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的增加和农田的开垦
宋太宗时,全国户口,据各道、州户籍的不完全统计,共六百八十六万多户,无人口数。真宗以后的七十年间,所谓“承平既久,户口岁增”,户口记录不断在增长。一○○六年(真宗景德三年),全国实管七百四十一万多户,一千六百二十八万多口。一○三四年(仁宗景祐元年),增加到一千零二十九万多户,二千六百二十万多口。一○六六年(英宗治平三年),增加为一千二百九十一万多户,二千九百九万多口(一作丁)。记录中户多人少,显然是由于人民逃避赋役,分户别居,并且隐瞒了人丁的缘故。这些记录都不可能符合户口的实际,但反映出户口增长的趋势,是可信的。
宋初田地荒芜的现象仍很严重,太宗时,边远地区不用说,就是京畿附近的二十三州,约数千里的地方,田地的开垦也不过是百分之二三十。宋朝一再命令地方官设法招诱流民归业。经过广大农民群众的辛勤开发,垦田数在不断增长。《文献通考》等书记有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垦田数字,九七六年(太祖开宝九年),垦田数量是二百九十五万三千三百多顷。九九六年(太宗至道二年)统一北汉后的数字,是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多顷。一
○二一年(真宗天禧五年),增加到五百二十四万七千五百多顷。英宗时,
《会计录》编者以为,这些数字只是按租赋得出的田亩数,并不是垦田的实际状况。一○二一年是北宋垦田数的最高额,此后再也没有达到这个数字。一○四九年(仁宗皇祐元年),垦田统计数只有二百一十五万多顷,减少约十分之六。说明这时土地兼并严重,大量土地被隐瞒。《会计录》编者说“不出租赋的田亩有十分之七”,可能即据此而来。此后,田亩统计数又在上升, 或许是数字来源不同。
垦田的增加,是广大农民的劳动功绩,也是和地主兼并土地作斗争的产物。北宋农民克服了自然条件的限制,因地制宜地在山地、江畔、海边开垦农田,作出了许多新创造。
圩田(圩音围 wéi)——又叫围田。在低洼田地周围筑围,围外蓄水。五代时,江南已有圩田,一个大圩,方数十里,如同大城,中有渠道,外有闸门。旱时开闸引江水灌田,涝时闭闸制水。北宋时,圩田在南方进一步发展。太平州芜湖县万春圩,有田十二万七千亩,圩中有大道长二十二里。圩田能防旱抗涝,可以常保丰收。这是劳动人民的一项创造。
山田——南方农民在山地和丘陵的不同坡度上,筑成阶梯形的农田,称为山田或梯田。福建一带,开拓山垄为田,种植水稻。王安石在江西抚州, 见到农民“山耕而水莳(音是 sh@)”。韩琦诗:“晓入吴儿谷,危途信不虚”,“山鸟过云语,田夫半岭锄”,描写出农民在山田耕作的景象。沈括曾记载官吏查核山田漏税,说明那时山田已有相当的数量。无地或少地的下户农民开拓山田,扩大了耕种面积。
淤田——河水冲刷的淤泥,用决水法引入田内,使土质肥沃,称淤田。
仁宗嘉祐(一○五六——一○六三年)时,绛州正平县南董村农民,利用村旁马壁谷水,淤浚田五百余顷。原来亩收谷五、七斗,淤田后增收到两、三石。神宗时,此法推广,取得一定的成效。
沙田——江淮间,江边海畔出没不常的沙淤地,农民利用来耕作,称沙田。江水激于东,沙田涨于西;江水激于西,沙田又涨于东。沙田涨出,及时耕种,地常润泽,可保丰熟。仁宗时,曾一度免除明、温、台三州沙田的民税。神宗时,温、台两州九县被查出的沙田就有一千一百余顷。
葑田(葑音封 f5ng)——江南大湖中有茭、蒲等,年久,根从土中冲出, 浮于水面,厚数尺,可延长几十丈。在上面施种,即可生长,称为“葑田”。后来,农民进一步作木排,在上面铺泥,种植庄稼,称为“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