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工业

宋朝南迁后,手工业生产也伴随着农业继续向前发展。反映着南宋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的特点,手工业各部门的发展,呈现出很不平衡的状态。由于频繁作战的需要,应用火药制造武器,有很大的发展。水上交通和海外贸易的发达,促进了造船业的进步。海外贸易输出大量瓷器,刺激了瓷器产量的增长。纺织业中,由于棉花种植的推广,开始出现了用棉纱织布的棉织业。宋代矿产多分布在北方,南迁后矿产大为减少,矿冶业成为一个不甚发达的部门。

兵器制造——南宋在各地兴办许多作坊,制造兵器。其中发展较快的是火器。建康府都作院,在一二五九年到一二六一年的两年多时间里,就生产火器三万八千多件。江陵府的作院,每年能生产铁火炮一二千只。一次拨交襄、郢等州的火器就以万计。这样高额产量的武器作坊的出现,表明南宋火药的应用和火器的制造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反抗金军和蒙古的战争中, 还使用过新创制的霹雳炮和用竹筒装火药制作的火枪、突火枪。

造船业——北宋末,长江有“万石船”。南宋时,大的海船,可载重几万石,深阔各几十丈,比北宋的船要大好几倍。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渡南海航行的海船,舵长数丈,一船载几百人,积一年粮食,还能在船上养猪和酿酒。这种巨型的海舶在当时世界上是罕见的。远洋海舶行驶在南海到波

斯湾的广阔海面。船上继续使用指南针导航。吴自牧《梦粱录》说:海商船舶进入大洋,“风雨晦冥时,惟凭针盘而行,乃火(伙)长掌之,毫厘不敢差误”。

制瓷业——南宋瓷窑增多,各地瓷器产量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瓷窑的规模较大,近年发现的许多窑址,堆积面积都很广。如四川广元瓷窑铺窑址, 堆积长二百五十米。有的窑址堆积广达二十亩,高到二十米。元蒋祁《陶记》说,景德镇窑“陶工、匣工、土木之有其局,利坯、车坯、釉坯(釉音右 y^u) 之有其法,印花、画花、雕花之有其技,秩然规制,各不相紊”。说明南宋后期瓷窑内部已经有一定的分工,烧制瓷器划分了几个不同的工序和工种, 这显然是一种进步。

江西的景德镇窑在南宋时有较大的发展。吉州窑和浙江龙泉窑以及广东、福建沿海地区的瓷窑,也都发展迅速,是重要的瓷器产地。

纺织业——纺织业仍然是广泛分布于城乡的重要手工业。南宋统治区只是北宋的半壁江山,但南宋通过各种赋税,每年剥夺到的丝、麻等纺织品的数量,竟然超过了北宋时期的总额,达到一千万匹以上。这种状况,不仅说明南宋赋税的加重,同时也说明,纺织品的产量确有很大增长。浙西、浙东和四川是南宋丝织业的中心,能织造多种精美的高级丝织品。广西和四川是麻织业的中心,出产的麻布,运销各地。

南宋纺织业中一个最重要的发展,是棉织业的出现。南宋以前,纺织的原料主要是丝、麻。所谓布,也是指麻布。南宋时,随着棉花种植的发展, 南方劳动人民发明了一套捍、弹、纺、织的棉纺织工具,用棉花纺纱织布。这是我国手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是

南宋时期的一个重要成就。

广东雷、化、廉三州棉织业最先发达。当地生产的“吉贝布”(棉布), 有幅阔匹长、细密洁白的“慢吉贝”和幅窄质粗的“粗吉贝”等多种。海南岛黎族人民还能用织机生产出彩线交织成花纹的棉布,在广西一带销行。由于棉纺织业刚刚兴起,南宋还没有把棉布列入赋税剥夺的项目。棉纺织在农村的和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中得到发展。

印刷和造纸——北宋时发展起来的印刷业,南宋时更加发达。

宋朝用科举选拔文人执政,学校的建立和书籍的印刷流通,都成为应举得官的迫切的需要。印刷业的发达,也为学术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

南宋的官府、官员和民间书坊都从事雕版印刷,印本书广为流传。临安、福建和四川,是印刷业的中心。临安国子监的印本,号称“监本”,印刷技术较高。福建建阳县的麻沙、崇仁两镇印书极多,并销行到海外。现存南宋印本书籍证明,当时的印刷术已发展到较高的水平。

印刷书籍需要大量纸张。印书纸的制造,逐渐在造纸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四川广都生产楮皮纸和竹纸,专用来印刷图书、簿籍。成都和徽州、池州、平江府等地造纸业的发展,仍然集中表现在讲求纸张的精美,制造多种精致的笺纸,供文人书写。

矿冶——宋神宗、王安石变法时,矿冶业曾发展到高峰。南迁后,淮水和汉水以北地区的大量矿藏,不再为宋所有。开采和冶炼技术虽然又有提高,但产量猛跌。这在孝宗以后,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金银矿,在高宗、孝宗时

停废一半以上。铜产量,在宋神宗、王安石变法时曾达到年产一千四百多万斤,超过英宗时一倍。南宋时铜矿减少,主要依靠黄铜(又称鍮石。鍮音偷t#u)生产。黄铜是铜和锌的合金,北宋禁止民间生产。南宋大量生产黄铜, 一一六二年达到五百一十八万多斤,占总产量的四分之三。其余四分之一, 是使用胆水浸铜和胆土煎铜法,产胆铜一百八十七万多斤。北宋时大量采炼铅、锡。神宗时,铅年产九百十九万斤,锡二百三十二万斤,是宋朝的最高纪录。孝宗时,铅产量十九万多斤,锡只有二万多斤。铁是制造兵器所必需, 但铁矿十分之九都在北方。南宋用提倡民间采炼和改进冶铁技术的方法,尽力增加铁的生产。高宗时,曾达到年产二百十六万多斤,相当神宗时年产量的十分之四。

南宋手工业各部门的成就,是广大手工业工人的劳动成果。和北宋一样, 南宋的手工业仍然有官营、私营和家庭手工业等几种封建的经营方式。

兵器制造全由南宋官府严格控制。高宗时,设立御前军器所,由官营的作坊制造兵器,有兵匠二千人、杂役兵五百人,另有征发的民间工匠若干人。孝宗备

战,役使工匠达五千七百多人,又从各州军调拨兵士一千多人。工匠分军匠、民匠两种。民匠是各地按照簿籍轮流差派,每四十天一轮换。由官府发给低微的工值和往来路费。还有很多是远乡农民,“离家失业,不无愁叹”。在军器所受到严重的压迫,出入要被“搜检”。监官们还往往强迫工匠为他们服私役。

官营的矿冶业,仍由朝廷派遣监官管理,差调兵士和招募民间坑户生产, 给以工值。如铅山铜矿,坑户采炼铜一斤,给工值二百五十文。坑户因工值过低,往往散走。

和北宋相似,制瓷、造纸和矿冶等部门,都有大量的私营手工业作坊。南宋因矿冶衰落,鼓励民间采炼,因而出现一些新现象。高宗时,曾采用神宗一度实行过的制度,金银矿由民户采炼,官府抽取二成,其余由坑户自己出卖。孝宗时,建宁府松溪县坑户采矿炼银,官府收三成,坑户得七成。福州的铁矿,官府收二成,其余八成也由官府拘买。这显然由于铁是南宋迫切需要的产品。这些私营的矿冶,都由官府派官监督生产。所谓坑户,一类是当地土豪,从官府取得采炼权,奴役工匠劳动,从中剥削取利。另一类是劳动工匠,他们象佃客遭受分成租的剥削一样,遭受着官府的直接剥削。

高宗、孝宗时,福州还有一些铜、铁、铅矿,由所谓“有力之家”的坑户向官府承佃经营,交纳定额的税钱。专门从事冶炼的炉户,也出现定额税制。如福州七十二家炉户,按高炉、平炉、小炉的不同,向官府交纳不同的定额税。

遍布于广大农村的家庭手工业,仍然以纺织为主。生产的纺织品主要用来交纳赋税和偿付地主的高利贷,再有剩余,才能自己支配。北宋时出现的以从事纺织为主的“机户”,南宋时有逐步增多的趋势。官府也逐步加强了对他们的压榨和“拘占”。如秀州华亭、嘉兴、海盐等县的机户,常被官府征调去,织造盐袋。成都府的机户,被官府强迫集中到官营的锦院织锦。在南宋官府的种种压榨下,机户不但难以发展,而且难于继续存在。如常州原有很多机户,织“晋陵绢”,后来即逐渐消失,晋陵绢也不再生产。

随着南宋对矿冶的提倡,一些矿区附近的农民,也兼营冶炼。如潼川府路的铜山县,有农户二百家,在农闲时,入矿采铜。有些地区的农民,还到

较远的矿区去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