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当代文化艺术走向市场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长期以来,我们的文化艺术观念十分狭窄、短视功利,强调文化艺术的社会意识形态而忽视文化艺术的现实生产形态,夸大文化艺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功能而淡化文化艺术的更为广泛的社会文化功能。一部分文化艺术工作者,受传统的文化观念的影响,把文化艺术观念与经济观念片面对立起来, 以为文化艺术不能成为商品,文化艺术只能是事业不能成为产业,否则有损于文化艺术崇高的精神品位。实际上,文化艺术虽然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活动,但其物化活动过程同样具有一般物质生产的特点,也受到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的制约。

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学说,早就指明了这种关系。恩格斯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活动; 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①人类社会的一切精神活动的产物,包括政治、法律的观点以及宗教、道德、哲学、科学和文学艺术等等,统称之为社会意识形态,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的产生和发展归根结蒂是受着经济基础的决定和制约的。纵令文学艺术是远离经济基础飘浮在上空的上层建筑,但是这种根本性质仍然不变。原始社会的文艺,是人们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在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文学艺术的创作活动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结合在一起的。到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经济基础对于文艺的决定和制约作用,不再像原始社会那么简单和直接,而是表现得更加曲折和复杂。人类文艺发展所经历的一系列最重大的变革,都与人类历史上社会经济基础的变革是不能分离的。当然,这种关系又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在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上,文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往往会出现不平衡的现象。因为,在文艺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基础是最后的、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这里,文艺的发展除了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律外,同时还受到上层建筑的政治以及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因之, 文艺的一定的繁荣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往往会出现某种反差。但这只说明文艺与经济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并不能说明文艺不受经济的制约和影响。我们从文艺的社会意识形态性上看到,经济始终对文艺的性质和文艺的生产形式起着根本性的最后的决定作用。文艺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所反映的人们的思想感情、所采用的物化形式,都是特定社会的一定的生产方式下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另一方面,我们从文艺的现实生产形态看,文艺更是无法摆脱经济的制约。传统的文艺观只看到文艺是一种精神创造,是创作者抒发自己思想感情的,而忽略了文艺同时也是一种生产,是生产者主要为了满足消费者这一事实。原始艺术是为原始社会的生产和原始宗教服务的,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74 页。

就产生了专事艺术生产的专门人才。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明确地指出:“一切艺术的任务都在生产”①,艺术作品就是作为商品而创造的,它们中的大部分都是为了出卖,而不是为艺术家自己所用的。承担艺术产品的消费者和保护人的是当时的统治阶级,奴隶主和封建贵族、宗教僧侣、政府官员。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交换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性质的决定者,艺术也不可避免地走向商品化。资本主义的发展把每一种艺术的产品和群众之间的关系逐步地变为商品市场。正如伊格尔顿所说的,“文学可以是一件人工产品,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物,一种世界观;但同时也是一种制造业。书籍不止是有意义的结构,也是出版商为了利润销售市场的商品。戏剧不止是文学脚本的集成;它是一种资本主义的商业,雇佣一些人(作家、导演、演员、舞台设计人员)产生为观众消费的、能赚钱的商品。批评家不止是分析作品,他们(一般地说)也是国家雇佣的学者,从意识形态方面培养在资本主义社会尽职的学生。作家不止是超个人思想结构的调遣者,而是出版公司雇佣的工人,去生产能卖钱的商品。”①总之,文艺从某种意义上看也是一类商品的生产。如果说在资本主义初期,“为金钱而艺术”还是个别的现象,那么随着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为金钱而艺术”则演变为一个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文化艺术不再仅作为意识形态而存在,同时在社会经济的制约和驱动下朝着日益明显的商品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成为现代文明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力——文化艺术生产力。

文化艺术这种特殊的精神生产,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文化艺术成为产业最直接的原因是社会分工。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有过两次大的社会分工,第一次是农业同手工业的分工,第二次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这第二次分工,意味着一批专事精神生产的人相对独立地从事非物质资料的生产,对于文化产业的形成具有直接意义。文化艺术成为一种社会产业,首先在于它是一种社会生产力,虽然不像物质生产那样提供人类赖以生存的首要物质财富,但是,它是人类文明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推动力,其创造的精神产品同样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文化艺术生产劳动也是一种以人为主体,由人的活动引起的物质交换过程。一方面它是人的精神文化活动及审美活动;另一方面主要通过运用和改变自然的物质,使人的精神创造的成果获得物质的载体,成为书籍、绘画、雕塑、建筑等等艺术和科学的产品。文化艺术生产正是因为这种物质生产的属性而成为社会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了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功能。生产力具有两种,即物质方面的生产力与精神方面的生产力,文化艺术在体现它精神文化功能和效用方面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在实现其物态化过程作为生产“物质产品”时就同一般的社会物质产品生产一样,具有一定的生产条件、生产能力及其内在结构即生产力。文化艺术的这种生产力是,包括具备一定审美能力和各种技能的文艺工作者,以及各类文化艺术生产的物质工具,还有特殊的劳动对象即文化艺术消费者。文化艺术作为一种社会产业,还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文化艺术作为“物质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必然在“交换”的过程中走向“商品化”。文化市场在沟通文化艺术生产与消费中具有重要作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是辩证的,有生产的繁荣,才会有消费的繁荣。文化

① 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第 70 页。

① 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

艺术生产对于文化艺术消费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源于生产决定市场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受制于文化艺术生产所具有的相对的自主性与独立性。一般社会物质生产,是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文化艺术生产则不完全相同, 不完全为消费所左右,它不是以赢利作为最终目的,而是以促进人类精神文明为最高原则与最高目的。因此,文化艺术消费对文化艺术生产的制约与影响,相对于一般物质商品的消费与生产的制约与影响要小些,而生产对于消费的决定作用则更明显些。即使如此,文化艺术生产的投入与产出及其营销过程都受到市场基本经济规律的制约,市场交换关系、市场供求关系、市场竞争和市场赢利等经济因素不同程度地规定着文化艺术生产的结构、规模、形式和质量等方面。文化艺术产业的投资意识、价值补偿意识都与经济意识密切相关,都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制紧密相联。文化艺术作为一种社会产业也自然在社会经济的大循环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正在形成,文化艺术从旧的计划经济的运行机制与模式中走出来,面向文化市场,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不能简单地把这种符合规律的“文化”与“经济”接轨,看成是一种“文化”在金钱冲击下的失足。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人们缺乏文化艺术产业意识,加上现有文化艺术管理体制与机制上的某些缺陷,整个文化艺术生产发展很不平衡,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现象, 片面追求利润,以致于忽略精神生产崇高目的所作所为,引起精神生产界的极大忧虑。毫无疑问,这些不合理现象都是文化面向市场后产生或加剧的, 但并不能认为是无法克服的,它们都是历史必然规律的派生物。只要我们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寻求在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之间的最佳位置,确立文化艺术作为推进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生产部门的应有位置, 文化艺术就会日益健康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