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的经济和阶级结构

农业 农业是商代的主要生产部门。商四境之内,分布着许多的农田。商王在祈年时既希望“中商受年”,也希望“东土”、“西土”、“南土”、“北土”都能获得好收成。

大量的考古材料证实,商代从早期到晚期,农具基本上都是木、石制成的。尽管商代早期就已有青铜的器物,但广大农夫仍不可能拥有青铜的农具。甲骨文中箱字作■,表示一人手扶耒柄,用足踏耒而耕。在商代的窖穴、墓壁上还保留着耒挖过的痕迹。木制的双齿耒,无疑是商代的一种重要耕作工具。石铲和骨铲是商代遗址中常见之物。铲装有木柄,是铲土或除草的工具, 或者就是古文献上所谓的耜。收获谷物是用石制的镰、铚,也有的镰是用蚌壳磨制而成。石铲和蚌铲,在商代遗址中的数量是较多的。

甲骨文中的田字作■囲。在甲骨文中还见到有疆、畎等字。可见田字中间的格子是表示田地上的疆界和沟洫。卜辞中有“曰■田”、“王大令众人日■田”的记载。■田是指许多人在一起耕作。由于工具和技术都还比较落后,故而农业中仍保留着大规模的简单协作。

奴隶是商代农业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卜辞中所见的众或众人就是奴隶, 商王也是最大的奴隶主。卜辞中有王令众人入羊方■田的话,还有“王往氐众黍于囧”,“■小臣令众黍”的记述。为商王种田的奴隶不仅有商人,而且还有外族人,如卜辞中有王令多羌■田的记载。为了更大限度地去压榨奴隶的劳动,商王还设置“小耤臣”、“小众人臣”之类管理和监督奴隶的官

吏。

农业收入是商王国的主要财源,因而商王对农业生产非常关心。商王经常向上帝、祖先和河神祈求降雨和得到好年成,又经常督促“小耤臣”、“多尹”去指挥具体的田间生产事宜。有时商王也亲自去察看地里的庄稼,或者去参加措田的收获活动。

出现于卜辞之中的谷物名称,有禾、黍、稷、麦、秜(稻)等。商人在祈年时常常是乞求禾、黍能有好收成。禾、黍适宜于在黄河流城生长,它是当时广泛种植的作物。商代奴隶主贵族饮酒之风极盛,卜辞中除提到酒之外, 还有醴和鬯。而黍是主要的酿酒原料,故而卜辞中有较多关于黍的记载。

商人除经营农业外,也饲养着牛、马、猪、羊、鸡、犬等家畜。在不少商遗址中常发现镞、网坠等渔猎工具和兽骨、鱼骨。表明渔猎在民间仍有经济上的意义。卜辞中关于渔猎的记载很多,猎取的野兽以糜鹿、野猪为最多, 一次所猎获的鹿可达三百四十八只。不过狩猎对商王或贵族只是一种作乐而已。

手工业和商业 青铜冶铸业在商代获得了重大的进展。丰富的考古材料证明,在商代早期,商人就已能制造出较为精致的武器和容器了。到商代晚期,冶铜术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安阳殷墟出土的铜器,不仅数量、品种多, 而且制作也更为精美,其中不少器物,成为具有高度价值的艺术珍宝。

商代铜器使用的地区是相当广阔的,除了偃师、郑州、安阳的商代都城遗址以外,象山西、山东、河北等地,也都发现过不少的青铜器物。另外还知道,至少从商代中期开始,青铜器的生产已扩大至长江流域的江西、湖北、湖南等处。

在郑州和安阳都发现较大的铜器作坊遗址。冶铸铜器也是利用奴隶劳动。从出土遗物看出,当时制作方法是用泥土制成器范,再用木炭为燃料, 把陶制坩埚中的铜炼好,然后用铜液注入范中。根据化验的结果,知道安阳出土的铜制容器,铜约占 70%,锡约占 30%。硬度高的工具、武器,锡的比重较容器为大,显然商人对铜锡的比例是掌握的。安阳出土的司母戊方鼎, 重 875 公斤,铸造这样的大器,若没有丰富的冶铸经验是不能设想的。

现在所见到的商代青铜器物,属于容器者有鼎、殷、壶、盘、鬲、爵、觚、斝、尊、觶、卣、罍、彝、觥等,其他方面有乐器和车马饰物。容器主要是供奴隶主贵族使用的,制作很讲究,上面有浅浮雕的花纹,常见的有饕餮纹、云雷纹和风鸟纹、象纹、虎纹等。商晚期的铜器上常常是铸有铭文的。青铜武器有戈、矛、钺、镞等。现在发现,个别的铜钺上还镶有铁刃,这种铁是利用陨铁锻制而成,当时还没有炼铁术,但铁这种金属,已为人们所认识,并加以利用。青铜制的工具有刀、斧、锛、凿、钻、锥、铲、鱼钩等。而石斧、石凿在商代仍被长期使用着,这一现象说明青铜器的出现还无法完全取代石器工具。

虽然青钢器物发现不少,但在商代也只有少数贵族才能使用它。对于大多数人民来说,陶器仍是必不可少之物。所以商代陶器生产的规模是较大的, 如在郑州就发现过大片的窑场遗址。在陶器中颇为突出的乃是高岭土烧成的陶器,为后来瓷器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从考古发掘材料得知,商代织物除麻布之外,还有丝织品的绮和刺绣, 充分说明丝织工艺在商代已发展到较高的水平。

商代手工业和农业已有了初步的分工,商业也有了萌芽。商代遗址中常

出土海贝,当时人除用海贝作装饰品外,也可能作为交换的媒介。《尚书·酒诰》说到西周初年朝歌一带的商遗民“肇牵车牛远服贾”的情况,当时各地之间互通有无就是依靠这种小商人。

奴隶主贵族和奴隶 掌握着商国家命运的大贵族奴隶主集团,是由商王及其亲属和显贵所组成的。大贵族都是聚族而居,他们依靠宗法关系来统治其广大的宗族成员,故《尚书》上称他们为“大家”。他们占有大片的田地, 拥有手工业作坊和许多的奴隶。他们在商王手下任文武要职,官爵一般是世代传袭的。这是一个脱离了劳动生产,过着奢侈生活和享有种种特权的剥削阶级。

在商代社会中还存在平民的阶层。《尚书·无逸》中提到的小人,就是指具有自由身分的农民而言。《孟子》说:“殷人七十而助”,即商王把一部分土地划成七十亩而交给民户去耕种。所谓助就是要耕种者给商王提供繁重的力役地租,而这种剥削方式显然是带有封建关系的特点的。

奴隶是商代社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也是贵族奴隶主进行剥削和压迫的主要对象。“众”或“众人”,就是当时的农业奴隶。他们似是从自由民当中分化出来的。他们有时也参加征伐和戍卫。卜辞中有丧众的记载,反映出奴隶在沉重的压榨下,逃亡和反抗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商代奴隶中很大部分是从战争中的俘虏转化而来的,其中尤以羌人为多。他们的地位比众人更为低下。

卜辞中有妾、奚、仆,当是一些家内服役的男女奴婢。

在残酷的奴隶制度下,奴隶随时都可能惨遭杀害。商代的许多奴隶就是成为人祭、人殉的牺牲品。卜辞中所记的“伐羌”、“则羌”,一次要杀死几人到几十人。卜辞中所谓的■妾、沉妾、伐妾,就是指杀女奴来祭神的几种仪式。奴隶主死后要用奴隶殉葬,少者一两名,多者几十。在墓前还要杀死许多奴隶来祭祀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