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

音乐是有组织的音响运动,是创造音乐形象、表现感情和思想、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形式。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以音响为材料。音乐的美学特征是以旋律等音乐语言组成的运动形式,表现作者的审美感情,间接反映产生这些感情的生活,利用欣赏者的“通感”使其在乐曲中联想到有关的生活。形象,激起美感,得到陶冶和感染。

“音乐是流动的建筑。”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第一,音乐是时间艺术, 它在特定有限的时间内,是极其自由的;但它终究不能摆脱时间的限制。它的美,是一瞬间的,它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如何能使这种时间艺术获得一种空间的建筑之美呢?由于音乐艺术的自我否定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它只有在象征的抽象意义上去显示空间,而不能在实在意义上去获得空间;音乐艺术为了弥补自身的不确定性,便要在流动中吸取建筑的稳定性, 从而强化自身形象的明确性。第二,音乐是诉诸听觉的,因此它缺乏空间艺术所具有的形象的直观性。音乐为了弥补先天不足,便从建筑中汲取营养, 以建筑的直观性、雕塑性为借鉴,来强化自己的形象塑造。具体说,它要求旋律、节奏、节拍、和声、曲调、音色、音质、复调、强度、速度等形式要素有机地统一在一起,从深度和广度的结合上立体化地为音乐造型。第三, 音乐以其韵律的抑扬抗坠,音调的强弱,节奏的快慢,拍子的长短、音色的明暗形成了反复、浓淡、疏密、重迭等复杂的特定比例组合。而这种比例与建筑的比例有沟通之处,如奥地利音乐家汉斯立克说:“音乐是以乐音的行列、乐音的形式组成的,而这些乐音的行列和形式除了它们本身之外别无其

他内容。在这点上它与建筑和舞蹈又很相似,这两种艺术也表现着优美的比例关系。”

音乐的家族是繁盛的,可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声乐以人声分类,又可分男声、女声、童声,以及高音、中音和低音。器乐以乐器分类,又可分弦乐、管乐、打击乐等。歌曲的体裁有颂歌、劳动歌曲、抒情曲、叙事曲、进行曲等;器乐的体裁有序曲、协奏曲、奏鸣曲、交响诗、交响曲等。从演奏(唱)方式上,又可分为独奏(唱)、合奏(唱)、重奏(唱)、齐奏(唱) 等。我国的民族音乐还有民歌、丝竹、吹打、说唱等等。种目繁多,乐器更是形式多样。音乐形式富于变化,表现丰富,以其多彩之姿,增色于艺术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