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介——借贷账局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货币化的发展,工商业者对资金的要求日益迫切,这是因为远距离贸易的周期长、占压资金多的缘故。

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自有资金显然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贸易的要求,于是专门为工商业者提供信贷支持的账局应运而生。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账局,继承了历史上古老信用活动的一些做法,开创了我国近代专门从事信用放款业务的先河,继往开来,传承着中华古老的金融信用文明,集中体现了偿还借贷这一本义。

账局业务的兴衰

账局,大约产生于清代雍正、乾隆之际的我国北方,集中分布在北京、天津、张家口、太原、多伦等商业城市,经营者大多是山西商人。账局既是我国金融史自然发展的产物,也是当时我国北方商业经济出现特殊运行轨迹的结果。

账局在京城和各地的设立,为当时工商业的发展解决了资金融通的困难,得到社会的肯定。由于账局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需要,发展相当迅速。

账局是以放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账局是社会上按其经营业务的性质,取其放款之义而命名。

明代以后,由于我国金融业获得了较大发展,其行业的相互竞争也日益激烈起来,这就使得信贷的利息出现了普遍下降的趋势。甚至还出现了典当值越高,利率越低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商品经济发达,这使得商家需要更多的资本来周转业务。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工商业的蓬勃发展,产生了对金融的强烈需求,以自有资本从事商品经营的商人,已经不能适应商品经营所需资本的要求。

在当时,商铺之间的资金借贷时有发生。一些小商铺将款项存于大商号,资金不足时则向大商号借贷。这种兼营存放款的业务逐渐从商号中分离出来,形成后来的账局。

账局的产生,对当时的金融业产生了很大影响,有举足轻重之势。

清代货币理论家和财政学家、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王茂荫分析当时的状况:

各行业的店铺,自有资本者不足十分之一二,其余全依靠借贷维持生计。眼下从事账局的人不下上万,账局一旦歇业,这上万人都将成为无业之民;而一旦账局歇业,借贷不通,就会导致各行业纷纷歇业,其失业之民,将不可数计。

从王茂荫的分析可以看出,账局已经成为时代所需。换句话说,账局真正的根源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清乾隆时代的文人李燧在《晋游日记》写道:“富人携资入都,开设账局。”京城中的放款者,为新选官吏上任前借款至赴任后归还的一种放款,这类商号称为“京钱庄”。

京债始于唐代,以后历代都有。清道光时梁章钜说,京城放款者的利息是“九扣三分”,即放款人按9折支付贷款,再按月息3分行息。

朝廷曾经屡下禁令禁止这种信用借贷,但禁而不止。从1749年开始曾实行得缺官员可向户部借银赴任的政策,也是希望遏制京债。其实这也促使了账局的产生。

账局作为专门办理放贷取息的金融机构,投资者以山西汾阳府、平阳府、太原府商人最多。

据不完全统计,至1853年,在京城的账局有268家,其中山西籍商人开设210家,顺天府商人开设47家,山东、江苏商人各4家,浙江、陕西、安徽商人各一家。

至清朝末期,账局分布已经扩展到京师、张家口、天津、保定、赤峰、安东、营口、多伦、归化、祁县、太谷、上海、烟台、汉口、成都等城镇,也在库伦、恰克图以至俄国莫斯科等边疆和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如恒隆光账局、大升玉茶庄兼账局,都与俄国商人有信用关系。

有的账局在总号之外设有分支机构,开始经营汇兑业务和签发兑银的银票。到清代晚期,账局也称“账庄”。

账局作为我国商业资本发展的产物,当然也与清朝朝廷的捐纳制度有一定的关系。正是这些经济社会原因,使账局逐渐从商业中分离出来,独立从事金融活动。

清代账局有自己的行会组织,但名称不一。祁县商人的账局行业组织叫“账行”,汉口的账局行会称“山西汾州账帮”,京城账局称“账庄商会”。

至清朝末期,账局与印局、钱庄的业务逐渐有所类同或交叉,所以有的货币商人并不把账局与印局、钱庄作严格区别,一些学者认为它们都是“贷金业”。实际上它们的差异始终是存在的。

账局做的是信用贷款,并不收受抵押品,而是建立在对贷款人无形资产如信誉、经营能力等信任的基础上,无疑这种贷款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当然,账局规模较大,成本较低,回报较高,这实际表明,账局的经营能力高于典当。

由此可见,账局已经接近近代银行的业务经营特点。这正说明我国土生土长的银行业是由小至大、由简而繁不断发展壮大的。

从历史发展来看,账局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又随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被别的更有效率的金融组织形式所取代。这说明,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竞争的激烈,要求产生更能经受经济危机打击的金融组织形式,这推动着货币金融业的发暖,也使金融业的竞争加剧,账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淘汰的。

票号的兴起意味着账局对工商业贷款一枝独放局面的结束,是账局走下坡路的开始。而近代银行的加入,更激化了金融业的竞争,加速了账局的没落。

后来,账局的业务逐渐衰落,账庄公会与钱业公会合并,账局遂改名银号。譬如,裕兴中账庄公会与钱业公会合并后,改称“裕兴中”银号,专营存放款、汇兑业务。

从大的方面讲,账局和票号都属于货币金融业的范畴,但账局和票号各有不同的性质,也可以归类为货币金融业这个大行业下的不同小行业。

这意味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传播,使行业之间兴替的速度进一步加快。账局被银号所取代,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总之,从清雍正、乾隆之际到成丰年间,是账局创设及不断发展的时期,从咸丰末年开始,是账局由鼎盛至衰败的时期。票号发展之后,逐渐涉足存放款业务。

一些旧有的金融机构,例如钱庄,也纷纷开展存放款业务,遂形成了存放款市场的争雄形势,账局作为市场借贷中心的局面,一去再不复返。

[旁注]

王茂荫(1798年~1865年),安徽省歙县人。清朝货币理论家、财政学家。曾任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他的经济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货币改革方案和货币理论上。他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唯一说到的中国人。

梁章钜(1775年~1849年),祖籍福建省长乐。他是林则徐的好友、坚定的抗英禁烟派人物,也是一位政绩突出、深受百姓拥戴的官员。在他护理江苏巡抚期间,江淮患水灾,他赈灾民、修水利,表现出崇高的人格精神。

捐纳制度 捐纳,又叫“赀选”、“开纳”,有时也称捐输、捐例,即人们所说的卖官鬻爵。它通常由朝廷条订事例,定出价格,公开出售,并成为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对清代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产生过非常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阅读链接]

1853年,王茂荫与左都御史花沙纳议订发行官钞章程,并绘钞式以进,反对内务府大臣肃顺等铸“当十”、“当五十”、“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的主张。

指出“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否则会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次年又将已发行的不兑换钞币改为可兑换钞币,并规定最高发行额,以“通商情,利转运”,阻止通货膨胀。

结果触犯了朝廷,被斥为“漠不关心国事”,“专利商贾”。后来在家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