻城之敌以重击;守护装置有弩长臂(弩之木臂)、转射(承受弩长臂转动的发射装置)、强落(城防

和坞壁外围的简易工事障碍物)。

任何军队都离不开给养与转输等军事后勤工作,秦汉时期的军队也不例外。秦汉时期的军事后勤较之先秦时代更为发展,许多著名的军事家与政治家提出了丰富而精辟的后勤给养理论。

秦汉时期的军事后勤包括给养与转输两大类。其中,给养又包括衣、食、粮草与武器的供应;转输则包括粮草和武器的运输及军资的储备等。士兵用的衣食与武器等一般由国家供给,不仅正常服役的士兵、而且戍边的“刑徒兵”以及归降的“属国兵”等都能从国家那里得到给养。一般情况下,士兵领取的衣服主要有袍、◻衣、袭、绔等,以作为平日的服装;遇战事时,国家发给统一的服装,古称“常韦”。秦汉时有专门的官府手工作坊生产服装(包括军服),制成成品之后由国家统一调拔于军队各部,一般在冬、夏两季向士兵发放。一般的田卒、戍卒通常领取一袭(短上衣)、一绔和一袜等。汉代时,有的士兵除官给的衣服外,还有“私衣”(士兵家里寄去的衣服)作为补充。士兵的口粮也由国家提供,一般说来,士兵得到的口粮约为每人每月二石六斗六升,合今天的 53.2 公升,约合 73.4 市斤,以七折作成

品粮应为 51.4 市斤。在汉代,国家一般提前一月向士兵发放口粮,或由士兵自己领取,或按口粮标准发放到戍所统一使用。武器也由国家统一发给士兵,为保证武器供应,秦汉统治者建有大量武库用于武器的生产与储备,全国各地均有武库,由专设的官吏经管。武库令(长)、丞和啬夫等均是武库长官,这些职务多由宗室重臣子弟担任,便于中央对武器的控制。发放武器时须有皇帝的诏制,武库兵器不得擅自动用。

粮草补给指的是军用马牛等草料(包括粮谷和刍藁)的供给。“刍藁” 即牧草和禾杆,是马和牛的主要饲料。为保证军用马牛的粮草补给,秦汉将刍藁列为国家税收之列加以征收,并由大司农系统主管此项工作。一般情况下,军用刍藁每月发放。在边境地区,因交通运输不便,路途遥远,戍卒往往自行“伐茭”,以为官方供给的补充。在国家的补给不继时,甚至出现官府出钱“买茭”的情况

由于秦汉疆域辽阔,战事频繁,战场广大,所需军用物资颇多。因此, 转输须投入大量人力。秦汉时期,政府专门组织力量从事转输工作,其办法之一是征调“更卒”服徭役。在更卒无法满足军需时,便利用部分士兵承担转输任务。在非常时期,战事急需而人手又不足时,国家还出钱雇佣民力转输。此外,秦汉还设有专门的官吏监督转输工作,如西汉的转校尉、东汉的护漕都尉官等职;并在中央至地方乃至边境地区建有粮仓,形成完备的仓储系统;同时加强水陆交通建设,以利于军资转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