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的发明

炸药是在一定外界能量作用下,能由其本身的能量发生的爆炸,对其周围环境有作功和破坏能力的物质。炸药源于我国。至迟在唐代,我国已发明火药(黑色炸药),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炸药。宋代,黑色炸药已被用于战争, 它需要明火点燃,爆炸效力也不大。1831 年,英国人比克福德发明了安全导火索,为炸药的应用创造了方便。威力较大的黄色炸药源于瑞典。由瑞典化学家、工程师和实业家诺贝尔发明。1846 年,意大利人索布雷罗合成硝化甘油,这是一种爆炸力很强的液体炸药,但使用极不安全。1859 年后,诺贝尔父子对硝化甘油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用“温热法”降服了硝化甘油,于 1862 年建厂生产。但炸药投产不久,工厂发生爆炸,父亲受了重伤,弟弟被炸死。政府禁止重建这座工厂。诺贝尔为寻求减少搬动硝化甘油时发生危险的方法,只好在湖面上一支驳船上进行实验。一次,他偶然发现,硝化甘油可被干燥的硅藻土所吸附;这种混合物可安全运输。1865 年,他发明雷汞雷管, 与安全导火索合用,成为硝化甘油炸药等高级炸药的可靠引爆手段。经过不

懈地努力,他终于研制成功运输安全,性能可靠的黄色炸药——硅藻土炸药。随后,又研制成功一种威力更大的同一类型的炸药爆炸胶。约 10 年后,他又研制出最早的硝化甘油无烟火药弹道炸药。此后,各国的科学家们对更高级的炸药的研制从未间断,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炸药的用途越来越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