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中的肯定

一天,老师想测试甲乙丙丁四名学生的分析推理能力,便拿了两顶白帽, 一顶红帽,一顶黄帽,一顶蓝帽让四人依序坐在四级台阶上,然后叫他们闭上眼睛,又替每人戴上一顶帽子。最后,他让学生们张开眼睛,并判断自己头上戴的帽子是什么颜色。

大家经过思考后,丁开口道: “甲坐得最高,能看到其余三人的帽子,他为什么说猜不出来呢?肯定

他看到了前面有人戴着白帽。因为假如前面的人都戴杂色帽的话,那么他就能猜出自己所戴的是非白帽而莫属了。乙,为什么也说猜不到呢?一定是她也看到了前面有人戴着白帽。不然的话,她就会从甲的态度和其他人的帽色, 判断自己戴着白帽。最后说丙,她的智商绝不比乙低,可她为什么也说猜不到呢!理由只能是一个,就是她看到了我头上戴着白帽”。

就这样,某丁从众人的否定中对自己的帽色作了肯定!

上面的游戏可以推广到多个人,但杂色帽要比人数少一,而白帽则至少两顶。推理的方法是一样的。只是无论结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思维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规律。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什么呢?总的说有以下三条:

(l)同一律:即思维应自始至终保持统一。

  1. 矛盾律:即思维中两个相反或不相容的判断不能都真。

  2. 排中律:在思维过程中,对一个逻辑上的判断,要么肯定,要么否定,非假即真。

以上三条规律,从不同角度对人类正确思维的一贯性、确定性和无矛盾性提出要求。

要指出的是:有不少人以为,由“是’与“不是”构成的句子一定是相反的判断。若其中有一句是正确的,那么另一句就一定不正确。实际上这种看法未必都对。

例如:本句是否定句。本句不是否定句。

两句中,前一句与后一句的主语“本句”,其包含的内容是不相同的。有时人们从一些貌似正确可以接受的约定出发,经过简明而正确的推

理,竟然会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这样的议论称为悖论。

悖论渊源于相当久远的年代。著名的“说谎者”悖论出现于公元前 6 世纪。大意是:克利特岛上的 E 先生说:“克利特岛上的人是说谎者”。不难发现,无论怎样回答都将出现矛盾。

在近代数学中最有影响的是所谓“罗索悖论”。公元 1902 年,英国数学家罗素(RUSSell,1872~1970)针对集合论初创时期基础理论不够完善,提出以下著名的议论:

“把所有集合分为两类,第一类中的集合以其自身为元素,第二类中的集合不以其自身为元素。假令第一类集合所组成的集合为 P,第二集合所组成的集合为 Q,

问:集合 Q 是属于第一类集合 P 呢?还是属于第二类集合 Q?”

从逻辑上讲,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是“Q∈p 或 Q∈Q”两种,二者必居其一。然而无论哪种回答都会引伸相反的结论。

悖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

古希腊有这么一个传说:一条鳄鱼从一位母亲手里抢走了一个小孩。鳄鱼想吃掉这个小孩,又希望名正言顺,于是自作聪明地对这位母亲说:

“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孩子?如果你答对了这个问题,我将把孩子还给你。”这位母亲思考片刻回答道:

“你要吃掉我的孩子的。”这一来,贪婪的鳄鱼遇到了难题:“说母亲回答的不对吧,那么我就可以吃掉她的孩子,但她明明说我要吃掉她的孩子, 这岂不又成对了吗?如果说她回答是对的,这就是说我要吃掉她的孩子,但我又必须把孩子不加伤害地还她!天哪!这该怎么办?!”

笨拙的鳄鱼给弄懵了,为了假惺惺表示尊重诺言,只好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机智的母亲。

悖论的产生,在逻辑上,违背了人类正确思维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律。对素以严谨著称的数学,悖论自然不能永久允许。但它却可以促使数学家们去

进行严肃的思考,并寻找那导致悖论的原因,从而创造出一个至少在逻辑上完美协调、无懈可击的科学理论。