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赐晏子酒

晏子使楚以理抗争,以辩才取胜的故事,千百年来脍炙人口。晏子以自己的浩然正气和机智善辩,使意欲羞辱他的楚王屡屡自讨没趣。其中有一段写道:“楚王赐晏子酒,酒酣,吏二缚一人诣王。王曰:‘缚者何为者也?’ 对曰:‘齐人也,坐盗。’王视晏子曰:‘齐人固善盗乎?’晏子避席对曰: ‘婴闻之,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王笑曰:‘圣人非所与嬉也,寡人反取病焉。’”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楚王为了羞辱齐使,处心积虑,作了许多准备和预谋。既然是骗局就一定会有破绽。比如,他们推出一齐人犯了偷盗罪。再据此推断出齐人皆善盗的结论。这一切,事件本身真实与否?都是没经证实,值得怀疑的。而对这一切,晏子却未提出任何异议,反而承认了此人是齐人,是小偷。这种现象就是说理论辩中“敌对”双方共同认可的“立敌共许原则”。晏子在这个双方共许的立足点上,以喻证式的类比反驳,说明齐人在齐不盗,入楚则盗,楚国有使人善盗的条件,这样就维护了齐国的尊严,使楚王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