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的建策

从真宗统治时期以来,朝廷中就在议论着各种各样的改革的建策,仁宗朝这种议论更加发展。下面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有影响的主张和实施方案。王禹偁的“五事”——真宗初即位,知扬州王禹偁即应诏上疏,建言五

事:一是“谨边防,通盟好”(对辽夏);二是“减冗兵、并冗吏”,从而减少“山泽之利”的税收;三是严格选举,使入官不滥;四是淘汰僧尼;五是“亲大臣远小人(宦官)”,朝廷信用宰相不疑,宰相择用诸司长官。王禹偁的建议,主旨是在减少官兵冗员,他认为这是“国用不足”的主要原因。

宋祁的“三冗三费”——一○三九年(仁宗宝元二年),天章阁待制、同判礼院宋祁上疏,以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是:(一) 天下有定官无限员,各级官员增加到以前的五倍:(二)厢军几十万人不作战而耗衣食;(三)僧道越来越多,没有定数。没有受戒的,已有五十多万。“三费”:一是道场斋醮(音轿 ji4o),百司供费不资;二是京师多建寺观, 又多设徒卒,添置官府衣粮;三是大臣罢黜(音触 ch)),仍带节度使衔, 靡费国用。宋祁最后又建议仁宗和后宫应节俭,不得妄费。宋祁的建策,主旨仍在裁减官兵,节省靡费,是沿袭王禹偁而略有发展。

范仲淹的“新政”——一○四三年(庆历三年),仁宗任用范仲淹参知政事,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要他们条列当世急务。九月,范仲淹奉诏条上十事,说:“历代之政,久皆有弊,弊而不救,祸乱必生,夷狄(指辽夏) 骄横,寇盗(指农民起义)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所上十事是:(一) “明黜陟(音治 zh@)”。即改变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的磨勘法。官员中有大功“高才异行”者,可特加任用。老病愚昧者另作处理。有罪者按情节轻重处分。(二)“抑侥幸”。改变贵族官员子弟“恩荫”作官的旧法,严加限制,以减省冗官。(三)“精贡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

旧制,着重策论和经学。(四)“择官长”。严格选择转运使、提点刑狱及各州县长官。(五)“均公田”。各地官员按等级给以多少不等的“职田”, 用来“责其廉节”,防止贪污。(六)“厚农桑”。每年二月,提倡各地开河渠,修筑堤堰陂塘,以利农业生产。(七)“修武备”。京师招募卫兵五万人,以捍卫朝廷。(八)“减徭役”。裁并州县建置,使徭役相对地减少。

(九)“覃恩信”(覃音潭 t2n)。朝廷有赦令,各地必须执行。(十)“重命令”。各地法令应由朝廷统一。

范仲淹提出的十项建策,除兴修水利属于农业生产的措施,其他各项都在于整顿政权机构,以加强宋朝的统治。范仲淹疏上,仁宗颁行全国,号称“新政”。只是修武备一项未能付诸实行。次年,范仲淹出任陕西河东宣抚使,抵御西夏,朝中官员对新政多有指责。一○四五年初,仁宗即下诏罢废关于磨勘和恩荫的新法。范仲淹被罢免。富弼因附和改磨勘法,被指为范仲淹朋党,也被罢免。韩琦上书谏罢富、范,不准。韩琦被迫出朝,知扬州。范仲淹提出的所谓新政,前后只一年左右,便因贵族、官员们的反对而失败。一○五二年,范仲淹病死。

文彦博的“省兵”——皇祐元年(一○四九年)十二月,宰相文彦博、枢密使庞籍,以国用不足,建议省兵,裁减禁军归农。沿边诸将反对,说是兵士都会弓刀,裁减后必“相聚为盗贼”(起义反抗)。文、庞同奏:公私困竭,只是由于养兵太多;万一“聚为盗贼”,两人愿拚死去镇压。仁宗采文彦博等的建议,下诏陕西保捷兵(禁军)年五十以上和短弱者放归农。共放归三万五千人,存五万人。据说陕西沿边养一兵一年需钱七十贯,省兵后, 每年可节省二百四十五万贯。但此后,王德用为枢密使(一○五四——一○ 五五年),又选厢军补禁军,兵额又增。

王安石上万言书——江西临川人王安石在一○四二年(仁宗庆历二年), 中进士,年二十二岁。当年签书淮南判官,一○四七年调任鄞县(鄞音银 yín) 知县。文彦博建议省兵,王安石持异议,在鄞作《省兵》诗说:“有客语省兵,省兵非所先。”他指责宋朝兵制是“将既非其才,议又不得专”。提出“百官勤俭慈,劳者已息肩,游民慕草野,岁熟不在天。择将付以职,省兵果有年。”一○五三年,王安石通判舒州。在地方州县做官的王安石,不像朝廷士大夫那样只看到了官僚机构庞大的一面,而且看到了社会上的贫富悬殊,大地主、大商人的残酷敲剥,将激起农民的反抗。在舒州作《发廪》诗, 指出“贫穷主兼并”,说:“三年佐荒州,市有弃饿婴。⋯⋯崎岖山谷间, 百室无一盈。”《感事》诗说:“丰年不饱食,水旱尚何有?虽无剽盗(指农民起义)起,万一且不久。特愁吏之为,十室灾八九。⋯⋯取资官一毫, 奸桀已云富。”又作《兼并》诗,直指“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俗吏不知方,掊克(敲剥。掊音 p%u)乃为才”。真宗以“不抑兼并”作为国策,王安石这时已逐步酿成了诛抑兼并的变革思想。一○五七年,王安石调知常州。次年,移任提点江东刑狱,被召入朝,向仁宗上长达万言的奏疏,要求培植人才,改革法度。

王安石指出:国家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在于法度不合“先王之政”。如要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又患人才不足,所以人才是当务之急。他建策从教养取任四个方面培植人才,使在位者得其才,然后再审视时势人情, 变更天下之弊法。万言书提出了“流俗所不讲”的一些新意,如说官员诚然

冗多,但官俸微不足道。前人理财是“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理财能得其道,即使官俸增加,也不致有损国家经费。又说当今“法令滋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是所谓“不能裁之以刑”,治之非其道。万言书奠立了王安石变法的思想基础, 但并没有被仁宗采纳。

司马光上三札——陕州夏县人司马光,一○三九年中进士。枢密副使庞籍荐为馆阁校勘。庞籍出知并州,司马光为并州通判,建议筑麟州堡以制西夏,结果宋军大败,庞籍因此得罪,司马光改任开封府推官。一○六一年, 司马光任同知谏院,向仁宗上三札子。一是论“君德”,说人君大德有三: 仁、明、武。要仁宗“以天性之至仁”,“善无不录,恶无不诛”。二是论“御臣”,任官信赏心罚,不要只是“累日月以进秩”。三是论“拣军”, “养兵之术,务精不务多”。司马光的三札,重复提出了范仲淹的“明黜陟” 和文彦博的“省兵”,强调“君德”“天性至仁”,是宣扬儒学,以别善恶。

南宋思想家陈亮曾经指出:“方庆历、嘉祐,世之名士常患法之不变也。”但对改革的方针和途径,官员士大夫中显然有着不同的主张。司马光、文彦博等所主张的,只是局限于财用的节省和官兵的裁减升降,也就是基本上仍然维持现状,不作更大的改革。较为激进的范仲淹,也还是着重于官僚机构的整顿。王安石所提出的,是另一种主张,即从他所说的“大法”上着眼来变革法度。不是单纯地用官员升降的办法,而是以加强法治来整顿吏治;不是单纯地主张节省,而是以“理财”来增加国用;改革的方向也不是仅限于官兵,而且指向了社会上的大地主、大商人那些兼并之家。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和司马光、文彦博等保守派,两种主张的对立在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