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庄的运作方式

钱庄与银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金融机构,不同点是,钱庄是我国古代历史的金融象征,规模较少,势力薄弱。银行是后来从国外传入的,并逐渐取代了钱庄,而成为新时期的金融力量。

钱庄一方面收受存款,受人信用;一方面则放出款项,授人信用,以取得利息。各地钱庄的放款对象多是以商人为主,不是普通人家。因此,在放款形式上,钱庄顺应我国商人的传统习惯和心理,一直以信用放款为主。

钱庄的信用放款类型有活期和定期两种。值得注意的是,钱庄对定期放款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季度或两个季度非随意的,而是为了适应商业资金需求的季节变化。因为当时出口贸易商及加工出口行业需要多收购土特产,其短期资金需求的状况,自然随着农副产品上市的季节性之分而有规律性的变化。

信用放款的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有的地方钱业为了进一步减少被客户欠账的风险,制订了成文的行规进行自我保护。

也就是说,钱庄奉行的传统经营原则是主要依靠道义上的允诺,而不依赖物质上的保证。这是钱业与收取抵押品为借贷保证的典当业在经营原则上的根本不同之处,也是钱业引以为自豪之处。

正如某钱庄的一份行规所说的:

钱店一业,百行推尊,自宜去华崇实,取昭诚信。

钱业以“诚信”、“信用”为立业原则,意味着一方面钱庄依靠自身笃守信用进行各种营业活动,另一方面要求来往客户也得信守信用,二者缺一不可。

宁波人形容钱庄的赚钱方法为“头发丝吊元宝”,说的是它日常谋取的是蝇头小利,但聚沙成丘,年终却能形成厚利。

从历史上看,钱庄薄利多收的经营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握放款取息与存款付息之差;二是把握货币兑换的差价。

钱庄用于放款的资金长期依靠的是所吸收的存款。存款是要付给利息的。所以,存款与放款的利息差价,是钱庄传统的重要业务收益来源。

如在武汉,钱庄的存款利息都按同业拆借市场的日拆计算,放款利息则按日拆加1.2角,折合月息3.75‰。因此,所收存款如果能全部放出,也只能得到月息3.75‰的收益。

如果只放出存款的60%,则放款等于无利可图。然而,事实上钱庄的利润相当优厚,一家资本总额三四万元的钱庄,一年获净利一两万元不足为奇。这样,按投资资本额计算,其年利润率常在50%以上。

之所以有如此高的净利润率,主要是靠精打细算,薄利多收,而其窍门就在于要尽可能地把存款安全地贷放出去。这在汉口钱庄的行话中叫做“内空外通”。

“内空”意为把本庄的自有资金和吸引的存款尽量贷放出去,以不浪费头寸;“外通”意为要尽量设法吸引存款,增加资金来源,当金融市场银根紧张或本庄头寸不足时,能及时疏通资金渠道,补足头寸。

做到“内空外通”,就能在保证存款兑付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让资金不断地周转于放款取利,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留滞钱庄内的时间。

为了充分利用哪怕是短暂闲置的资金,上海钱业内部还产生“存放同业”的特殊放款方式。

上海财力较大的钱庄在每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左右收回对工商业往来户的放款之后,除酌留现款准备之外,常将多余款项放与其他钱庄过年取息,惯例以15天或20天为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这也是尽量利用放款取利的一种经营方法。

同时,钱庄对放款数目多少不限,数百上千元均可。这无疑也是一种薄利多销的经营方法。

正因为钱庄在运用资金方面讲求灵活和周转迅速,所以与现代银行相比,他们虽然是“小本经营”,其放款营业额却常常可以超出成本的几十倍,从而获得丰厚的利润。

把握货币兑换的差价,最终目的当然也是为了利润。多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是钱庄的传统业务,其兑换差价就是利润的来源。这项业务直至后来货币改革,废“两”改“元”,方才停止。

钱庄的银钱兑换业务是近代银两制度严重缺陷的必然产物。明清时期以来白银虽然逐渐成为货币本位,但是它长期是以称量货币的自然形态进入流通的,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使用起来十分复杂。

至清代,银两总称元宝银,有4类形制,一是元宝;二是中锭;三是小锭;四是碎银,即零星银屑,俗名很多。

尽管银两的种类大致有4种,但各地所铸各种宝银的重量和成色实际上各行其是,因而各地的银两又有自己的名称。例如山东省各地的银两名称就有高白银、高宝银、盐课银、十足银等10多种。

其次是成色即含银量高低不齐,约有10多种。

再次是称量单位即平砝大小不一。据当时的有关调查,各地通用的平砝竟有170多种。可见单单银两与银两之间的兑换就五花八门。

制钱是朝廷铸造的有一定形制和面值规定的铜钱,直至清朝末期才停止铸造。各地官府铸造的制钱的种类和价值也多有不同,由此又产生了各种银两与制钱的兑换需求。

随着中外贸易的发展,明清时期以来市面上已有大量的各种外国银元在流通。

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洋行和银行开设的增多,洋钱流入更多,比如墨西哥铸造的“鹰洋”等。由此又产生了我国银两、制钱与外国银元之间的兑换需求。

不难想象,如此种类和名目繁多、成色不一的银两、银元和制钱,在流通中要换算使用该有多大的麻烦。而钱庄的业务,就是进行这些货币的兑换,是应当时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服务。

早期钱庄的货币兑换主要是银两和制钱之间的兑换,一般统称为银钱兑换。

鸦片战争之后,内地的钱庄仍主要从事银钱兑换,而沿海地区的钱庄则转为主要是应激增的中外贸易需求而进行的本国银两与外国银元之间的兑换,一般称为银元兑换。

钱业从事的货币兑换交易实际上是指现货币的买卖,而且最主要的是现银元的买卖,其次是银角、铜元和铜钱。

洋厘和银拆是钱庄的两个独特经营方式,作为操纵金融行市的手段,对钱庄发展起重要作用。

洋厘是以银两表示的银元市价。银元俗称洋钱或洋钿,银元一枚合库平银7.2钱或漕平银7.3钱,以此为市价基础,随行市涨落至厘位止,故称之为“洋厘”或“厘价”。

以银两为计算标准拆借的利率叫银拆,以银元计算的叫洋拆。钱业中有时统称银拆或拆息。这是钱庄同业之间相互拆借的利率,由钱庄同业公会或钱行、钱业公会操纵。

洋厘指银元折合银两的每日市价。如果纯粹以含银的比价换算的话,普通每一银元含银7.3钱,即意味着按每两银价的73%就可兑换一银元。这似乎是童叟无欺的明白交易。

然而事实上,正如其他货币兑换比价一样,银元与银两的实际兑换率必须根据金融市场对银元的供求情况而定。当银元需求增多时,其兑换率就要上涨,反之则跌落。这就是说,把握市场对银元的供求情况,利用好洋厘的季节性波动,就可以从中获利。

上海银元需求的变化实则主要是因进出口商人对洋钱的需求变化而引起的。如上海钱市每当春夏之交丝、茶上市及秋冬之际棉、粮上市,银元的需求都大增,钱庄可以通过预测金融市场的银、洋比价的变化而囤积或抛售银两、洋钱来谋利。

由于短期商业资金需求甚大,尽管洋厘号称毫、厘之利,钱庄的赢利仍甚为可观。总之,就像宁波人说的那样,“洋厘”这一“头发丝”是钱庄利用货币兑换从商人身上“吊元宝”的有效工具。

放款既然是钱庄利润的主要来源,那么,如何筹集一定规模的放款资金,就成为钱庄经营方式的一个重要内容。钱庄的放款资金的经常性来源主要是所吸收的工商户的活期存款。

后来,钱庄的流动资金来源有了重大变化,增加了山西票号的定期存款和向外商银行的拆票。拆票是钱庄同业间互相借贷的一种短期借款,期限一般为两天,由此可见其灵活性。

[旁注]

典当 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当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堪称现代金融业的鼻祖,是抵押银行的前身。

头寸 指投资者拥有或借用的资金数量。头寸是一种市场约定,承诺买卖外汇合约的最初部位,买进外汇合约者是多头,处于盼涨部位;卖出外汇合约为空头,处于盼跌部位。

银两制度 是一种适应我国古代经济的货币制度,是古代社会中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诸多缺陷,如形状和重量都不合用,名称和种类过于复杂,成色高低不齐,平法大小不一,铸造分散,流通极为不便等,显示出它的落后性。

制钱 明清时期两代按其本朝法定的钱币体制由官炉铸行的钱币,以别于前朝旧钱和本朝的私铸钱。并对旧钱、私铸钱进行取缔和制约。

库平银 清代虚银的一种,为朝廷征收赋税和国库其他收支活动中称量银两的标准。我国古代各朝银质钱币均无统一规范,因此在使用时,需要鉴定成色并称重。明清时期以后,在衡量价值时,一般以称重时使用的古代质量单位“两”为银质钱币的单位。当时一两约合今日37.75克。

漕平银 是我国清代的一种虚银,是征收漕粮折色时称量银两的标准。一般漕平银一两约为36.66克。银锭没有“面额”,也无需面额,其币值的多寡高低,完全取决于它的重量及成色。同一成色下轻重不等的银锭,重者币值高;重量相同而成色不同,则成色高者币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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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九八规元很有些来历。1856年,上海商界一律改用规元为记账单位,1857年在沪外外商也采用规元为计算标准。后来西班牙本洋来源断绝,市价上涨,几同上海规元的价值相等。于是,1933年将货币单位废“两”为“元”。

当时规定,将上海的二七宝银使用时称“九八”升值:比如二七宝银重52两,加升水2.75两,合纹银54.75两,再行九八升算,即除以0.98,则合规元55.826两。“九八规元”之称,即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